2005-04-28 20:52:08草莓~*☆

*~有終結就等於有開始~*

很久都沒打這個所謂的日記了!我想都會有很多人放棄上來觀看了!

最近的兩個月內發生的事,就令我學懂了今天的標題!被一個自己很愛的人拋棄,再喜歡上一個壞人,再為另一個男孩放低所有感情,重新的做人!

事情真的發生得很快,只是兩個月的時間,就變化得這麼大!這是連我自己都想不到的!今日的我,有了我重新的生活。

我和我現在的男朋友都過得很開心心!如果不是他,我想我還在這個大海中浮浮沉沉呀!

現在的我,不再需要麻醉自己。因為我身邊除了重要的朋友外,還有他在支持我!在不知不覺間,他已經對我很重要。我不想再失去任何東西與感情!我怕我再沒氣力再去失去了!

我發覺自己很容易愛上一個人,但亦都會很快地把對方看得非常重要。這就是我的弱點吧!

其實他對我真的真的很好!從沒想過自己會遇到一個這麼好的人,更加沒想過就會是我的男朋友!

我很想我所有的朋友都會祝福我這段感情,特別是小明。如果當時的我不狠心的放低你,只會令自己更加辛苦,所以當我放低了你,希望你不會恨我!最少,我真的還想你跟我可以做對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