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3 15:19:14品瑜

暴力隱身在華麗的詞藻下



任何侵犯個人〝自我〞感的事物就是暴力。在這個定義裡,一個較有力量、權威和知識的人,妨礙另一個叫無力量的人的自由,就是暴力。
-【美】約翰.雷蕭

  少,想跟你分享另一種暴力的定義,或許我們更能看清自己的慣性現形,也更加認證自己的責任與道義。

  當我們挾著自己言語與發聲管道的優勢,再加上七拼八湊的宗教慈悲假面,並以強大的主流道德壓力,高分貝地全力放送著一笑消泯228恩仇的同時,我們似乎只等著點收這段歷史能夠在受難者強忍淚水,眼下所有不明白與悲憤中,結案。

    我們到底是不是暴力加害人,在228事變的六十年之後,繼續用更高明的商人武器,再一次凌遲受難者家屬的身心靈,並企圖堅壁清野地全部焦土,也讓這段歷史全數灰飛煙滅?

  少,或許我們可以先不必回答自己到底是不是暴力加害人的問題,卻只要先專注在一份同理與感受。

  我們願意認證受難者家屬也有「自我感」這回事嗎?

  認證之後,我們可以清楚地宣稱,他們的自我感也有不被侵犯的自由嗎?

  是的,自我感是一個人存在的最初與最終基礎地,一旦被人侵門踏戶了,那麼身體的存在不過是一種煎熬與痛苦,而心靈的分秒不過是風中的飄零蓬草。

  對於受難者家屬而言,在歷史真相調查還在繼續的當口,轉型期的正義也只聞樓梯響的模糊時刻,他們的自我感是什麼,是超乎一切欲蓋彌彰的空洞口號。

  他們還有自己的感覺,那是被獨裁極權用槍桿子抵著,不得不沉寂了四十年的悲憤,他們想哭喊,他們有權力控訴,更能選擇何時放下與原諒。

  對於被迫失語四十年的他們,要重新學習訴說是何等的困難,就像車禍損害語言區的人,也需要時間復健,更何況他們的失語,是在邪惡的國家機器運作下,以及更多共犯結構的幫兇,給箝制、禁錮了這麼多年的失能,他們需要時間,以及成全他們一個全然開放空間訴說的善意。

  我們何苦再自挾語言與傳播管道的優勢,甚至是另一隻看不見的威權黑色,逼迫他們在還來不及訴說的這一刻,就要他們繼續和著血,將所有未解的疼痛給吞回去?

  我們會不會太慘忍了?!

  以一種知識份子的集體無意識與優越感,再撲上宗教假慈善的胭脂水粉,我們像起乩般地喃喃對他們催逼著:「急急如律令!要放下!要遺忘!要一笑泯恩仇!」最後又模仿New Age神棍般地虛構一副族群融合、和諧共生的美好願景。

  夠了!

  我們不會看起來很可笑嗎?

  如果,我們還是集體無意識地囈語著要他們放下,我們不過是讓自己出乖露醜罷了!

  少,我們真的沒有資格叫228受難者家屬,要此刻就放下與泯恩仇,如果我們還執意如此,那麼我們就與228事件的元凶無異,只不過我們更取巧地將智識、媒體資源與宗教術語,作為另一種武器罷了。而這武器是殺人不見血的,卻是要讓人徹底地沉默失語,然後在自體內怨咒焚身,乃至爆破。

    少,我們再看清一次自己的暴力本質吧,或許我們能在大悲裡,真正升起一份真正知所以為人的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