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5 11:33:07品瑜

不只是一則校園強制猥褻的新聞



今天翻開報紙,各大報的社會版都出現暨南大學公共行政系副教授李文志經法院審判因強制猥褻女學生多達十次以上,判刑一年又兩個月,只是暨大教評會卻只是以自家人護短的態度,只決定停聘該位教授,也就是“狼”師可以繼續橫行校園,女學生們個個只有暗夜哭泣。。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041500399,00.html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041500398,00.html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041500397,00.html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300005.shtml

  你以為這只是一則強制猥褻的刑事案件嗎?你認為你閱讀的只是一則新聞而已嗎?

  你錯了!如果我們只是當成日常的新聞消費,把這則暨南大學副教授李志文強制猥褻新聞,就此忽略過去的話,小心!你已經成了邪惡的共犯結構,尤有甚者,你是把自己推入被人性騷擾與侵犯的危險境地,甚至你也等於將周遭所有人都置於被惡狼侵犯的地獄。

  我能夠理解,大家接觸到性騷擾與侵犯的社會新聞,總會產生心理的不舒適感,尤其這是發生在大學殿堂裡,原本是「傳道、授業、解惑」的知識場域,卻變成狼嚎的殺戮戰場,這的確讓我們產生某種程度的認知失諧。

  認知失諧是必然,只是我們該如何處理失諧的狀況呢?

  絕大多數的人只是以逃避的方式,去抗拒心中的不舒適感,以為只要不再去深入了解與接觸,自己仍可保有「尊師重道」的合諧概念與行為模式,但是,這真的是處理認知失諧最好的方式嗎?

  其實,我們心裡真正逃避的是一種存在的危機感,就生存防衛系統而論,我們害怕看見危險的所在,深怕自己可能是下一個受害者,於是,我們就鴕鳥地以為只要躲得遠遠的,反正死的又不是我!

  面對校園強制猥褻事件,或許很多女性朋友雖然心中鬼影幢幢,但卻只能愚昧地欺瞞自己:「我哪會這麼倒楣呢?只要我閃得遠遠的,被侵犯的厄運就不會輪到我的頭上!」,殊不知惡狼一天不受到制裁與心理輔導,根據隨機理論來看,以為逃避不去關注新聞的人,其實與所有人一樣有著同樣的受害機率!

  惟一根本解決之道,就是把惡狼揪出來,就此降低犯案機率!

  但是,暨南大學的作法卻是在校園內圈養惡狼,危害所有學生的人身安全,並且枉顧司法判決,依然執意以停聘的取巧方式,再隨時讓狼師橫行校園。

  對於此決議,我們除了感到不解與悲憤之外,更需要許多人的發聲,因為這則新聞事件牽涉的是我們自己與未來孩子們的安全,只要我們一默聲忽略,等於是將自己的安全推入一個不可知的危險境地。

  你的發聲是重要的!你的發聲就是向橫行校園的狼師發出怒吼,「滾出校園!把你的髒手與汙穢的犯罪工具給沒收!我們要孩子在乾淨與安全的校園裡接觸知識之美!」
http://tw.myblog.yahoo.com/mwf38mwf38/article?mid=489&prev=-1&next=451&sc=1#yartcmt

  唯有你的發聲,你才能真正勇敢捍衛自己與週遭人的人身安全!請你寫一封信告訴受害女孩我們永遠支持她,也同時警告顢頇與枉顧法律判決的暨南大學,我們無法接受如此粗糙的作法,因為保護校園自由安全的學習場域,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應盡的職責。

  懇請你簡短地寫幾句話,或者一封信,上現代婦女基金會的部落格發聲吧!
2008-04-16 03:04:16

犯罪學裡頭,有一種叫做完美世界理論的心態
看見被害人遭到侵害的同時
人們第一個反應不是譴責兇手
是指責對方的錯誤
一定是作錯了什麼,才會讓這種不幸的事發生
人們通常不認為這樣的意外會發生在自己的周遭
我想跟您的說法有點像

版主回應
謝謝你的專業分析!
歸咎個人,就會讓我們免除責任,但反而是身陷更危險的境地!
是該反思囉!
2008-04-16 1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