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5 08:17:19京都子
貪的商標權所有人
葉宜津委員說:「趙建銘其實不壞!」
只是敢說「有錢又沒有錯」的趙建銘,其實在扁王朝的意識型態裡,僅僅只是「貪」而已,更何況他還只是小ㄎㄚ而已呢!我們這些哀哀黎民真是太沒有眼界了,竟然被這小囉囉的角色給搞得血脈噴張!
建議扁政府申請「貪」的商標所有權,舉凡貪嘴、貪心、貪財、貪吃、貪婪、貪得無饜…通通一併納入申請範圍之內,反正要撈錢,就讓你一次撈個夠,下台後繼續還有商標權的權利金。
「貪」,在人類社會裡,的確不是空前,更不會是絕後,只是,在扁王朝之前的國民政府敢貪,但還是偷偷摸摸地貪,而扁王朝則是貪得理直氣壯,就像呼吸一樣自然。我猜,扁政府之後,大概也斷不了「貪」,於是,淪為在野黨之後,更能知己知彼地細數對方的貪婪招數,所以,申請「貪」的商標所有權,不僅可以繼續指著別人的鼻子罵,又可以口袋麥克麥克,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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