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2 22:20:04《Justine》

錯把喜歡當成愛 ∞



你喜歡他的眼睛 、 喜歡他的才華 、 喜歡他的體貼 、 喜歡他說

話的樣子 , 所以你說你愛上了他 。

愛就是這樣嗎 ? 

不 , 當然不是 , 喜歡並不是愛 , 這有很大差別 。

你可以喜歡烤肉 、 喜歡睡覺 , 但你無法去愛 。

你說 : 我愛巧克力 、 我愛我的貓咪 、 我愛李察吉爾 、 我

愛飯島愛 、 我愛這愛那 , 這其實都不是愛 , 是喜歡 。

喜歡是短暫的 , 今天喜歡的也許明天不喜歡 。

你今天喜歡這個明星 , 之後可能又喜歡另一個 。

你甚至同時喜歡多個明星 , 這哪算愛 。

愛是一種承諾 , 當你對一個人說 : 「 我愛你 」

你是向對方證明 , 你可以信賴我 , 你可以把未來交給我 , 這

是個承諾 , 那不是光喜歡就算的 。

喜歡是外在的 、 是物質的 。

而愛是內在的 、 是心靈的 。

你看上一個人如果是因為他外在的條件 , 那你只能說你喜歡他 ,

你不能說你愛他 。 即使你真的很喜歡他 , 但那仍然不是愛 。

愛不是看外在 , 而是看內在的 。

人們總是因為外在的條件而結合 , 卻由於內在的因素而分開 ,

為什麼 ?

因為 , 他們都錯把『喜歡』當作『愛』了 。

                     何權峰-愛,錯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