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5 14:34:04路痕

我對廢死的看法



記得前一陣子社會上起了廢死和不廢死的爭論。主張廢死的人權團體因為當時社會刑案的氛圍,受到莫大的壓力。一般民眾因為喪盡天良殺人案件的影響,一面倒地反對廢死,甚至對於主張廢死的民運領袖或立委們大力攻詰…。認為主張廢死的都是偽君子,自認自己人格高尚。支持廢死會造成公平正義無法伸張,對那些受害者家屬尤其無法交代;甚至會讓法理失去平衡,惡徒更肆無忌憚,對於犯行變本加厲不知悔改…。其後遺症有可能因刑法不彰,殺人不必償命,更讓那些噬血的刑犯為所欲為,無所畏懼…。

愛默生曾說過:一個人的品格不應由他的特殊行為來衡量,而應由他的日常行為來衡量。勞倫斯也說:使人高貴的是人的品格。品格才是改變社會風氣的最大無形力量。

當我們遇到荒亂脫序的情況,總會佩服那些能高瞻遠見,又能鎮定處事的人。那是因為他們能夠雖身在事中又能冷靜置之事外,以客觀和正確的態度來處事。

同樣的,當我接觸到那些以謀財害命、或以殺人為樂,或預謀殺人得逞,或連續殺人案件的報導時,我們就會感同身受,置身事件之中,受害者的傷痛成為我們的傷痛,以家屬的悲憤為自己的悲憤,希望伸張公理正義為弱者報仇。

支持廢死的人認為:人不是上帝,沒有權利以任何理由剥奪別人的生命,即使是以法律正義為藉口也一樣。死刑不是唯一的解決方式,再兇惡的犯嫌都有悔改的可能性,也有教化的可能。即使為了避免其危害社會,殺死他也不是唯一可行的解決方法。處死的背後更多的是為了洩憤,也是另一種暴力。

我們且看看支持廢死的人,難道他們沒有同理心嗎?聯合國人權大會要求各國支持法律上的廢死,難道他們願意成為殺人犯的背後支持者嗎?

從前讀過諸葛亮七擒七縱孟獲,以德服人的故事。都心感敬佩,相信這樣的德行才能真正平息南蠻的戰事。但對已被抓到,沒人性的殺人犯仁慈?廢死?那未免太矯情,太不實際了?應該另當別論?

古代武松打虎,周處除三害,老虎咬死人是大害,應該除之。但現代我們看到在野生動物園或非洲有人被獅子咬死,在同情之餘,我們會說,獅子無罪,牠肚子餓,是遊客自己不小心陷入危險的,甚至會對被殺死的獅子表示同情。這難道是人不如禽獸?還是我們的視角高出了人格,看到了自然界平衡和愛護地球的宏觀。

有人一定會說,人不能和野獸比,人是萬物之靈,不該自甘墮落為惡殺人。但我們駡那些無感的,手刄別人,沒有人性的殺人凶手「畜牲」!對於借刀借污染借農藥借食品危害上萬人民,和那些魚肉百姓的軍事獨夫或殺人不見血的毒販、政客、奸商卻輕輕放下,兩手一攤只說:罪不至死,莫可奈何。弔詭啊!

有人問我,我支持廢死嗎?沒錯,我支持廢死。
為什麼?
因為從小處看:犯罪是整個社會和教育的問題,殺人犯不是因為沒死刑才殺人的,有死刑也不會因而使犯罪減少。要阻止他也不是只有殺死他一途。從大處看,上天有好生之德,以牙還牙不是正義,只是報復。處死了,對社會對被害者或家屬只是一時的安慰,長遠上沒有任何幫助。

「那你就是為虎作脹,成了那些凶手的幫凶,你怎麼去面對那些受害者家屬?他們的父母妻兒…。」

「你沒搞錯吧?我是支持廢死,不是支持殺人。如果可能,我也要阻止那些凶手殺人!倒是你,請問你願意親手去處決犯人嗎?如果你願意我就支持你。你有權力去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嗎?只是站在背後,支持法理殺人就是正義嗎?且睜眼看看,你們共同唾棄的那些凶惡的「畜牲」,他們也是正關在籠子裡等你們「借公權力」去殺的有血有肉的人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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