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松情人夢之拖鞋俠
怎麼能錯失自己演男主角的機會?呵呵...
「搞什麼?跑步不穿慢跑鞋,竟然穿拖鞋?成何體統…」
我跟一起參賽的女伴們說。我們可是有水準的跑者,一身光鮮又合身的UA運動服,不只醒目,還要搭顏色;腳上頂級慢跑專用鞋至少要三四千,全套的遮陽帽加束褲束小腿和馬拉松專用襪。還要上妝畫得美美的才上跑場…結果,這人隨隨便便穿著短褲夾腳拖,還戴了個西部寛邊帽就來參賽?但他一經過,所有的跑者都睜大眼看他一個!什麼跟什麼嘛,虧他還戴著選手號碼牌,真是太不尊重馬拉松賽事了,以為這裡是他家後院嗎?
當我第一次在馬場上看到他,心裡就產生一種厭惡感…。不過,現在我是他的徒弟,我也買了一雙夾腳拖要他教我跑步。
本來我是看不起穿拖鞋跑步的人,覺得他們太local,太沒水準了!但是好幾次和他在馬場相遇,老是被他刷卡…我是女生組常上凸台的選手,卻從來不是他的對手。最氣人的是,他總是一派輕鬆,每回刷過我時還會回頭笑著跟我喊一聲「加油」!
有幾次我不服輸,跑鞋怎麼可能輸給拖鞋?於是加快腳步,結果他就保持在我身後跟著,怎麼說都無法把他擺脫…等到我力氣用盡慢了下來,他還是回頭對我笑一笑說:「小妹妹,加油!」
有一回更誇張,他居然赤足跑。真是怪人!終於,我忍不住邊跑邊問他:「為什麼你能跑得那麼快又輕鬆?」
他竟然回答我:「難道妳出生時就穿著鞋子嗎?鞋子隔離的是疼痛,不是衝擊!但疼痛讓我們學會如何舒服地跑。從你赤腳的一刻起,你就會改變跑步的方式。」
就這樣我們才聊開,那一回跑馬雖只是半馬,但我才知道真人不露相,真的,人不可貌相。他不但不是個沒水準的人,而且有著國外大學的高學歷,更重要的是:他有很多值得去學習的地方,至少,我得靠他突破我一直停滯不前的速度瓶頸。所以,我決定拜他為師!
「拜我為師嗎?哈哈哈,可是那樣妳得學穿拖鞋跑哦!那豈不是很醜?」
「難道…不能不學拖鞋只穿球鞋?」我有點後悔,但都跟人家開了口了,總不好意思。
「沒關係呀,如果妳學過了拖鞋還想再回到跑鞋,那就隨妳嘍。但,這是必經過程。」他說。
於是我開始和他一週三次在體育場「約會」。
第一次「上課」,他開口就說:「有一本書,《天生就會跑》,Bornto run ,Christopher Mcdougall(克里斯多福‧麥杜格)著,裡面寫著:『在非洲,每天早上都有蹬羚醒來,知道自己必須跑得比最快的獅子還快,否就會被吃掉;每天早上也有獅子醒來,知道自己必須跑得比最慢的蹬羚還快,否則就會餓死。』」
他接著說:「意思是說,每個人在沒盡全力之前,都有很大的潛能可以開發。如果你只是想輕鬆快樂地跑,那麼永遠只能停留在散步的階段!」
他正經八百,但他的說法未免太誇張了,居然把我的跑步速度形容成是「散步」?好歹我也上過分組名次呀。
「達文西說:『人類雙足具有精巧的重量緩衝系統,包含人體四分之一數量的骨頭,堪稱工程設計的傑作,也是精巧的藝術品。』我們的阿基里斯腱、頸韌帶、臀大肌、短腳趾、排熱的汗腺、光滑的皮膚、大頭、直立的肺,都是為長跑而設計的。我們天生就是跑步機器,而且這部機器沒有磨損問題。」他在跑步訓練之前的開場白實在令人印象深刻。
然後他抬起腳,踏在階梯上,指著足背說:「足弓四週還有嚴密的支撐網絡,由二十六根骨頭、三十三個關節、十二條有彈性的肌腱,還有十八條肌肉組成。網絡的伸縮讓足弓像吊橋般可以抗震。所以不必擔心妳的腳不如跑鞋有彈性。但是跑步時『放平腳掌』很重要,這樣的跑法可以將衝擊分散到較大的平面上,對身體其他部份造成的負擔也較小。」
我雖還不甚明白他說的是不是事實,但對於他豐富的學養倒是感到意外。既然拜他為師,只好姑妄聽之。
「妳看所有的跑鞋前端都上翹,這是為了避免提腳往前移時絆倒。本來我們的腳趾有抓地穩定的作用,穿跑鞋時卻被鞋子包住了,但當妳穿著緩衝鞋墊跑步時,你的腳本能地會不斷地在鞋墊上加壓,試圖在鞋墊下找到硬實穩定的地面。這樣反而使腳掌白費更多力氣,這就是為什麼穿夾腳拖或赤足跑會比穿鞋有效率的原因之一,換個物理學的說法,『熵』(浪費)的值越小,做的功就越大。」他得意洋洋的道來,我從沒想到跑步竟然也能牽扯到化學、物理學和這麼多道理?
「但妳還無法赤足跑,只是釋放鞋子的禁錮穿夾腳拖。跑步時只有一個密訣:不要夾不要夾不要夾!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等一下你跑的時候,放鬆就好。一開始別跑太快,先讓腳適應夾腳拖的自由,如果跑起來覺得舒服了再加速,但也別跑太長太快,最好先讓自己習慣一下。」
他很認真地說明,就好像教官在飛機上教跳傘的士兵那般,我覺得又好氣又好笑。又不會出人命,不過是練習穿拖鞋跑步而已,有那麼嚴重嗎?
結果跑了三公里而已,我開始後悔了。因為大姆趾和二姆哥之間磨得痛得要死,我只好一臉苦瓜地停下腳步。心裡滿滿的後悔,我是在幹嘛咧?美美地穿著跑鞋不好要來學人家local?現在自討苦吃了吧…。
「我不學了,腳好痛,一定破皮了!」我哭喪著臉抱怨說。想起他事前跟我說的:穿拖鞋多舒服多方便多輕…根本是鬼扯!
「越過極度疲憊沮喪的界限後,你會發現擁有從未意識到的力量與自在。這些潛在的力量從未被發掘,因為我們從未強迫自己越過障礙的高牆。…今天就這樣,先休息吧!」他拍拍我的肩。
本來我是想放棄了,但好勝心讓我想再試一下,我可不是這麼容易就投降的。所以隔天我又第二次依約到場。沒想到他體貼地買了一雙漂亮的五趾襪給我:「剛開始不太好適應,沒關係!穿上它,你會好很多。」
原來他並不是表面上那麼嚴厲的人,我說了謝謝,穿上五趾襪後試跑了一下,果然腳不疼了。
「直起背來,用腹部的力量去跑吧!」他說著開始伴著我繞圈圈。
「保持放鬆、輕快、流暢、快速不費勁小步地跑。」
「跑步時心中別無所求,你的回報反而會超出你的想像。」
「讓你的腳保持在身體下方,讓髋部直接向前出力,完全不去管腳跟。腳在身體正下方著地,靠後踢的反作用力向前。迅速輕巧的腿部收縮比強力大幅度的步伐更經濟。」
他很認真地調整著我的姿勢,我發覺我的速度在不知不覺中增快了許多…但再怎麼快他總能輕鬆地跟上,還能一邊跟我說話。
第二天的訓練跑了十公里,我發現其實穿夾腳拖跑步並沒有想像中的難,不過在最後的一公里有兩次差點絆倒,他說是因為腳累了,抬得不夠高。跑完要走時他說:「每天維持同樣的行程,你的骨骼肌系統很快就會學到如何適應行程,進入不需思考的自動導航模式。」
就這樣一週三次,我由五公里變成十公里再變成十五公里而半馬,穿著夾腳拖跑步竟然能追平我穿跑鞋的速度?!
我對他由一開始的嫌惡而疑惑到最後的信任,全都跟著我在體育場的練跑成績一樣,與日俱增!而且,他的local 變成了一種親切的優點,除了幽默感和專業,還有高尚的人格。就像他和我素昩平生,卻熱心教導我跑步一樣,對於跑友也是熱心且樂於助人的。他說:「賽跑的意義不在打敗對手,而是陪伴同跑者。激勵和催促群體的進步,將心思放在別人身上,你就會忘我。」
我發現他在跑步這件事上還有令人欽佩的執著…。
「面對疲憊時能夠不退縮,反而向前擁抱它,拒絕臣服在疲勞之下,直到你熟知它,對它不再感到恐懼。」
跑膩了體育場之後,我們開始了往外路跑。
「跑步是一種哲學,它使我成為我想當的那種人,一個更善良、更溫和的人。」
他的確是個善良且溫和的人,我們的笑聲隨著輕快的夾腳拖步伐充斥在山野水庫的路上,我們常常一起在太陽未起床就開跑,迎著晨曦鳥語歡樂地奔馳。有時則從下午跑向落日,從晴天跑成了落湯雞…但我們的笑聲不變,我和他的距離也越跑越近。
終於到了驗收的時候。
我們一起報名參加國內唯一具有國際銅牌認證的「萬金石國際馬拉松賽事」,這場賽事只有全馬組,而且有超過二十名世界前五十的知名國際選手參加,我的目標是向自己最佳的成績四小時十分挑戰!
當然賽前我戰戰競競,甚至跟他提出要加強訓練的要求。但他說精神跟體能一樣,在比賽前要加以調整。不必太緊張,只要保持平常心,賽前一兩個禮拜,多跑幾回三十公里的訓練就好。到時我會全程陪妳。
比賽當天,一早他看到我還穿著夾腳拖上場,滿臉狐疑地問:「妳不需要換回跑鞋比較習慣?」
我胸有成竹地說:「不必!我相信我可以的。」
我們夾雜在多達五千人一起的人山人海的起跑線前,他告訴我,萬金石全線是沿著海岸線跑的,坡度不大也不多,風景很棒,而且是陰天,沒太陽。海風吹來格外舒服,別放過欣賞。輕鬆跑步的速度越快,所需要的能量就越少。你只要快到還能聊天就行了。跑步的時候要「和大地結合」如果你心情愉快,跑起來就不容易累,且會很輕鬆!如果到了三十公里以後,覺得累了,別忘了「和疲累做朋友」,如果你不抗拒它,接受它當你的朋友,你就能和疲累好好相處,嚐到終點最甜美的果實。
若是在以前,我一定對他嗤之以鼻,但現在,我完全信服他給的「指示」。
我們排在起跑線後約二十公尺的地方,槍聲一鳴,腳步一致地出發去看風景。那一次的賽事,我不但突破了個人四小時十分最好的成績,而且進步了二十分鐘!最重要的是我們是國際賽事上的雙拖鞋俠,就像金庸小說裡神雕俠侶一樣所到之處比以前穿著整套運動名牌服裝都吸引人目光。去程的半馬真的跑得很輕鬆,但我覺得那是因為有他在的關係,他總是讓我忘了正在跑步這回事,以為是在和他聊天而已;回程時風大,我躲在他身後把他當「破風手」,心裡為有人呵護而感到甜蜜...那一次不但是我跑得最輕鬆愜意的一次賽事,也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場賽事。因為,從此我愛上了夾腳拖,也愛上了這個男人,我習慣和他並肩一起參賽,後來我和他由賽場終點的紅毯跑上了人生的紅毯。
現在我們已經都完成了三百馬轉戰超馬了,比賽對我們來說只是偶爾參加的大拜拜,更多的是我們夫妻一同驅車到山裡熱愛大自然,成為用雙腳和大地結合的神仙眷侶。
哦,對了,我忘了說:他的「拖鞋俠」稱號已經讓給現在越來越多的夾腳拖跑者,改成了「赤腳仙」,而且他要我轉告各位才開始熱愛跑步的朋友:
一個人不是因為衰老才停止跑步,而是因為停止跑步才衰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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