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5 10:32:40不飛

內稽與外稽

1.內部稽核簡稱為內稽;外部稽核簡稱外稽。
2.內稽與外稽之比較。
2.1內稽
2.1.1內部稽核由公司內部之組織與人員擔任。
2.1.2稽核目的在滿足管理的需求。
2.1.3對內控制度的評核與作業實況的考查,以增進效率及確定政策準確性為目的。
2.1.4不限於財務事項之職能與各單位權責為劃分稽核工作之為主要依據。
2.1.6查察管理缺失或舞弊與保障資產為職責之一。
2.1.7稽核人員應獨立於財務長及會計長之外,但仍受最高管理人員當局之管轄。
2.1.8不斷地進行循環作業。
2.2外稽
2.2.1外稽由外界第三方公正單位或會計師從事。
2.2.2審核目的在對稽核人員表示專業意見。
2.2.3研究作業實況與內控之目的在決定抽查之範圍,以對財務表表示意見。
2.2.4大都在於財務事項(須視稽核單位為何,如SGS就非於財務)。
2.2.5報表科目內容為劃分審核工作步驟之依據。
2.2.6除非舞弊影響報表之適正性甚大,否則舞弊查核非會計師之重要目的。
2.2.7不論在形式上與實質上,外界審計人員皆完全獨立於企業之外。
2.2.8查核工作有期間性,而非連續不斷。
3.內部稽核是內部控制的一環,其目的為檢查及評估組織的活動,包括內部控制制度之充分性與有效性,及各部門達成任務之績效品質。
4.內部稽核範圍
4.1檢查財務及營運資訊的可靠性與忠實性及用以辨識、衡量、分類及報導此等資訊的方法。
4.2檢查現有制度,以確保重大政策、計劃、程序及法令之遵循。
4.3檢查保障資產之方法,必要時,並驗證資產是否存在。
4.4評估資源之使用是否經濟有效。
4.5檢查營運或專案計劃,以確定其結果是否與既定目的及目標一致,及照原訂計劃進行。
5.稽核的類型有財務稽核、營運稽核、程序稽核、資訊稽核、績效稽核、管理稽核以及專案計劃稽核。
6.組織目的-->內部控制-->內部稽核
7.內部稽核的過程:
7.1風險評估-->稽核規劃-->通知-->執行稽核工作及覆核-->結果的溝通-->報告-->是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