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0 19:33:09小米

>> 太過分 <<

在說一次,都有女朋友了幹麻還跟我傳簡訊啊!!

難道沒人跟你們說,不碰朋友的男朋友是我的鐵則嗎?!

太過分了!!請你最好自己誠實,不要怪我沒提醒你。

我是壞女生,我會設計別人喔!!別怪我沒先說。

一次就夠了,真的。男生們,自己做的決定,要自己負責。

既然有了女朋友,就不要隨便跟別的女生有啥....

雖然,就算有女朋友的還是可以當朋友。

但,這種事,之前那一次已經讓我印象太深刻了。

過於的恐懼,假的純友誼。

拜託,自愛點。
笨婷婷 2007-09-17 21:43:33

哈哈...就....就靜觀其變吧!!
誰知道該怎麼辦!?

布丁... 2007-09-12 00:58:56

這是.........


傻眼ㄌ我!!
這ㄍ立場!?
我該說什ㄇ呢?

applesnow 2007-09-12 00:44:21

原來如此...
Don`t worry~
他只是要和妳謝謝
說妳照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