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2 19:29:00尚未設定

中國鹽改舉步維艱(亞洲時報)

中國鹽改舉步維艱 (02/12/2003)
垚遠 撰文

在超級市場的貨架上,包裝鹽的標價通常一元數角,稍為大包一點的亦不外幾塊錢。現代人眼中,鹽絕對不是貴價商品,鹽商暴利只屬於交通不便的古代。原來這種見解大錯特錯。

鹽的利潤之大,在中國首都的北京西火車站就見得到。離車站僅數百米的三星級酒店中鹽賓館,就是壟斷機構用賣鹽所得建起來。

鹽業其實是中國加入WTO後尚餘具有計劃經濟色彩的行業之一,其衍生的弊端並非始於朝夕。各地皆不鮮見的私鹽案件,恰恰就是源於鹽業市場的高度壟斷,然而,面對大量的私鹽傾銷案件,中國的鹽業體制改革卻始終是舉步維艱。

廣東的《21世紀經濟報道》前不久指出,一場史無前例的私鹽查處行動正在中國貴州和湖南推行。

據報道,貴州省鹽務管理局相關官員透露,每年通過非法渠道進入貴州鹽業市場的私鹽高達1萬噸,大量的私鹽傾銷嚴重擾亂了貴州鹽業市場,更令人震驚的是,貴州一些縣市的鹽業公司也涉身其中。

從今年7月底開始,貴州鹽務管理局聯合貴州省公安廳、檢察院,共同組成“貴州省鹽業市場秩序調查組”,對近兩年來涉案較多的畢節、興義、盤縣等地鹽業市場進行調查,發現與外省接壤的縣市鹽業市場1/3被省外私鹽所占,大量無碘鹽、工業鹽泛濫市場。

與此同時,從今年4月開始,湖南省鹽務管理局聯合湖南省公安廳對鹽業市場進行專項整頓。

4月,株洲市鹽業系統查獲各類鹽業違法案件163起,查獲各類非法經營的鹽產品252.5噸。同月,常德市執法人員在武陵鎮西站查獲125噸私鹽案。5月,懷化市靖州縣私鹽販子王金華販賣32噸私鹽,被實施刑事拘留;周某、蔡某向長沙某食品加工廠等銷售180噸工業鹽被查;衡陽市衡泰飼料廠使用來路不明的工業鹽改作飼料用鹽5.85噸

“私鹽傾銷的背後,實質上鹽業市場高度壟斷所帶來的弊端。”行內人士表示。中國國家鹽政部門稱,全國每年有近1,000多萬噸的“過剩”鹽要尋找出路,其主要辦法就是繞開鹽業公司的專賣渠道直接進入市場,這導致大量私鹽的產生。鹽業由國家定價,銷售環節利潤空間極大,高利潤讓鹽販子不惜鋌而走險,也滋生了官商勾結的腐敗。

2002年11月13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鹽業分公司原經理王喜書特大販賣私鹽案在永城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因販賣私鹽達萬噸被列為中國私鹽第一號大案。在1999年11月至2000年2月期間,王喜書等人私自購進工業用鹽4,800噸,加上被查獲後又離奇獲得放行的,共有上萬噸私鹽被銷售到市場上。

2001年底,廣東省汕頭市曾爆出醜聞“鹽販子搖身一變竟成了鹽務局局長侯選人”,汕頭市鹽務局鹽政科長盧軍強貪污受賄、大發橫財的背後是汕頭乃至全省私鹽泛濫。據調查,汕頭年消耗食鹽應為4萬噸,但鹽業部門賣出的鹽卻不到2萬噸,有六成的食鹽都是私鹽,而每年流進廣東的私鹽估計有20萬噸。汕頭乃至全省私鹽泛濫已達觸目驚心的地步。

類似的案件在全國範圍內也並不鮮見,私鹽的泛濫讓政府無法坐視不理,涉及的官員腐敗也讓政府頭疼不已,鹽業改革不容回避卻又舉步維艱。

1995年,由前國家計委、前國家經貿委聯合發佈《關於改進工業鹽供銷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1872號文件),對工業用鹽供銷體制作了重大改革,放開兩堿企業用鹽,鹽業管理部門為獲得壟斷利潤,不願放棄管理工業用鹽的權力,一些省份陰奉陽違對‘小工業鹽’仍實行嚴格管理。

2001年,前國家經貿委鹽業管理辦公室提出對鹽業體制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廢除和修改過時的《鹽業管理條例》和《食鹽專營辦法》,實行鹽業管理和經營政企分開,各地鹽業管理職能要從鹽業公司分離出來,打破鹽業公司壟斷銷售,打破購銷地域封鎖,引入競爭機制,允許食鹽價格浮動。然而,“鹽業新政”一開始便遭遇重重阻力。

今年初,就在前國家經貿委準備力推鹽業“新政”時,又遭到部分鹽業人強烈反對,此後不久,因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家經貿委被撤消,鹽業體制改革一下子又漸行漸遠了。

今年四、五月,為探尋鹽改方向,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課題組于建國教授到貴州最偏遠的黔東南州台江、榕江、雷山三個縣進行了調研。于建國表示,近期取消食鹽專營的條件尚不具備,集團化將是鹽業發展的必由之路。

2003年8月9日,總資產234億元的中鹽集團在京成立,由57家成員企業組成的中鹽集團是以資本為主要連結紐帶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然而這一步是否只不過換塊招牌,換湯不換藥,則還有待日後的發展驗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