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1 09:48:17王俐媛

大地主今年地價稅 至少增6%

工商時報 / 記者:陳懷瑜 / 台北報導 / 2010-05-20

由於土地公告現值調整,地價稅起徵點跟著提高,養地的建商或擁有龐大土地資產的企業將增加地價稅負擔。圖/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稅捐處長謝松芳19日表示,許多養地的建商或者擁有龐大土地資產的企業要注意了,因為今年初調整土地公告現值,使得地價稅的累進起徵點也跟著提高,平均大地主今年的地價稅負擔至少多6%以上。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規定地價後,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而距96年規定地價後,今年又重新規定地價,其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為6.05%。

  根據地價稅法規定,一般用地的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土地,經總歸戶後的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的倍數,採累進稅率計算,由基本稅率千分之10,最高可累計到千分之55,但是,一般用地不包括適用特別稅率或免稅的土地。

 謝松芳說,隨著新公告地價,地價稅的累計稅率起徵點也會跟著調整,地價稅的累進起點地價為2,951萬元,較96年度累進起點地價2,637.4萬元增加12%。

  謝松芳強調,土地所有權人今年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951萬元者,地價稅按第1級的級距千分之10徵收,持有土地若超過1.4755億元以上,就以最高稅率千分之55徵收地價稅。

  謝松芳說,會適用最高稅率者,通常都是養地的建設公司,或者擁有龐大土地資產的企業,比如像中油或者瓦斯公司備有儲氣桶設備,這種需要大筆土地的企業,都是地價稅主要大戶,一般民眾較少。

  由於適用特別稅率的土地不須按累進稅率計算,因此,民眾持有的土地如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或免稅等規定者,在9月22日規定期限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即可於99年度開始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