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4 00:07:39雪子

社宅與均質性【吉祥寺】

請問 
妳/你看到這棟平凡不過的建築物會想什麼呢?
這是某公司「社宅」的一種
公司向已婚員工提供宿舍

雖然它老舊 空間狹窄
但它的房租非常便宜

適合剛結婚不久 小孩很小的夫妻居住
在這個社區有很多社宅

雖然這些社宅看起來不好
但能夠在這個社區擁有社宅的企業
應該可以說算是有名的企業

所以住在這裡的男人的薪水應該都差不多
小孩還很小 那女人會在家裡照顧小孩
在白天走路
就會看到帶著年紀差不多的小孩的年輕媽媽們
她們的生活模式 穿著 髮型 看起來都很像

我每次看到她們 就會悲哀起來
我會感覺到 跟她們生活在不同國度裡
我跟她們似乎完全沒有共同話題...

這棟樓看起來平凡不過
但它或這個社區的社宅
只有異性戀一對一夫妻能進來居住喔

它的排除機制還滿強烈的
它造成這個社區的均質性

不知道這樣好不好
邊望著 穿高跟長鞋、迷你裙 推嬰兒車的漂亮媽媽
邊想 她們開心就好...

雪子 2007-02-23 21:09:58

<補充>
這次回日本之後一直很在乎
東京公共空間隱藏的很細膩的分類
總覺得空間的分類越細膩 越多人會感到不得其所
(當然剛好符合那個分類標準的人看不到那個界線的存在)
昨晚再讀《地方》第四章注意到如下文章
我想跟大家分享:

安適其位/不得其所:地方錯置

創造地方必然牽涉了對外在事物的界定。換個方式說,「外界」在「內部」的定義上扮演了要角。我們探討過的許多例子裡,都有清楚的地方生產之政治。...許多這類日常用法,連結了社會階層和空間區位與配置。某人可以「安置在她的地方」(put in her place),或假定要「曉得他的地方」(know his place)(譯按:知本分、明進退的意思)。我們被告知,有「適合所有事物的地方,一切事物都各得其所」(a place for everything and everything in its place)。地方的這些用法,暗示了地理地方與有關規範行為的假設之間,有密切的關連。人群和言行舉止似乎可以是「安適其位」(in-place),或是「不得其所」(out-of-place;或譯格格不入)。
當某件事或某個人被判定為「不得其所」,他們就是有所逾越(transgression)。逾越就是指「越界」。不像「偏差」的社會學定義,逾越本然是個空間概念。逾越的這條界線通常是一條地理界線,也是一條社會與文化的界線。逾越可能是犯罪者蓄意而為,也可能不是。重要的是,遭受這種言行干擾的人,視其為逾越。
通常,當人群、事物和言行舉止被視為「不得其所」時,會被形容為污染與骯髒。人類學家道格拉斯界定髒東西為「不得其所之物」(matter out-of-place)。要變得「不得其所」,取決於預先存在某種分類系統。

鞋子本身並不髒,但把它們放在餐桌上就變髒了;食物本身不髒,但將炊具留置在臥房,或者食物濺污在衣服上,就變髒了,同樣情形有客廳裡的衛浴設備;放在椅子上的衣服。

空間分類越是強烈-驅逐和排斥的慾望越大-越容易使那些投資於既有秩序的人感到煩惱。換言之,地方的建構形成逾越(或者,用道格拉斯的話來說是污染)可能性的基礎。正如我們有用來思索處於錯誤的時代事物的辭彙-時代錯置(anachoronism)-我們可以發明一個用來思索置身錯誤地方事物的辭彙-地方錯置(anachoronism)。(《地方》pp163-165)

雪子 2007-02-05 23:19:18

宇航:

喔喔 真的嗎?
我每次在這個社區看到一樣的穿著、一樣的口氣、一樣的表情的同年代媽媽們 就莫名其妙的悲哀起來喔

我在學生時代很乖 跟她們一定沒有什麼很大的差異喔
不過如今我看到她們就會覺得 我們已經活在完全不同國度裡耶...

我找時間看看村上龍好了
謝謝你的分享

宇航 2007-02-04 23:10:23

學姊:
你寫的跟村上龍在<到處存在的場所,到處不存在的我>裡面寫的情節一模一樣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