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8 12:38:22雪子

日本離婚婦 可分享退休金 

每次向台灣朋友解釋日本專職家庭主婦的生活,一定要提到她所享受的稅金、老人年金、健康保險的「優惠」,以及因為有那些「優惠」反而一旦成為了專職家庭主婦就不得不一輩子依靠丈夫生活的可怕處境。有「優惠」很好,該制度在某種程度保護了女性和其子女,但它只保護在社會框框裡乖乖生活的女性。社會要求女性成為專職家庭主婦,但如果專職家庭主婦要離婚,她找不到好工作又要養小孩(在日本通常小孩歸媽媽),又失去了所有的優惠。

日本女性結婚時被社會要求放棄一切,離婚時也得放棄一切,變得一無所有。

剛好學姊把以下文章轉寄給我,我想跟大家分享。
另外,如果對日本父權體制有興趣的話,可參考上野千鶴子《父權體制與資本主義》。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06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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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7 03:45/記者梁玉芳/台北報導
一輩子認真工作的老公退休了,偷偷訂了機票,要帶妻子環遊世界,謝謝她多年來顧家的辛勞;就在慶祝退休的那一夜,妻子送他的禮物卻是:「我要和你離婚。」
這是日本去年掀起收視狂潮的連續劇「熟年(老年)離婚」的開場劇情。女主角不滿公老一直藉口事業,從不參與家庭生活,所以她決定也要由當了一輩子的老婆角色「退休」。
銀髮離婚,如同各年齡層的離婚,考量關鍵仍是經濟實力。
日本因為新制年金將允許主婦分享老公的退休金,於是醞釀了「熟年離婚潮」。反觀台灣,行政院目前的國民年金法草案,並沒有這樣的設計。
根據日本剛修正的年金制度,二○○七年四月以後,離婚後經濟弱勢的一方,尤其是家庭主婦,可以依照婚齡、老公薪資,分享對方的退休金。
專家預測,二○○七年日本可能爆發熟年離婚潮。目前想離婚的人都在苦撐,明年離婚會比現在求去更有保障,社會多了許多「離婚預備軍」。
在台灣,前行政院長謝長廷卸任前通過國民年金法草案,蘇貞昌上任後裁示再議。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指出,台灣的國民年金並沒有讓配偶分享的機制;但為了保障沒有任何社會保險的家庭主婦的晚年,倒是規定有工作的配偶必須為另一半繳交保費。
http://news.pchome.com.tw/internation/udn/20060227/index-20060227034518035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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