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8 23:52:38Amber

【練習】脫貧問題

練習寫這個很有可能會出的題目,最近很熱的脫貧問題,可能有漏掉一些想法,再慢慢補齊吧!

題目:請指出三種關於貧窮的社會福利方案?並說明每一種方案受助者的申請資格?及方案提供的服務內容?這些方案是否足夠用來紓解貧窮問題?

一、貧窮的社會福利方案
自2004年台北縣、市及高雄市接分別提出關於脫貧的社會福利方案,主要目的皆在於利用資產積累概念促使低收入者脫離貧窮,其方案分別如下:
(一)高雄市的「希望起飛築夢專戶」
1.受助者的申請資格:低收入戶第二代子女。
2.方案提供的服務內容:提供工讀機會、定期教育課程、參與公共服務、定期儲蓄,並將所儲蓄的錢運用於教育及就業準備用途上。

(二)台北縣的「旭日生涯發展專戶」
1.受助者的申請資格:低收入戶第二代子女(經濟弱勢家庭中就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日間部之青年子弟)
2.方案提供的服務內容:
(1)參與之學生需在臺北富邦銀行開設儲蓄帳戶,每個月工讀所得收入需提存2,000元至4,000元不等之金額至該銀行,期滿後銀行以1:1之比例依儲蓄金額相對提撥予參與者,亦即你存一元,銀行便幫你存一元在帳戶中,而使用於教育及就業準備之用途。
(2)提供參與者有關本專案之各項成長課程、服務學習與工讀等生涯規劃安排。
(3)提供參與者於參加期間由本縣就業服務中心、社會局等專業社工人員提供專業之輔導、諮詢及服務,以協助其能妥善規劃個人資產之有效運用;同時培養運用社會資源、參與社群活動等能力,以訓練其能獨立自主。
(4)社會局與臺北富邦銀行不僅提供金錢與相關之學習機會,更重要的是一起陪伴參與者共同走向未來,給予最有力的支持及協助

(三)台北市的「出人頭地發展專戶」
1.受助者的申請資格:低收入戶第二代子女(經濟弱勢家庭中就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日間部之青年子弟)
2.方案提供的服務內容:
(1)參與者與合作單位簽訂專案約定書,保障雙方權利。
(2)參與者「儲蓄帳戶」儲蓄上下限為:每三個月儲蓄額為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
(3)參與者專案之「儲蓄帳戶」,需限定於教育及就業準備之指定用途。
(4)提供參與者接受個別諮商與輔導。
(5)三年內提供參與者教育及輔導等相關課程,將課程分為共同必修課程、核心選修課程、成長暨支持團體課程及個別諮商,課程約計78小時(78個學分),可斟酌增加。另課程大多開立於寒、暑假,一年約計26小時(26個學分)。
(6)提供參與者寒暑假工讀機會。接受於公部門、非營利機構或企業體之工讀(暑假至少1.5個月、寒假1個月),並可得工讀費用。但參與者需於寒暑假前提出工讀機會之申請,若工讀機會申請者超過可提供之名額,將採抽籤方式決定之。
(7)延續性:未來低收入戶因經濟性因素,即所得及資產增加而被取消低收入戶資格者,若無違專案其他相關規定,則可繼續參與專案;若因戶籍遷出等非經濟性因素喪失低收入戶資格者,則專案參與資格亦將取消。

二、此方案是否足以紓解貧窮問題
我們以衡量服務使用者需求的滿足程度的幾個項目來檢視是否紓解到貧窮問題,在福利服務使用後:
(一)深度:影響有多大?目前各辦理的縣市所影響的人數皆近達100人,雖屬小規模,但具有示範意義。(應該要再補上新聞資料)
(二)廣度:效果是長期或短期?三項計畫皆以二~三年的時間為期限,三年下來確實為申請人累積一筆可觀儲蓄基金,這些基金也持續開始進行下一階段的投資生活,例如教育費以及就業費用。
(三)範圍:是否可推廣至其他相同案主?(補資料)
(四)重要性:對案主可能造成的結果?(補資料)

當然過程中也發生使用這些福利上的障礙:
(一)個人生活障礙:財務、生理、時間等限制,造成無法持續參與下去。
(二)文化差異:對於次團體的相處在認知上有所不同,無法與大部分的申請人共同相處,參與課程的過程中,較難接受來自不同家庭的生活文化或語言習慣。
(三)競爭:其他機構也提供相同的服務,有非專業的方式取代,例如其他銀行有相關的福利措施。

大致上,所看到的資料都是正面肯定政府所辦的脫貧專案,而且就在今年回收專案成果,似乎都有不錯的成果。(領回兩倍的專戶款是真的蠻吸引人的)

話說,找資料的過程中,有個感想:
政府在辦理這些方案時,是以什麼心態來看待,為什麼每一項條件的描述都是以規範遵守的方式來拘束申請人,好像申請人如果不遵守就應當受罰,更加深他們被烙印上貧窮的字眼,很不舒服,為什麼不是以提供服務的方式來鼓勵申請者,如果這個專案是一個很好的商品,應該是要說明它會提供多好的服務、提供什麼樣的內容,這樣大家搶著買都來不及了,還會不遵守嗎?而且應該提供申請人有多元的選擇性,而不是規範申請人一定要做這做那才能達成最終的目的-脫貧。台北市政府寫的方案真的很差勁!!!充滿了強權、高姿態的眼光去看待這些申請人,上面提供服務的部份是已經過修改了~

下一篇:研討會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