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7 22:54:00婉齡Liona

嘔吐窒息死 保險賠不賠 2004.04.05 中國時報

嘔吐窒息死 保險賠不賠 2004.04.05 中國時報
吳江泉/高雄報導
高等法院審理兩件極為類似的嘔吐窒息死亡的意外險理賠案件,就因為法官對於意外事故的看法不一樣,有了不同的判決結果。

一件是李姓男子酒醉嘔吐,吸入嘔吐物,阻塞呼吸道窒息死亡,經法醫解剖相驗,確定死因是異物阻塞呼吸道造成窒息死亡,法醫並在死亡證明書上勾選「意外死」,法官認為嘔吐窒息死亡並非因死者「內發性病症」引起,符合意外險條件,判決保險公司理賠三百萬元。

另一件是梁姓男子跟朋友吃火鍋後回家睡覺,嘔吐時阻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法醫驗屍證明書上也勾選「意外死」,但法官則認為嘔吐是來自本身胃容物,並沒有外來突發因素,不構成意外死亡,二審法官推翻一審判決,改判保險公司不必理賠兩百廿萬元。

這兩起意外險理賠糾紛到底要從「由疾病引起」角度解釋,還是要從「外力突發」因素造成來判決,仍得上訴三審才知分曉。 異物是外來物, 有異物才有嘔吐,應該不是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