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6 23:50:58

未懲處真正罪人 監院該廢了

接二連三驚爆的官員貪污案,讓「馬政府砸了清廉招牌」,到底誰是真正的罪人?王建煊院長曾以「我是罪人」自責,值得政府官員深省。這次再展現肅貪的決心,「把貪官通通抓起來」,會不會又是雷聲大雨點小,騙騙小老百姓而已。

    政府管制愈多,民眾申辦業務困難,貪腐自然產生,幾乎是不變的定律。政府一再強調要「依法行政」,但為何都「適得其反」?枉顧人民的基本權利,「找門路」就是官員放下的餌,一個共犯結構密如蛛網,小老百姓卻陷在漩渦中痛苦不堪;違法濫權官員全然不顧人民死活,這才是真正的罪人。

 

     王院長常常語出驚人,然而真正執行監察院的職責卻「說的比唱的好聽」,冤案四起難道都未聽聞嗎?還是又拿「法制還有很大缺失」,就可敷衍了事,或者「不如廢了監察院」擺擺樣子;當蘇案與江案延宕數十年,用「破案立功」掩飾「草菅人命」,對於司法的斲傷力非同小可,全民很想知道被縱容的「真正罪人」,王院長是否有決心來懲處,不要謹止於告白,快拿出行動力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