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5 14:15:38笑
若非官員放水 公務員膽敢欠稅
監察院錢林委員揭發公務員欠稅案,95年到97年三年間公務員欠稅近萬件,總金額超過15億元。
以台北市為例,共1097件欠稅金額高達10億元,平均每年每件欠稅額是30萬元,明眼人都知曉,若不是位
居高官者何來數百萬之年薪,且斗膽敢積欠老闆的稅金。
筆者曾在公家單位教授瑜珈課程,所領鐘點費都是按實際時數計算,年底都會收到扣繳憑單,錙銖分
明;令人訝異的是,依所得稅法規定,每月薪資所得不是都按照稅額扣繳入國庫了嗎?公務員的薪資所得是固定
的,算是「定時定額」,怎還會有欠稅數十億之事,實在很令人費解,也有勞委員們好好調查、調查。為何國稅局
老是對苦哈哈的百姓,不管青紅皂白地窮追稅,面對年薪超過200萬元的公僕,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水」,這樣
公平嗎?看來百姓要自立救濟了,辛苦血汗錢所養的「肥貓」,不但不會抓老鼠,還拉了一大堆屎,造成老百姓沉
重的負擔。若非官員放水,公務員膽敢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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