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15 00:09:41

重建檢察體系威信力


    「陳聰明案」讓司法威信力重挫,長久以來檢察體系的一些沉苛,
為大家所詬病者只能用罄竹難書;因官官相護文化所使然,一般百姓只能自嘆無奈,
反正上自總統、監察院等都奈何不了他,因而整肅「陳聰明們」,就要正本清源,才可拯救司法威信力。
	「司法改革」不是喊喊口號就算了,檢調系統長久以來「玩法」的伎倆,
縱使是非明眼人也看得出來,這種有恃無恐「靠勢」的作風,也只有身歷其境者才能體會出個中滋味;
就拿檢察官常違反程序正義、違反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論、進而違法濫權起訴等等。
這種不設限的戕害人權作風,實是「罄竹難書」,檢察體系仍處在過去威權的心態下,
的確無法遵守住「憲法」保障人權的原則,視人權為無物,
台灣才會創下檢察官起訴定罪率不到五成的紀錄,甚至某知名檢察官專辦大案,
如「馬特別費案」,其定罪率恐怕接近0,這種不負責、違憲戕害人權的檢察官,
根本完全不遵守檢察官基本守則,法務部留他作啥?雖說「陳聰明案」讓司法威信力重挫法,
但從反面而言,未嘗不是一個取信於人民的破釜沈舟的作法,那再請法務部對有爭議的執法人員,
啟動執法人員淘汰機制,應可挽救人民不再信任的司法公正。所以,此次監察院彈劾成功,
只是開始而已,這是真正懂得民心、民意的作法,不要再像過去威權政府的愚民政策般欺騙人民,
大有為的政府就從重建檢察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