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張岩:清華簡《咸有一德》《說命》真偽考辨
(轉載)張岩:清華簡《咸有一德》《說命》真偽考辨
【按語】本文原是為一次學術討論會(“古史史料學研究的新視野——新出土文獻與古書成書問題國際學術討論會”)撰寫的參會論文,但在會前提交論文時被會議主辦方(上海大學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及上海大學歷史系主辦,中國先秦史學會協辦)拒絕。數月前,會議主辦方給我發來的會議邀請函(見附錄:本次學術討論會的邀請函)提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是近年來最重要的“新出土文獻”之一,這些“新材料”對“古代文獻學以及相關的歷史學課題的研究都將產生極為深遠的影響”。我據此選定參會論文的主旨:清華簡是否屬於“新出土文獻”。據我所知,學術會議主辦方(不是因為論文主旨超出規定的論題範圍,也不是因為論文品質問題)拒絕一篇參會論文的情況十分罕見。其原因:我的文章是在質疑此次學術會議的研究前提(也就是對清華簡的證偽)。
本文的研究結論:(1)清華簡《咸有一德》和《說命》中的作偽破綻十分明顯,其文章品質非常低劣,可以被確認是今人贗作。(2)在李學勤先生和廖名春先生對漏洞百出的簡文所作整理研究中,存在許多不應有的失察和失誤。
筆者在本文“結語”部分提到:如果清華簡是今人贗作,那麼中國相關學科的學術界正在經歷著一場十分慘痛的悲劇。本文的研究結果可以構成儘快結束此事的充分依據。
清華簡《咸有一德》《說命》真偽考辨(目錄)
一、引 言
二、簡文《說命》“惟口起戎”四句考辨(上)
三、簡文《說命》“惟口起戎”四句考辨(中)
四、簡文《說命》“惟口起戎”四句考辨(下)
五、改字為訓與雙向思考
六、簡文《說命》續辨(上)
七、簡文《說命》續辨(下)
八、簡文《咸有一德》真偽考辨(上)
九、簡文《咸有一德》真偽考辨(下)
十、結語:竹簡真偽,茲事體大
【內容提要】在清華簡整理者的媒體宣傳中,簡文《尹誥》(即《咸有一德》)和《說命》可以“證偽”古文《尚書》是重要焦點。本文正面考察清華簡《咸有一德》和《說命》的真偽,並考察李學勤先生和廖名春先生對簡文的整理研究(在學理方面)是否成立。《尚書》文章有其特定的法度、格調。選擇偽造《尚書》文章,這本身就是一個不自量的妄舉。其捉襟見肘、漏洞百出在所難免。本文結論:(1)清華簡《咸有一德》和《說命》中的作偽破綻十分明顯,其文章品質非常低劣,可以被確認是今人贗作。(2)在李學勤先生和廖名春先生對漏洞百出的簡文所作整理研究中,存在許多不應有的失察、失誤。在本文的結語部分,考察劣質(指文章品質)偽簡及其整理結論(認假作真)正在給中國學術造成什麼樣的影響以及結束此事的必要性。
【關鍵字】清華簡 咸有一德 說命 文章品質 偽簡 當代張霸
一、引言
隨著清華簡整理結果的面世,一些學者對其真實性提出質疑。[①]質疑者的基本思路:(1)由於清華簡非考古發掘所得,其來路有兩種可能,盜墓所得,今人偽造。若是前者,可以放心研究。若是後者,若將偽簡當作先秦文獻展開研究,會給中國學術造成極為嚴重的惡性影響。(2)由於贗品售出可獲高額回報以及造假技術的不斷提高,不能排除是今人偽造的可能。(3)因此,有必要通過各種途徑儘快查明其屬性。一是尋找證據“弄清這批竹簡的真實來歷”,二是通過竹簡的質地、墨蹟、字體和內容等去鑒定其真偽。
在清華簡整理者通過媒體所作宣傳中,簡文《尹誥》(即《咸有一德》)和《說命》可以“證偽”古文《尚書》是一個重要宣傳焦點。筆者對古文《尚書》作過專門研究。在讀到清華簡《尹誥》內容之後,對此類造勢宣傳多少有些反感乃至擔憂。清華簡《尹誥》內容中存在許多疑點。例如,房德鄰先生撰文指出:清華簡《尹誥》“是一篇偽作”。[②]
筆者在《古文〈尚書〉真偽與病態學術》[③]中介紹了研究古文《尚書》的緣起。古文《尚書》疑案的形成原因是兩漢間黨同伐異的今古文之爭。清代學者閻若璩的“證偽”並不堅實,此事“定案”與康熙、雍正兩代清帝的介入有直接關係(閻是主動方,錢穆:“希寵戀獎”)。由此形成“朝廷早有定論”的局面。乾嘉以來,隨閻氏“證偽”古文《尚書》者趨之若鶩(乾嘉學術翹楚人物多在其中),而相反方向的研究則後繼乏人。所謂“草上之風”。
筆者用一年時間完成對古文《尚書》真偽的“自向證明”,包括查閱文獻和字頻分析等。評估結論是:“作偽”難度達到不太可能實現的程度。然後開始撰寫《審核古文〈尚書〉案》[④]。該書出版五年後,房德鄰先生發表《駁張岩先生對〈尚書古文疏證〉的“甄別”》[⑤]。我的文章是對房文的回應。一位審稿人提出清華簡與古文《尚書》問題。於是,筆者改變計畫(原計劃在清華簡《說命》整理結果出版後與《尹誥》一併討論),臨時加寫一個附錄:《簡要甄別清華簡〈尹誥〉的證據資格》。
清華簡研究中存在兩個層面的問題,一是簡文本身的問題(薑廣輝、房德鄰、黃懷信等先生已對此作過比較深入的研究),二是主要整理者和研究者(李學勤先生和廖名春先生)論證中存在的問題。這篇附錄屬“急就章”,主要分析後一問題。結論:“清華簡《尹誥》沒有證據資格,其證明力等於零。實際情況是……相反證據表明古文《尚書》很可能不偽。”[⑥]
在今年初清華簡第三輯成果發佈會上,李學勤先生指出:“《傅說之命》3篇就是古代文獻中提到的《說命》3篇……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該3篇簡文的內容與東晉時期出現的偽古文《尚書·說命》篇完全不同。這種情況在清華簡第一輯整理報告中已經出現,它再一次證明,傳世的偽古文《尚書》確系後人偽作,這對中國學術史的研究無疑將產生深遠的影響。”[⑦]
本文正面考察清華簡《尹誥》和《說命》的真偽問題,並甄別李學勤先生和廖名春先生對簡文《尹誥》、《說命》的論證(在學理方面)是否成立。清華簡《尹誥》對應傳世古文《尚書》的《咸有一德》。為行文方便,下面統一採用後一篇名,並用“簡文《咸有一德》”和“傳世本《咸有一德》”加以區分;清華簡《傅說之命》對應古文《尚書》的《說命》,下麵用“簡文《說命》”和“傳世本《說命》”加以區分。
這是一個多少有些戲劇性的局面:我們面前擺著兩篇《咸有一德》和兩篇《說命》。從邏輯上說,其屬性要麼一真一偽,要麼同偽,不可能同為真。對此展開甄別的判斷前提有三個選擇:(1)無條件接受傳統疑古結論(古文《尚書》是偽書);(2)採用近年來一些學者的研究結論(古文《尚書》很可能不偽);(3)再退一步,採用更加嚴謹的中立態度(可能真,也可能偽)。李學勤先生選擇第一個前提:古文《尚書》“是後人偽作……已成定讞”。[⑧]由此出現循環論證問題。
具體說,李先生的相關研究高度依賴第一個前提。沒有此前提的支持,其論證寸步難行(詳見後文)。李先生最終結論:清華簡“證明”古文《尚書》“確系後人偽作”。其前提與結論相同。循環論證判別標準:論證的前提就是論證的結論,用來證明結論的論據本身的真實性要依靠結論來證明。“已成定讞”何須“證明”。李先生要證明“定讞”,就不應依賴“定讞”為證明前提。
本文對古文《尚書》和簡文《咸有一德》、《說命》採用同一個甄別前提(可能真,也可能偽)。讓研究物件的客觀特徵去表明其屬性。後人偽造先秦文獻,尤其是《尚書》篇章,最難實現的效果就是在內容方面的“模擬”。作為周代禮樂制度中的神聖經典以及長期使用的(政治、道德方面的)官學教材,《尚書》文章有其特定的內容、法度和格調。
選擇偽造《尚書》文章,這本身就是一個妄舉。其捉襟見肘、漏洞百出在所難免。在古文獻真偽的甄別環節,甄別物件的偽造難度(依據文本品質和文章品質加以評估)與其可信度成正比。其內容中“不對”的成分越多,屬後人偽造的可疑程度隨之增加。對照兩篇《咸有一德》和兩篇《說命》的文章品質:傳世本內容精緻典雅,多格言警語;簡文內容生澀淺陋,乃敷衍為文。此其大端。
二十餘年來,文物市場相繼出現大量簡牘,其總數約有萬餘枚或更多些。據賣家(文物商販)的說法,這些簡牘出自戰國或漢代墓葬(盜墓所得)。依據專家鑒別,十有八九都是贗品。其偽造“品質”良莠不齊,少數品質高者幾可亂真。大陸、港臺和日本都有買家(博物館、研究機構或個人)購買贗品的情況。這是清華大學(捐助人)於2008年從香港文物商手中購回這批“清華簡”(2千餘枚)的大背景。有必要提到,類似的大宗交易還包括上海博物館於1994年購回的“上博簡”(1千餘枚)等等。
於是出現兩種可能,一是在充斥大量偽簡的古董市場“淘”到了真的盜墓簡,二是購回了偽簡中少數“品質”較高的贗品。戰國墓葬中的簡牘,曆兩千餘年而不朽壞,且墨蹟如此清晰,數量如此之大,此種奇跡的發生概率畢竟非常之低。若是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就有必要高度警覺,慎之又慎。姜廣輝先生認為:對清華簡的真偽要做“雙向思考”。其理由:“由於購買到贗品的機率相當之高,非但不能搶救祖國文化遺產,反而有可能將假歷史當作真歷史看。一個國家若充斥假歷史,那是非常可怕的。”[⑨]
二、簡文《說命》“惟口起戎”四句考辨(上)
在簡文《說命》中,存在一些對傳世文獻內容加以拆分、拼合和改寫的成分。其結果反而弄巧成拙(露出破綻),為我們提供了後人作偽的重要證據。其中,“惟口起戎”四句最為典型。孔子在《禮記·緇衣》中引《兌命》(即《說命》)內容:“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後文統稱:引文A)墨子在《墨子·尚同中》引“先王之書《術令》”內容:“唯口出好興戎。”(後文統稱:引文B)下面是簡文《說命》相關內容:“惟口起戎出好,惟干戈作疾,惟衣載病,惟干戈生厥身。”[⑩](後文統稱:簡文四句)
可以明顯看到,在簡文第一句(惟口起戎出好)中,同時包含引文A(惟口起羞)和引文B(唯口出好興戎)的雙重成分。這裡存在兩種可能:其一,簡文《說命》是原文,傳世文獻(《禮記》《墨子》)的引文AB都是對簡文《說命》原文的引用(一分為二)。其二,與上述情況相反,簡文四句來自對傳世文獻中引文AB的拼合、改寫(合二為一)。
實際情況若為前者,可以支援清華簡整理者的判斷:簡文《說命》是真實的先秦《尚書》;若為後者(即引文AB在先,對其拼合、改寫的行為在後),則足以證實一個相反結論:簡文《說命》是後人偽作。二者必居其一。因此,這是一個有必要細細推究的重要問題。下面分兩個步驟展開討論。第一步驟:對比分析引文AB與傳世本《尚書》相關內容之間的對應情況,再對比分析引文AB與簡文四句的吻合程度,據此確認或者是排除上述第一種可能(一分為二)。
引文A與傳世本《說命》相關內容(惟口起羞,惟甲胄起戎;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基本相同。只有“兵”、“戎”一字之差,不影響文義。《孔疏》對傳世本《說命》四句的解讀:“惟口出令不善,以起羞辱;惟甲胄伐非其罪,以起戎兵。言不可輕教令易用兵也。惟衣裳在篋笥,不可加非其人。觀其能足稱職,然後賜之。惟干戈在府庫,不可任非其才。省其身堪將帥,然後授之。”
元代學者陳澔(綜合前人注釋)對引文A內容給出一個更加合理、曉暢的解讀:“謂言語所以文身,輕出則有起羞之患。甲胄所以衛身,輕動則有起戎之憂。衣裳所以命有徳。謹於在笥者,戒輕與也。干戈所以討有罪。嚴於省躬者,戒輕動也。”(《禮記集說》卷九)按“衣裳”是指三代禮制中由中央政權任命官吏時授予的禮服。即《周禮·大宗伯》所謂“再命受服”。在《禮記·緇衣》中,孔子(子曰)在同一個意義上(為政者的慎言、慎行)援引此語。
引文B與傳世本《大禹謨》相關內容(唯口出好興戎)相同。《大禹謨》前文敘述虞舜提出要將帝位禪讓給禹,禹推辭(推舉皋陶),舜堅持其決定(汝終陟元後),並對禹提出一些告誡和要求,然後說:“惟口出好興戎,朕言不再。”《孔疏》對此的說明:“(舜)又告禹:‘惟口之所言,出好事,興戎兵,非善思慮無以出口,我言不可再發。’令禹受其言也。”在《墨子·尚同中》,墨子(子墨子曰)在同一個意義上援引此語(口之所言,出好事,興戎兵)。
在引文A與傳世本《說命》之間,以及在引文B與傳世本《大禹謨》之間,雙方在內容上彼此一致,在文義上彼此吻合。這是引文與原文的正常關係。“術令”有可能是“大禹”之訛誤。引文A的引用者是孔子,引文B的引用者是墨子。他們的在世期彼此銜接,都可看到完整的《尚書》。因此,這兩條引文在《尚書》中各有出處,平行存在。這是傳世本《大禹謨》、《說命》不偽的重要證據。
引文B講述為政者的言語可以導致兩個相反結果:既可“出好”,亦可“興戎”。引文A的前兩句(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則只講為政者言語、行為可能導致的負面結果(起羞、起戎),後兩句(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是對避免出現此類結果的告誡。孔子引這段話是為印證其論斷:“君子溺于口”(故須慎言),“大人溺于民”(故須慎行)。由此可以瞭解到,雖然引文A和B的主旨彼此相關,但表述形式完全不同。
在簡文《說命》四句(惟口起戎出好,惟干戈作疾,惟衣載病,惟干戈生厥身)與引文A(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和引文B(唯口出好興戎)之間進行比較,可以看到簡文四句與引文A B之間存在多處文字和文義方面的不同。這不是引文與原文的正常關係。那麼,是否可以認為孔子引文A和墨子引文B都是來自對簡文四句的徵引?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才能出現這樣的結果,那就是孔子和墨子在各自引文中分別出現多處徵引錯誤(孔子8處,墨子2處)。這種情況的發生概率幾乎為零。由此可以排除前面提到的第一種可能(一分為二)。這是第一個步驟的研究結論。
依據上述討論可知,如果採用同一前提(可能真,也可能偽)對簡文和古文《尚書》作對等甄別,很容易發現簡文內容與引文A B之間不是引文與原文的正常關係(誤差太多,似是而非),而傳世本《尚書》與引文A B之間則不存在這個問題。根據這一反差鮮明的認識線索,很容易判定簡文與傳世本的真偽屬性。這是清華簡整理者(李學勤先生)為什麼一定要借助“定讞”展開研究的直接原因:否則其整理工作寸步難行。
在排除第一種可能(一分為二)之後,對引文A B進行拼合、改寫(合二為一)的行為及其操作者隨之進入我們的思考範圍。此人就是簡文《說命》的作偽者。實際上,在不考慮傳世本因素的前提下,仍然可以確認引文A B是彼此獨立的表義單元,絕非簡文四句一分為二的結果。二者的表述形式完全不同,因此不具備合併條件。如果勉強拼合,就會出現齟齬。在簡文四句中,存在明顯的文理不通和自相矛盾。這些現象在一分為二的認識角度無從索解。但如果改變思路,從拼合、改寫(合二為一)的視角考察問題,就可以大致搞清這些現象的來龍去脈。
三、簡文《說命》“惟口起戎”四句考辨(中)
下面進入第二個研究步驟:考察從引文A B到簡文四句的拼合、改寫環節,並考察李學勤先生論證中存在的問題。下面是李先生針對簡文四句的主要論述:“孫詒讓《墨子間詁》已指出《術令》就是《說命》。簡文此處與《墨子》所引更為接近。‘好’應讀為‘羞’,均為幽部字,而且‘好’字可寫作從‘醜’的‘ ’,見《說文》,或‘ ’,見《古文四聲韻》,‘羞’正是從‘醜’聲的字。”[11]
孫詒讓的相關論證:“‘術令’當是‘說命’之假字。《禮記·緇衣》雲‘《兌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鄭注雲:‘“兌”當為“說”。謂殷高宗之臣傅說也,作書以命高宗,《尚書》篇名也。羞,猶辱也。惟口起辱,當慎言語也。’案此文與彼引《兌命》辭義相類‘術’‘說’、‘令’‘命’,音並相近,必一書也。晉人作偽古文《書》不悟,乃以竄入《大禹謨》,疏繆殊甚。近儒辯古文《書》者,亦皆不知其為《說命》佚文,故為表出之。”(《墨子間詁》卷三)
孫詒讓的見解(引文B是《說命》佚文)是用閻若璩的結論作大前提,將之落實到《墨子》此條引文的出處。通過字音和字形途徑改字為訓是傳統訓詁學的基本方法。前面提到李先生改“好”為“羞”、以及孫氏改“術令”為“說命”都是走此一路。但是,此類方法只提供可能,不提供確證。這也應當是訓詁學中的常識。依據相同途徑,“術令”也可以被認為是“大禹”之訛誤。因此,除“朝廷早有定論”的學術背景,孫詒讓見解並不具有相對可靠的證據支援。換言之,李先生的“孫詒讓……已指出”不足為據。
在孔子和墨子之後,清末學者孫詒讓首先提出《墨子》引文B是“《說命》佚文”。孫詒讓只說《墨子》“唯口出好興戎”是“《說命》佚文”,並未說明“佚文”與引文A的具體關係。當簡文《說命》作偽者決定採納孫詒讓的見解,就有必要將一個籠統的判斷落到實處。他實際上是給自己出了一個極大的難題:將兩條表述形式完全不同(因此不具備合併條件)的引文勉強拼合。
下面以引文A為參照,考察清華簡《說命》作者進行拼合、改寫的具體步驟。(1)用引文B(唯口出好興戎)取代引文A首句(惟口起羞)。但不是簡單、直接的取代,而是在此環節進行了用字和語序的調整。一是將“出好興戎”的語序顛倒過來,改作“興戎出好”;二是保留引文A第一句的“起”字,去掉引文B的“興”字。這是“惟口起戎出好”一語的由來(其改寫意圖詳見下文)。(2)改“甲胄”為“干戈”。(3)改“起兵”為“作疾”。(4)改“惟衣裳在笥”為“惟衣載病”。(5)改“惟干戈省厥躬”為“惟干戈生厥身”。
整理者(李學勤先生)指出:“‘干戈’疑當為‘甲胄’”。由此可知,李先生也認為簡文改“甲胄”為“干戈”于行文不妥(重複)。實際上,作偽者此處改動另有原因。《孔傳》注“甲胄”:“甲,鎧。胄,兜鍪也。”《孔疏》:“經傳之文無‘鎧’與‘兜鍪’,蓋秦漢已來始有此名,《傳》以今曉古也。古之甲胄皆用犀兕,未有用鐵者,而‘鍪’、‘鎧’之字皆從金,蓋後世始用鐵耳。”作偽者誤解了孔穎達的說明,於是直接將“甲胄”改為“干戈”。這是一個典型的弄巧成拙。
簡文四句的第一句(惟口起戎出好)已有“起戎”,第二句若保留“起兵”就會出現抵梧。作偽者將其改為“作疾”,文義因此改變。後文“惟衣裳在笥”被改作“惟衣載病”。此處改動原因不詳。但改動之後文理不通。第四句改“省”為“生”(惟干戈生厥身)。改動後再次出現文理不通。於是,在如此拼合、改寫之後,四句話中的後兩句變得文理不通:衣裳何以“載病”(整理者據《小爾雅·廣詁》解“載”為“成也”[12])?身體何以“生”出干戈?
為解決上述問題,整理者將“生”讀作“眚”。並採用《國語·楚語下》(韋昭)注:‘猶災也。’”[13]雖然“惟衣載病”文理不通,整理者卻認定這才是“真”《說命》的原有內容:“《緇衣》所引‘在笥’當為‘載病’的訛誤。”[14]於是,《禮記·緇衣》“惟衣裳在笥”變成“惟衣裳載病”。簡文畢竟還是讀不通。不僅如此,傳世文獻(《緇衣》引文)也受到簡文“污染”而被整理者改得讀不通了。
簡文《說命》作者將引文B“出好興戎”改作“起戎出好”,意在強化“起戎”、弱化“出好”。這是因為簡文四句中的後三句均與“出好”無關。即便如此顛倒語序,還是沒有解決問題。經整理者上述改動後,除“惟衣載病”文理不通外,後三句中的另外兩句(“惟干戈作疾”和“惟干戈眚厥身”)都在講述言行不慎的負面結果。其首句“出好”二字仍無著落。
為解決這個問題,李學勤先生再次借助改字為訓途徑,改“好”為“羞”。如果這一改字結論(李先生的具體論證見上文)成立,的確可以彌補簡文四句中的此處破綻。李先生論證中提到:“簡文此處與《墨子》所引更為接近。”[15]《墨子》是比較可靠的傳世文獻,李先生是借助《墨子》(引文B:唯口出好興戎)來證明簡文《說命》的真實性。
有必要指出,李先生此項證明是否成立的先決條件,取決於簡文與《墨子》引文B 是否具備內容方面的一致性。如果具備(要麼都是“出好”,要麼都是“出羞”),則簡文與引文B確實“更為接近”。如果一個是“出好”,一個是“出羞”,則二者語義相反。在這種情況下,《墨子》引文B反而成為否定簡文《說命》真實性的重要證據。
實際情況是後者:《墨子》引文B是“出好”,而非“出羞”。我們可以看到李先生在這個問題上的進退維谷:如果不改“好”為“羞”,則“出好”二字在簡文中唐突且多餘。這一現象可以明顯暴露簡文《說命》作者將(因表述形式完全不同而不具備合併條件的)兩條引文強行拼合後出現的破綻。如果改“好”為“羞”,則會導致簡文(出羞)與引文B(出好)的語義相反。
前面引述李學勤先生針對簡文四句的相關論證,具體包括三個內容:(1)“孫詒讓《墨子間詁》已指出《術令》就是《說命》”。(2)“簡文此處與《墨子》所引更為接近”。(3)“‘好’應讀為‘羞’”。李先生這段論證試圖實現的目標:既要改“好”為“羞”,還要得到《墨子》引文B對簡文《說命》真實性的支持。此乃無法實現的奢求。
為避免誤解李學勤先生針對簡文四句的相關論證,有必要指出另一種可能的情況。即李先生“‘好’應讀為‘羞’”的改字對象同時包括簡文與《墨子》引文B。仔細推敲李文,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李先生的表述似乎有必要再清楚一些)。如果這一判斷成立,則此項證明可以滿足上述條件:簡文與《墨子》都是“出羞”。這裡立刻出現新的問題。
墨子在引文B(唯口出好興戎)之後有一說明:“則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為讒賊寇戎。”墨子的說明可以提示兩點:(1)“善用口者出好”表明,引文B的“出好”絕非“出羞”。(2)引文B的語序是“出好”在前,“興戎”在後。墨子這段話(子墨子曰)語義明晰,不會引起任何誤解。因此,《墨子》內容足以否定改“好”為“羞”。
四、簡文《說命》“惟口起戎”四句考辨(下)
下面,對此前兩節的討論及其可以得出的結論作一簡要疏理。引文A是孔子在《禮記·緇衣》中引證《兌命》(《說命》)內容,其原文在傳世本《說命》;引文與原文相吻合(只有一字之差,並不影響文義),引文內容與孔子的論說主旨相呼應。引文B是墨子在《墨子·尚同中》引《術令》內容,其原文在傳世本《大禹謨》;引文與原文相吻合,其內容與墨子對引文的說明相契合。上述情況可以被認為是傳世本《大禹謨》、《說命》不偽的重要證據。
在不考慮傳世本因素的前提下,仍可確認引文A 和B是彼此獨立的表義單元,絕非簡文四句一分為二的結果。孔子和墨子都可以看到完整的《尚書》。這表明兩條引文在《尚書》中各有出處,平行存在。清末學者孫詒讓首次提出《墨子》引文B是“《說命》佚文”。從孔子和墨子的時代到清末孫詒讓之間,沒有任何一位讀書人會萌發一定要勉強拼合(因表述形式完全不同而不具備拼合條件的)引文A B的動機。這一捉襟見肘的拼合行為只可能發生在孫氏見解提出之後。
孫詒讓只是提出一個缺乏依據的籠統判斷。他不會想到,居然由此導致一個大膽、牽強的拼合行為。其結果就是存在于清華簡《說命》中的“惟口起戎”四句。這四句的第一個特徵是對引文AB的生硬拼湊;第二個特徵是明確存在拼湊環節的改寫跡象;第三個特徵是改寫之後並未消除因勉強拼合而出現的多處破綻,反而欲蓋彌彰。
破綻一:首句“起戎出好”是對《墨子》引文B的語序顛倒,與墨子對引文B的具體說明發生違背。
破綻二:首句“出好”二字在簡文四句中唐突且多餘。
破綻三:第二句改“甲胄”為“干戈”,是因誤解孔穎達疏的說明而出現的弄巧成拙。
破綻四:第二句改“起兵”為“作疾”,明顯暴露因拼合而改寫的跡象,並由此完全改變了引文A這句話的原有語義。
破綻五:第三句改“在笥”為“載病”,此句(惟衣載病)因改寫而文理不通。
破綻六:第四句“惟干戈生厥身”,也因改寫而成病句。
在短短21個字的簡文四句中居然出現六處破綻,足以說明這是一個勉為其難、捉襟見肘的拼合結果。此過程的完成者就是清華簡《說命》的作偽者。近年來一些學者(包括筆者)開始對古文《尚書》的傳統疑古結論提出質疑和批評。[16]作偽者選擇偽造《說命》的意圖很簡單:為引起偽簡買方(尤其是具有獵奇衝動的歷史學家)的極大興趣,以此實現有人願意買並且願意出高價的效果。
此人具備一定的古文獻修養,接近專業水準,並在偽造簡文《說命》時作過一些文獻查閱的功課。比如拼合A B引文是查閱《墨子間詁》的結果,又如改“甲胄”為“干戈”是誤讀《尚書正義》的弄巧成拙。但其偽造品質遠未達到足以亂真的程度。作偽者的具體目標非常實際:將偽簡成功售出並拿到自己那一份報酬。此後的事情與他無關。“製造”環節的精益求精會增加成本,付出太多得不償失。漏洞百出的偽簡能有今天這樣一個結果,恐怕也是此人始料未及。
整理者(李學勤先生)至少注意到四處破綻,並逐一加以彌補。對於破綻二,李先生採用改字技術加以彌補,改“好”為“羞”。對於破綻三,李先生用“‘干戈’疑當為‘甲胄’”[17]一筆帶過。對於破綻五,李先生放棄彌補,直接表明專家立場:“載病”才是原文。[18]於是,簡文中的破綻以整理者為媒介“污染”到傳世文獻的原有文義。對於破綻六,李先生還是採用改字技術,將“生”讀作“眚”。[19]
李學勤先生整理工作中的不合理處已如前述。這裡出現兩種屬性的破綻,一是作偽者在拼合、改寫過程中出現的“原生”破綻,二是整理者在彌補偽簡破綻過程中出現的“次生”破綻。於是,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出版之後,簡文《說命》“惟口起戎”四句(21字)中堆積著兩個層位的破綻。其數量之多,可謂遍體鱗傷。
在《清華簡〈傅說之命中〉新讀》[20]一文中,針對簡文“惟衣載病”語義的不清不楚,廖名春先生提出一個新的整理方案:“當讀為‘惟依載病’。”[21]廖先生進而認為傳世本《禮記·緇衣》孔子所引“惟衣裳在笥”也應加以改寫:“當讀為‘惟依尚載蝕’”。[22]他對此語改寫後的說明:“是說過分的溺愛會養成沖犯之毛病。”[23]這一改寫和解讀,導致引文A的文義再次發生改變且橫生枝節。
於是,簡文“惟口起戎”四句中的破綻又一次以整理者為媒介“污染”到傳世文獻的原有文義。此乃池魚之禍。廖先生整理方案的改字範圍:一是改“衣”為“依”;二是改“裳”為“尚”;三是改“在”為“載”;四是改“笥”為“蝕”。從“衣裳在笥”到“依尚載蝕”。將如此不成語句的四個字解出語義且有因有果,難為廖先生。此種針對傳世文獻的大膽改字,甚為不妥。
如上所述,作偽者對引文A B勉為其難的強行拼合,導致簡文四句之中破綻叢生,進而導致簡文整理者的困境重重,捉襟見肘。此亦池魚之禍。如果整理者採用姜廣輝先生提示的“雙向思考”,似乎早該對整理物件的諸多破綻有所警覺。
五、改字為訓與雙向思考
對戰國竹簡的整理主要包括三項工作:(1)編排簡序和分篇。(2)釋文,包括隸定字體,破讀通假以及訂正脫衍訛誤。(3)句讀和注釋。在整理結束之前,這三項工作都有調整餘地。第二項的調整餘地最大。訓釋字義的常規途徑是直接採用被解讀文字的先秦字義(同一個字在先秦文獻中的既有表義範圍)。可以採用沒有疑義的先秦書證直接解決問題(這比借助《爾雅》《說文》更加可靠)。
訓釋字義的非常規途徑是改字為訓,其前提是古文獻中存在一些通假、訛誤。所謂“借字”的原因是臨文忘字(本有其字),沒有字典,只好寫個錯別字。在戰國及漢初文獻中,通假字出現較多。訛誤是在著述和轉抄過程中出現的文字錯誤。在戰國簡帛文獻中,存在較多通假、訛誤現象。若是未經隸定後的整理環節,則多少有些不成文章。這裡的問題是改字為訓的分寸和限度。
鄭玄注經好改字,後儒多有非議。自漢代以來,比較嚴謹的學者大多傾向于:語義可通則不破字。更加審慎的學者為避免濫用通假,則傾向于寧可闕疑。比如歐陽修在《詩本義》(卷十三)中提出的見解:“先儒所以不取鄭氏於《詩》改字者,以謂六經有所不通當闕之,以俟知者。若改字以就已說,則何人不能為說,何字不可改也。”筆者贊同歐陽修的闕疑原則。貿然妄改,則徒增一惑。
傳世的先秦文獻(在《漢書·藝文志》所列範圍內)都經過西漢學者劉向、劉歆等人非常細緻嚴謹的整理校讎,其原有的通假、訛誤等問題多已得到訂正。劉向等西漢學者的文獻整理和校讎條件(一般都是有兩個或更多先秦傳本的互校)要遠好于後人。雖然在漢以來的流傳中,這些文獻中又會出現一些新的訛誤,但其文本品質似乎還是要好于後人的判斷。
因此,在對出土文獻的整理研究中,應盡可能少用改字為訓;在對傳世文獻的研究中,須更加慎重。依據出土文獻訂正傳世文獻並非不可行,但須慎之又慎。今人為遷就己見而改字者,尤為不妥。前面提到李先生的改“好”為“羞”以及廖先生的改“衣裳在笥”為“依尚載蝕”,都已超出改字為訓的分寸和限度。在本文後面的討論中,我們還會接觸到同類問題。
在現有的訓詁學改字途徑中(比如依據同音或音近可通的原則),任何一個字的改字範圍都在幾個字乃至十個字以上。此種方法只提供可能,不提供確證。即便存在破字的文獻佐證,仍不能構成確證。古人寫錯別字並沒有嚴格的規律性。改字為訓很難避免發生歧義。俞平伯先生對此種情況的準確描述:“訓詁以音聲通假本非一途,就甲通乙則訓為丙,就甲通丁則訓為戊,如丙戊二解並可通,則其間之去取何從?”[24]
簡牘文獻的文本品質(可以被準確還原其原有文義的具體條件)與其中存在的通假字含量成反比。也就是說,簡牘文獻中通假字(包括各種訛誤)的含量越高,整理和研究者準確還原其原有文義的還原條件(文本品質)越差。再者,整理和研究者所認定的通假字有可能是錯認(其實是本字)。這是在現有訓詁學方法中很難排除的謬誤。即使沒有錯認,由於存在二解乃至多解“並可通”的情況,進一步增加瞭解讀過程中發生歧義的概率。在若干歧義中,可能有一個正確結論,也可能全錯。
如果我們對簡牘文獻的整理研究乃至我們的訓詁學方法開始注重更高程度的嚴格和收斂,並且更加注重研究結論的客觀真實(科學性),那麼上述情況都應納入我們對簡牘文獻研究方法和過程的取捨和評估範圍。我們有必要深入討論改字為訓的限度問題。如果一段簡文在整理者改字之後還是讀不通,採用改字為訓另尋它釋需要極其慎重。最好不要讓改字途徑變成漫無邊際、各有“道理”的猜謎依據。
還有一個問題有必要強調,即姜廣輝先生所提示的“雙向思考”。如果研究對象是真實的先秦簡牘,則研究者的認識標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準確還原其原有文義(王引之所謂“本訓”)。如果研究物件中真偽攙雜,抑或全都是今人偽造的贗品,我們的整理和研究工作就有必要高度警覺。如果是後一種情況,則今人偽造的簡文中會存在如下幾種情況:
(1)相似度較高的擬古語句(按“擬古語句”指作偽者對先秦文獻中行文、語句、禮樂制度、思想觀念等的模仿)。
(2)比較蹩腳乃至文理不通的擬古語句。比如簡文《說命》中的“朕畜汝,惟乃腹,非乃身”以及“吉不吉”等等(詳見本文下一節)。
(3)夾雜兩漢以來思想觀念等不倫不類、似是而非的內容。即姜廣輝先生所說的“硬傷和疑點”。[25]比如姜先生在對清華簡《保訓》的質疑文章指出:“《保訓》篇……將本是宋人提出的傳‘中’的‘道統觀’坐實在周文王、武王身上。”姜先生的分析結論是:“《保訓》篇並不在先秦文化的思想脈絡裡,而是在宋明理學的思想脈絡裡。之所以如此,只能說明這是現代作偽者順著宋明理學的思路造作出來的。”[26]針對簡文《保訓》“乃易位邇稽”,姜先生指出:“雖說是古香古色的《尚書》式語言,卻有現代時尚語言(‘換位元思考’、‘現場調查’)的影子。”
(4)作偽者杜撰的歷史事件和人物對話中存在的作偽破綻。
(5)作偽者對先秦文獻內容的抄錄,一是通篇抄錄,二是對局部內容的摘抄、拆分、拼合、改寫。這裡主要指後一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會出現不同程度的作偽破綻。如本文前面已經分析過的簡文《說命》“惟口起戎”四句。
(6)為實現偽造簡文的“模擬”效果,作偽者會在簡文中有意識加進去一些通假、訛誤。此類問題可能發生在炮製贗品的兩個環節,一是偽造簡文的杜撰環節,二是當代寫手的謄寫環節。比如《國語·楚語上》“若跣不視地,厥足用傷”在簡文《說命中》被改作“若詆不視,用傷”。改過之後,文理不通。整理者將“詆”讀為“抵”,並依據《說文》訓為“擠也”,認為意即“以手推拒”。[27]如此改字為訓之後,還是文理不通。“跣不視地”(赤足行走而不看地)是舉止魯莽,因此而傷及足部(厥足用傷)是一個情理之中、不難理解的比喻。但是“以手推拒”是盲人動作。對於視覺沒問題的人,不可能在閉上眼睛的同時“以手推拒”向前走。這樣的比喻不在人情物理之中。
(7)兩漢以來學者對先秦文獻的注釋和論述內容,會對作偽者的行文、語句乃至用字產生一些影響。比如,作偽者拼合A B引文是受到孫詒讓《墨子間詁》的影響。又如,在簡文《說命》“惟口起戎”四句中,作偽者(由對於孔穎達說明的誤解)將“甲胄”改為“干戈”。這是一個典型的弄巧成拙。
(8)對照先秦簡文的書寫慣例,存在書法、筆跡方面的作偽破綻。
再舉一例。姜廣輝先生已分析過清華簡《保訓》的“親耕”問題。周文王對太子發的臨終遺言提到“昔舜舊作小人,親耕於曆丘。”按“親耕”專指三代天子在藉田禮中的象徵性耕作。姜先生指出:“此時舜不過是一介普通農夫(小人),耕田種地是本分事,‘親’在這裡是贅語。”[28]王連龍先生撰文給予解釋,認為《保訓》是傳世抄本“不排除異文訛誤、甚至潤色改寫的情況存在”。[29]姜廣輝先生在回應文章中指出:“古人無論如何‘潤色改寫’,都不應該犯這種一面說‘舜舊作小人’,一面又說‘親耕於曆丘’的低級錯誤的。犯這種錯誤的只能是不懂史書筆法的現代作偽者。”[30]
三代藉田禮的主祭神是後稷,後稷(棄)是周族最重要的先祖。因此,“舜舊作小人”的“親耕”不可能出自熟知藉田禮制的周文王之口。上文“舊作小人”見於《尚書·多士》。“舜耕於曆山”或“舜耕曆山”等類似內容則見於先秦兩漢十來種文獻,均無“親耕”字樣。這表明戰國時期的傳抄者不太可能畫蛇添足、誤加一個“親”字。據此可以比較有把握地確認:簡文“親耕”應是現代作偽者對先秦文獻相關內容摘抄、拼合、改寫的結果。這是一個具有較高證明力的重要作偽證據。
本文前面的研究表明,簡文《說命》“惟口起戎”四句是一個更加重要的確鑿證據。從孔子、墨子時代(春秋晚期和戰國初期)到清末孫詒讓之間的兩千餘年內,沒有任何一位讀書人會萌發一定要將(因出處不同而不具有拼合條件的)引文A B勉強進行拼合的動機。這一捉襟見肘的拼合改寫行為只可能發生在孫氏見解提出之後。清華簡存在許多各種類型的作偽破綻(詳見後文),但這樣的確鑿證據還是比較少的。這是本文用較大篇幅對“惟口起戎”四句進行深入研究的原因所在。
西漢張霸偽造《尚書》“百兩篇”是鼠竊狗偷之舉,其動機明確,破綻百出。偽造簡文的當代張霸同樣也是動機明確,破綻百出。《漢書·儒林傳》提到“百兩篇”的主要特徵是“篇或數簡,文意淺陋”。篇幅短(篇或數簡),是因為像模像樣的擬古語句很難編造。其主要作偽方法:(1)拆分“二十九篇(今文《尚書》)以為數十”。(《漢書·儒林傳》)(2)“采《左氏傳》、《書敘》為作首尾”。(《漢書·儒林傳》)雖然張霸自行編寫的內容較少(作首尾),但仍然隨處可見十分蹩腳的行文、語句(文意淺陋)。
張霸偽造“百兩篇”一事的認定過程比較簡單:“以中書校之,非是。”(《漢書·儒林傳》)東漢王充《論衡·佚文篇》中也提及此事:“成帝出秘《尚書》以考校之,無一字相應者。”上文“中書”即皇家秘府所藏(有經無傳的)孔壁本古文《尚書》。這一認定過程是以真實可靠的文獻為樣本,對照鑒別張霸所上“百兩篇”的真偽。同則真,不同即偽。
李學勤先生似乎也想採用同樣的方法解決問題。其整理工作借助傳統疑古結論為研究前提(高度依賴):“前人已考定為偽書。”[31]以此認定簡文《咸有一德》、《說命》是“真”《尚書》。然後調轉方向,用簡文為證據去證明傳統疑古結論的正確。具體是根據簡文《咸有一德》、《說命》與傳世本同名篇章內容的“全然不同”得出結論:“確證了傳世孔傳本為偽書。”[32]
在李學勤先生作出此種循環論證之前,似乎有必要對與此相關的學術背景進行完整細緻的通盤考察和客觀嚴謹的綜合評估。比如自梅鷟、閻若璩以來,一共提出過多少條針對古文《尚書》的作偽證據,有多少是捕風捉影,是否存在足以定案的確鑿證據。又如,在簡文《咸有一德》、《說命》與傳世本同名篇章之間,其文章品質是否存在優劣之分,相差幾何。
否則,就有可能因“單向思考”而付出代價。從姜廣輝先生提示的“雙向思考”看,如果清華簡是今人偽作,如果簡文整理者和研究者將偽作當真本加以整理研究,就會因此進入一種非常窘迫、荒誕的工作狀態。在這個狀態下,整理者和研究者的簡文考釋已經從尋求先秦文獻的原有文義(本訓)置換為領悟當代張霸的擬古語句。
茲舉一例。“中”字在清華簡《保訓》共出現四次,其所指為何已有十幾個猜測結果。下面是廖名春先生在《清華簡〈保訓〉篇“中”字釋義及其他》[33]一文中提到的十種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研究結論。
(1)《保訓》篇裡的“中”為中正、中道,與儒家的道統學說有關。
(2)《保訓》篇裡的“中”為“中庸”之“中”。按:與第一個見解相近。
(3)《保訓》篇裡的“中”為“地中”和“立於地中的旗表”。
(4)《保訓》篇裡的“中”為“極”,以為虞舜“求中”就是“立極”,目的是“治曆明時”,而上甲微“砌中於河”就是在河濱或河伯之地堆石壘砌了一座“中”壇。
(5)《保訓》篇裡的“中”指與訴訟相關的文書,即最終判決書。
(6)將《保訓》篇裡的“中”讀為“眾”。
(7)以《保訓》篇裡的“中”為 “數”,就是孔子所傳帝堯所說的“天之歷數在爾躬”的“天數”,也是傳說中舜得河圖的河圖之數,也是文王據以演《周易》的“易數”。
(8)認為《保訓》篇裡的“中”可借可還,自當是一種物件。……從內容說是中道思想的傳統,從載體上說是一種寶物。愚者把它當成寶貝,“天命”的象徵;智者把它當做文獻,領會其所記錄的內容。
(9)《保訓》篇的“中”字理念,有著不同的層次含義。……這四個“中”字的使用,前兩個是懷柔,後兩個是手段與目的……既有懷柔的一面,又有強硬的一面。
(10)從外延上對《保訓》篇裡的 “中”進行了界定,指出:“中”和“詷”相類,“中”以書的形式流傳,“中”不得改易,“中”是受大命之前必須掌握的東西。但“中”到底是什麼,提出者也沒有明確的說法。
(11)下面是廖名春先生在同一篇文章中自行提出的新見解:《保訓》篇“中”是指治理國家的一種最好方法。……這種治理國家最好的方法“中”,內涵就是和,就是和諧之道。
廖先生對上述研究的合理性及其研究狀態的分析:“上述意見有以‘中’為實物的,多是據上甲微一段簡文為說;以‘中’為虛體的理念或方法的,多是據虞舜一段簡文為說。往往通於此,則難通於彼。在虞舜一段能講得通的,在上甲微一段則講不通;在上甲微一段講得通的,在虞舜一段則講不通。可以說,清華簡《保訓》篇的釋讀,在簡單的一個‘中’字上,陷入了死胡同。”按:上述見解各有其難以說通的不合理處。廖先生的見解屬於“以‘中’為虛體的理念或方法”(和諧之道),其論證的合理性似乎並不具有後來居上的優勢。
在清華簡《保訓》篇中,令研究者頭痛的文字語句還有許多。這導致(幾年以來)研究者們被迫在“死胡同”中進行顧此失彼的“過度闡釋”。一方面至少絕大部分研究者都認為,清華簡《保訓》是“研究先秦思想史的一篇極其重要的文獻”。另一方面《保訓》“中”字所指為何(還有“自靧”問題、“親耕”問題等等)至今沒有一個妥貼合理的研究結果。那麼,在連“是什麼”都沒有搞清楚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認定《保訓》篇的性質乃至價值。
至此,我們極有必要反思一個問題: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樣的結果(研究者的捉襟見肘)。姜廣輝先生提示的“雙向思考”是一個重要路徑:如果在來路清楚、真實可信的戰國簡帛文獻中不存在此種情況,就有必要從相反的方向進行思考。依據姜廣輝先生、丁進先生等學者的舉證,清華簡《保訓》很有可能出自“現代作偽者”之手。[34]
順著這個思路考察問題,如果清華簡《保訓》出自當代張霸之手,是一篇非常拙劣的擬古演義,其行文敘事大膽荒唐、前後乖舛,那麼,導致研究者所有窘迫狀態的原因即可得到完滿的說明。當代張霸行文敘事的自相矛盾,是研究者顧此失彼、無法自圓其說的“釋讀背景”。廖名春先生所說的“死胡同”,是一個非常準確的表述。是當代張霸為當代研究者構造了這樣一個走不出去的“死胡同”,研究者們身在其中,上下求索,捉襟見肘,苦不堪言。
這裡有一個推動清華簡整理和研究者有所警覺、作出努力、儘快擺脫困境的重要動機:這個“死胡同”有可能不是來自兩千餘年前的戰國時代,而是出自當代張霸股掌之間的虛假之物。此人(或幾個人)是擁有一定水準的非專業人士(不排除專業人士的參與),他或他們正在觀望“死胡同”中的學術研討(甚至有可能通過網路平臺參與討論)。清華簡的整理和研究者(不知情者)身在其中是自取其辱,擺脫出來可以挽回尊嚴。
在這個意義上說,整理和研究者的簡文考釋結果,有必要被區分為有可能發生的四種類型:類型一,對先秦文獻原有文義的正確解讀(本訓)。類型二,對先秦文獻原有文義的錯誤解讀(非本訓)。類型三,對當代張霸擬古語句(作偽者在“仿造”簡文時想要表達的語義)的正確解讀(類型三A);對當代張霸改寫傳世文獻內容的正確解讀(類型三B)。類型四,對當代張霸擬古語句的錯誤解讀(類型四A);對當代張霸改寫傳世文獻內容的錯誤解讀(類型四B)。
前面提到清華簡整理者對簡文《說命中》“若詆不視,用傷”的考釋結論(讀“詆”為“抵”),有可能屬於第四種類型中的後一情況(類型四B)。類型三B有可能是:“詆”應讀作“跣”。還有一種更加可悲的研究狀態:由於整理者的“單向思考”,導致清華簡整理和研究者在整理環節不由自主對簡文之中的作偽破綻進行遮掩回護(前面已分析過一些此類現象)。本文既是對簡文《說命》和《咸有一德》的真偽考辨,也是對清華簡整理和研究者應該有所警覺的進一步提示。
六、簡文《說命》續辨(上)
本文第二、三、四節已完成對簡文《說命》“惟口起戎”四句的真偽考辨,此項研究可以認定該文屬後世贗作,也可以認定存在一位(或幾位)具備一定古文獻功底、但見識和能力並不高明的當代張霸。在本文的這一節和下一節(第六、七節),以簡文《說命》上篇和中篇為例,簡要說明(除簡文“惟口起戎”四句之外的)其他一些作偽破綻,包括整理者對作偽破綻所作遮掩回護(在學理方面)的合理性問題。為便於讀者對照,下面將簡文《說命》的上篇和中篇作完整引錄。
清華簡文《說命上》:惟殷王賜說於天,庸為失仲使人。王命厥百工像,以貨徇求說於邑人。惟弼人得說于傅岩,厥卑繃弓,紳關辟矢。說方築城,縢降庸力。厥說之狀,鵑肩如椎。王乃訊說曰:“帝抑爾以畀餘,抑非?”說乃曰:“惟帝以餘畀爾,爾左執朕袂,爾右稽首。”王曰:“亶然。”天乃命說伐失仲。失仲是生子,生二牡豕。失仲蔔曰:“我其殺之?我其已,勿殺?”勿殺是吉。失仲違蔔,乃殺一豕。說于圍伐失仲,一豕乃旋保以逝。乃踐,邑人皆從。一豕隨仲之自行,是為赦俘之戎。其惟說邑,在北海之州,是惟圜土。說來,自從事于殷,王用命說為公。[35]
清華簡文《說命中》:說來自傅岩,在殷。武丁朝於門,入在宗。王原比厥夢,曰:“汝來惟帝命。”說曰:“允若時。”武丁曰:“來格汝說,聽戒朕言,漸之於乃心。若金,用惟汝作礪。古我先王滅夏,夑強,捷蠢邦,惟庶相之力勝,用孚自邇。敬之哉!啟乃心,日沃朕心。若藥,如不瞑眩,越疾罔瘳。朕畜汝,惟乃腹,非乃身。若天旱,汝作淫雨;若津水,汝作舟。汝惟茲說,底之於乃心。且天出不祥,不徂遠,在厥落,汝克宣視四方,乃俯視地。心毀惟備。敬之哉,用惟多德。且惟口起戎出好,惟干戈作疾,惟衣載病,惟干戈生(眚)厥身。若詆(抵)不視,用傷,吉不吉。余告汝若時,志之於乃心。”[36]
當代張霸偽造(模擬)簡文《說命》的基本思路:(1)按照《書序》,偽造的簡文也要有三篇。(2)簡文內容要有別于傳世本。李先生所謂“全然不同”。(3)要將先秦文獻的相關引文納入其中。(4)簡文的篇幅要與傳世本相差不多。為實現“全然不同”,簡文《說命》(除先秦文獻的相關引文)需要重寫。在重寫的過程中,為湊足相應篇幅,此人主要採用兩個辦法:一是搜集先秦文獻有關傅說的傳說類內容,二是自行編造一些敘事內容和人物對話。
前面提到,這位當代張霸對“惟口起戎”四句的拼合改寫,緣于孫詒讓一個依據極不充分的籠統判斷。此人被誤導而選擇此舉,是這位平庸之輩無法承擔的能力挑戰。其結果便是簡文四句的文理不通、自相矛盾、破綻叢生。此人偽造上中下三篇《說命》,是一個更加不自量的選擇。在其自行編造的內容中,結構混亂,文意淺陋,作偽破綻隨處可見。下面具體討論。
簡文:“惟殷王賜說於天,庸為失仲使人。”整理者認為第一句是被動句式:“句雲武丁受天之賜,與《書·禹貢》‘禹錫玄圭’同例。”[37]有必要指出,傳統注釋中存在兩個相反見解,一是禹錫,二是禹被錫。再者,“殷王賜說於天”與“禹錫玄圭”的語句形式存在不同。故整理者最好換一個存在于《尚書》之中、句式相同、沒有爭議的例證。以此證明:A賜B於C=C賜B於A。
在較早期先秦文獻中,使用被動句式比較少見,且一般用在敘事過程之中。在文章開篇第一句採用邏輯倒置的被動句式,既大膽突兀,且有些荒唐。整理者認為,簡文第二句(庸為失仲使人)“此言傅說為失仲庸役之人”。[38]獨立看,此句“庸”為贅語。與上一句聯繫起來看,兩句之間缺少敘事邏輯的中間環節。這是前言不搭後語。
簡文:“王命厥百工像,以貨徇求說於邑人。惟弼人得說于傅岩,厥俾繃弓,紳關辟矢。說方築城,縢降庸力。厥說之狀,鵑肩如椎。”上文講述殷王武丁找到傅說的過程。其中包含一些作偽者為拼湊篇幅而演義杜撰的拙劣語句。比如“厥卑繃弓,紳關辟矢”。整理者訓“厥”為“將”;讀“卑”為“俾”;據《說文》訓“繃”為“束也”;[39]據《左傳》杜注,訓“關”為“引弓”之義;並以改字為訓的途徑,猜測“辟矢”疑即《周禮》中“八矢”的“庳矢”。[40]
整理者在此只是注釋字詞而不及語句。但在如此訓詁之後,這兩句似乎還是讀不通。“縢降”二字無解。整理者讀“降”為“躬”。[41]整理者似乎有必要給出一個“厥卑繃弓,紳關辟矢”的句解和至少一個改“降”為“躬”的同時期書證。與此同時,整理者還有必要針對上述簡文進行“雙向思考”。是出土文獻的行文艱深,還是當代張霸的言語淺陋。
關於聖賢人物的形貌特徵,在戰國以降諸子著述中出現一些添油加醋的演義成分。例如《晏子春秋》(卷一)中的“湯質晰而長”,“伊尹黑而短”;又如《文子·自然》中的“神農形悴,堯瘦瞿,舜黧黑,禹胼胝”。在《荀子·非相》中,更多的聖賢人物變得奇形怪狀:“徐偃王之狀,目可瞻馬。仲尼之狀,面如蒙倛。周公之狀,身如斷菑。皋陶之狀,色如削瓜。閎夭之狀,面無見膚。傅說之狀,身如植鰭。伊尹之狀,面無須麋。禹跳、湯偏,堯、舜參牟子。”簡文“厥說之狀,鵑肩如椎”由此而來。
下述簡文是武丁與傅說的對話:“王乃訊說曰:‘帝抑爾以畀餘,抑非?’說乃曰:‘惟帝以餘畀爾,爾左執朕袂,爾右稽首。’王曰:‘亶然。’”武丁問話中的“抑非”是贅語。這段對話是武丁與傅說核對夢中情景,類似地下組織“接頭”時的“對暗號”。“接頭”成功的前提是兩個人做了同一個夢。前文只是提到邏輯顛倒的“殷王賜說於天”,參閱後文“天”應指“帝”。這也是作偽者為拼湊篇幅而演義杜撰的成分。其行文不清不楚,理解文義(核對夢中情景)只能依靠猜謎語。
再有,簡文所述夢中情景(帝以餘畀爾,爾左執朕袂,爾右稽首)也多少有些荒唐。《尚書·舜典》:“禹拜稽首”,《孔傳》:“稽首,首至地”;《周禮·大祝》:“辨九拜,一曰稽首”,《鄭注》:“稽首,拜頭至地也”。在傅說和武丁所做同一個夢中,上帝將傅說交給武丁(帝以餘畀爾),武丁左手握著傅說的衣袖(爾左執朕袂),右邊單手支撐拜頭至地(爾右稽首)。這個動作難度較高,很容易失去重心。搞不好要扯掉傅說的袖子。除非人在夢中處於失重狀態。此乃吊詭。
簡文“天乃命說伐失仲”中的“天”指殷王武丁。是武丁在兩人見面對上“暗號”之後,授命傅說征伐失仲。前文“天”指“帝”,此處又改指武丁。這是違背正常敘事規則的一稱二指。下面的簡文應是講述武丁派遣傅說征伐失仲的緣由:“失仲是生子,生二牡豕。失仲蔔曰:‘我其殺之?我其已,勿殺?’勿殺是吉。失仲違蔔,乃殺一豕。”
依據簡文,失仲是武丁授命傅說征伐的物件,其身份應是一個不聽命於中央政權且有惡行的方國諸侯。《周禮·大司馬》:“以九伐之法正邦國。”但簡文所述武丁派傅說征伐失仲的原因,卻是一件荒誕離奇之事:失仲生兒子,生出兩隻公豬(失仲是生子,生二牡豕)。失仲為此欲殺其子,並以占卜方式決斷其事(失仲蔔曰:我其殺之?我其已,勿殺?)。占卜的結果是:“勿殺是吉”。但他沒有遵從占卜的結果(失仲違蔔),還是殺了一隻豬(乃殺一豕)。
整理者認為“‘牡豕’形容其子(指失仲之子)生性頑劣”,並用《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所載內容加以說明。[42]具體是叔向母親對一件上古之事的追述:“樂正後夔……生伯封,實有豕心,貪婪無饜,忿纇無期,謂之封豕。”在叔向之母的追述中,對“謂之封豕”的比喻性稱謂作出明確說明。此種內容並不違背合理、正常的敘事規則。在沒有任何說明的情況下,將失仲的兩個兒子直接稱為公豬(牡豕)。這是違背正常敘事規則的荒唐行文。清華簡《尹至》中的“寵二玉”亦屬此類。
針對簡文所述失仲的占卜內容(卜辭),李學勤先生指出:“‘我其殺之’和‘我其已,勿殺’是對蔔的,結果以‘勿殺’為吉,這種卜辭格式與殷墟甲骨卜辭全然相同。特別是用‘其已’一詞,在殷墟卜辭多見,值得注意。”[43]李先生似乎有必要換一個角度加以思考:在殷墟卜辭中,命辭的正反對貞的確比較多見。但正是由於多見,作偽者實現此種“全然相同”的模擬效果易如反掌。
真正“值得注意”的是:(1)為殺子而占卜是否符合當時的歷史背景(禮樂制度和宗教觀念),商代卜辭中是否存在類似內容。(2)如果失仲所生兩隻公豬的確“生性頑劣”,那麼在文獻所述三代政治道德觀念中,失仲的殺子行為是剷除禍害的義舉。這樣的義舉不可以構成武丁征討失仲的原因。按這裡是在簡文《說命》的語境下討論其內容,至於是否存在武丁征失仲的歷史事件乃至是否存在失仲其人以及那兩隻公豬(牡豕)則是另外一個問題。
下述簡文是傅說受命征伐失仲的過程:“說于圍伐失仲,一豕乃旋保以逝。乃踐,邑人皆從。一豕隨仲之自行,是為赦俘之戎。”在上文中,“乃踐,邑人皆從”敘事不清不楚,“之自”是贅語。簡文所述傅說征伐失仲的結果是:一隻豬乃不戰而退(一豕乃旋保以逝),一隻豬隨失仲逃走(一豕隨仲之自行)。“一豕”不戰而退是對失仲的背叛,“一豕”隨其逃走是對失仲的追隨。“一豕”加“一豕”乃是“二豕”。整理者有必要注意:簡文前面說到失仲“乃殺一豕”。那麼“二豕”減“一豕”怎麼還是二?
簡文:“其惟說邑,在北海之州,是惟圜土。說來,自從事于殷,王用命說為公。”這部分內容主要來自《墨子·尚賢下》:“昔者傅說居北海之洲,圜土之上,衣褐帶索,庸築于傅岩之城。武丁得而舉之,立為三公,使之接天下之政,而治天下之民。”這是墨子對武丁、傅說之事的概述,其中存在晚些時候的傳說類內容。比如“衣褐帶索”是罪人之服,“圜土”是囚禁罪犯的場所(早期的監獄)。
《周禮·司圜》:“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如果商代已有“圜土”,其中的囚徒不太可能出來築城。築城是國人的勞役(庸)。《周禮·掌固》:“掌修城郭、溝池、樹渠之固,頒其士庶子及其眾庶之守;……任其萬民,用其材器。”因此,傅說決不可能身在“圜土”之內而“庸築于傅岩之城”。此種傳說類內容存在于諸子著述中屬正常現象,將其納入《尚書·說命》內容則是經不住推敲的本末倒置。依據簡文敘事,是殷王武丁找到傅說,而非傅說“自從事于殷”。
簡文《說命中》開篇第一段內容:“說來自傅岩,在殷。武丁朝於門,入在宗。王原比厥夢,曰:‘汝來惟帝命。’說曰:‘允若時。’”在簡文《說命上》,武丁已然找到傅說,二人不僅見過面、不僅在見面時(通過核實夢中情景)對上“暗號”,而且傅說已接受武丁之命出征失仲並得勝歸來。但在簡文《說命中》的開篇,在武丁與傅說的對話內容(王原比厥夢,曰:汝來惟帝命。說曰:允若時)中,似乎所有這些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二人於是再次“接頭”,再次“比厥夢”。這是當代張霸行文序事的顛三倒四,前後乖舛。如此一篇拙劣文章,希望李先生對此細加考量。
七、簡文《說命》續辨(下)
在先秦文獻的引文方面,簡文《說命》存在三個主要問題:(1)“惟口起戎”四句的拼合改寫問題。(2)作偽者對《國語》相關內容的拆分和重組。(3)缺少多條先秦引文。本文第二、三、四節已完成對第一個問題的討論。這一節討論後兩個問題。
東漢馬融對今文《泰誓》(漢武帝時納入今文《尚書》並立于學官)的真實性提出質疑。其理由有二,一是今文《泰誓》行文“淺露”,二是多條先秦文獻的《泰誓》引文不在其中。(詳見《尚書·泰誓》孔穎達《疏》引馬融《書序》)這是一個正常、合理的考察方向:先秦文獻的《泰誓》引文應在其原文中有所體現,如果“所引《泰誓》而不在(今文)《泰誓》者甚多”,也就有理由對其真實性作出否定。
在古文獻真偽的甄別環節,既要避免因深文周納而誣真為偽,也不能因疏忽遲鈍而認假作真。因此,需要有一些更加客觀合理的甄別標準。前面提到,對甄別物件的文本品質和文章品質加以評估,應是判別文獻真偽的有效途徑。甄別物件的文章品質越高,其偽造難度也就越高。高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排除是後人偽造的可能性。反之亦然。
例如,依據本文上一節的討論,簡文《說命》的文章品質非常低劣。作為參照標準,傳世本《尚書》有其特定的法度、格調:敘事簡要,結構得體,論理明晰,詞語典雅;無論是今古文共有的篇章還是古文獨有(今文無)的篇章,篇篇都是堂堂正正的道德文章。我們可以將簡文《說命》與傳世本《尚書》進行對比,其文章品質的低劣程度與《尚書》中任何一篇都不可同日而語。我們還可以將簡文《說命》與傳世本同名篇章進行對比。不難看出二者在文章品質方面的天壤之別:前者漏洞百出,後者無可挑剔。由此即可認定:後者更可能為真,前者必是贗品。
如果是作偽,將散見於先秦文獻的多條(長短不一、內容互異的)《尚書》引文納入偽作之中,還要做到前後貫通、不留痕跡、不影響文章品質,這是一個難度太高、不可能實現的效果。例如,簡文《咸有一德》只納入兩條引文(準確說是一條半)。其中一條被略加改寫置於篇首,作偽痕跡便昭然若揭。黃懷信先生和房德鄰先生分別從不同角度指出同一個問題:篇首這句話(惟尹既及湯咸有一德)與後文通篇“沒有關係”(詳見本文下一節)。
在古文獻真偽的甄別環節,如果將引文情況與文章品質聯繫起來,對甄別物件具體情況進行綜合評估,這是一個更加有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甄別途徑。簡文《說命》共納入兩條來自先秦文獻的相關內容,一條是對《禮記》引文A和《墨子》引文B的拼合改寫(詳見本文第二三四節),另一條來自《國語》白公子張對楚靈王的勸諫內容。具體如下。
《國語·楚語上》:昔殷武丁能聳其德,至於神明,以入於河,自河徂亳,於是乎三年,默以思道。卿士患之,曰:“王言以出令也,若不言,是無所稟令也。”武丁於是作書,曰:“以余正四方,餘恐德之不類,茲故不言。”如是而又使以象夢旁求四方之賢,得傅說以來,升以為公,而使朝夕規諫,曰:“若金,用女作礪;若津水,用女作舟;若天旱,用女作霖雨。啟乃心,沃朕心。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視地,厥足用傷;”若武丁之神明也,其聖之睿廣也,其智之不疚也,猶自謂未乂,故三年默以思道。既得道,猶不敢專制,使以象旁求聖人。既得以為輔,又恐其荒失遺忘,故使朝夕規誨箴諫,曰:“必交修餘,無餘棄也。”
針對《國語·楚語上》內容中“未明引《說命》篇名”,李學勤先生指出:“……其間有‘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孟子·滕文公上》所引標出‘《書》曰’,足以證明《楚語》此段的來源。竹簡本正有與《楚語》相當的語句,可相對勘。”[44]《國語》上文是對武丁、傅說之事比較詳細的敘述,其中部分內容是對《尚書·說命》原文的引用。
具體說,《國語》上文至少有四段話是對《尚書·說命》原文比較直接的引用。其一,群臣(卿士)對武丁“不言”的諫語:“王言以出令也,若不言,是無所稟令也。”其二,武丁“作書”對群臣的回答:“以余正四方,餘恐德之不類,茲故不言。”其三,武丁將傅說“升以為公”並令其“朝夕規諫”的命辭內容:“若金,用女作礪;若津水,用女作舟;若天旱,用女作霖雨。啟乃心,沃朕心。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視地,厥足用傷。”其四,也是武丁向傅說提出的要求:“必交修餘,無餘棄也。”
在上述四段內容中,只有一段(第三段)被納入簡文。其餘三段均被“漏掉”。這已經是一個十分明顯的作偽破綻。不僅如此,對勘《國語》與簡文《說命中》相關內容,可以看到,這一段內容在納入簡文時被作偽者拆得七零八落。原本是一(若金,用汝作礪)、二(若津水,用汝作舟)、三(若天旱,用汝作霖雨)、四(啟乃心,沃朕心。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五(若跣不視地,厥足用傷)的語序,變成一四三二五。在一四三二五之間,又被作偽者加入一些自行編造的拙劣語句。此外,作偽者還在二和五之間加進了經過拼合改寫的“惟口起戎”四句。
針對簡文語序的顛三倒四,李學勤先生的說明是:“看簡文,知道白公子張是將《說命》做了概述,沒有完全依照原文的次第。……《楚語上》只是把這幾句串在一起了。”[45]李先生沒有提到與改變語序同等重要的另一個問題:簡文在《國語》此段內容的語句之間加進了一些與其語義不相吻合的拙劣語句。比如“朕畜汝,惟乃腹,非乃身。”直譯過來:我養你,是你肚子,不是你身體。再比如“天出不祥,不徂遠,在厥落”、“心毀惟備”、“吉不吉”等等。請李學勤先生考慮:這樣一些不知所云、明顯屬於“假古董”的拙劣語句是否可以被認定為《說命》的“原文”。
《國語》內容:“(武丁)使(傅說)朝夕規諫,曰:‘若金,用女作礪;若津水,用女作舟;若天旱,用女作霖雨。啟乃心,沃朕心。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視地,厥足用傷。’”傳世本《說命上》的相關內容:“命之曰:‘朝夕納誨,以輔台德。若金,用汝作礪;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楫;若歲大旱,用汝作霖雨。啟乃心,沃朕心。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若跣弗視地,厥足用傷。’”
對勘上文可知,《國語》與傳世本《說命》相關內容大同小異。《國語》“朝夕規諫”是對傳世本《說命》“朝夕納誨,以輔台德”的簡述。二者的表述內容並無矛盾,但後者更加準確、完整。這是引文與原文之間的正常關係。下面對此作些具體分析。從表述形式上說,武丁向傅說提出兩個要求,一是“朝夕納誨(規諫),以輔台德”,二是“啟乃心,沃朕心”。
從表述內容上看,武丁向傅說提出的兩個要求實際上是同一個要求的遞進式表述。前者是外在的表述:從早到晚(朝夕)都要規勸(規諫)、教誨(納誨)我,以此糾正我的失德、過錯(以輔台德);後者是內在的表述:敞開你的心(啟乃心),澆灌我的心(沃朕心)。進一步說,後者是武丁要求傅說在規誨自己時不要有任何顧忌(敞開你的心),也是武丁在表白他多麼需要得到傅說的規誨(澆灌我的心)。這是賢明之君對聖哲之臣的要求。其真誠懇切,躍然紙上。
在武丁的兩個要求之後,各有一組比喻性內容(排比)。在“朝夕納誨,以輔台德”之後的第一組比喻是三個語句單元:“若金,用汝作礪(《孔傳》:鐵須礪以成利器);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楫(《孔傳》:渡大水待舟楫);若歲大旱,用汝作霖雨(《孔傳》:霖,三日雨。霖以救旱)。”武丁使用這三個比喻,意在強調傅說的規誨對他來說有多重要。
在“啟乃心,沃朕心”後的第二組比喻是兩個語句單元:“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孔傳》:如服藥,必暝眩極其病乃除。欲其出切言以自警。《孔疏》:言藥毒乃得除病,言切乃得去惑也)。若跣弗視地,厥足用傷(《孔傳》:跣必視地,足乃無害。言欲使為己視聽)。”前者是武丁以比喻性內容要求傅說:勸諫要直言不諱,不要顧忌為君者的感受;只有臣的“猛藥”才能治癒君的“疾患”。後者是武丁將傅說的規誨比喻為自己的視覺:如果光腳走路而不看地(若跣弗視地),腳就會受傷(厥足用傷)。
由此不難看出,在武丁的兩個要求與其後的兩組比喻之間彼此呼應。從修辭角度看,兩個要求具有遞進關係,兩組比喻是以排比形式對兩個要求的強調和闡述,其間存在密不可分的邏輯關聯。請李先生考慮,這樣的內容是否可以被拆開。作偽者一定要拆分這段內容的動機不難理解:此人很清楚,這段內容精緻典雅,其自編語句與之相差甚遠,如果讓其完整存在於贗作之中,就會呈現西施嫫母的鮮明反差。此人所作一番手腳的結果就是簡文《說命中》的現有情況:一段好文章支離破碎,若干拙劣語句(還包括簡文“惟口起戎”四句)夾雜其間。整理者有必要在引文與“原文”之間細加對勘,以此發現問題。
在引文方面,簡文《說命》的第三個主要問題是缺少多條先秦引文。李學勤先生也注意到這個問題:“《禮記·緇衣》引用的另一段《說命》佚文,以及同書《文王世子》、《學記》引用的幾條《說命》語句,則不見於簡文。”[46]共有七條先秦文獻的《說命》引文不在簡文《說命》中:(1)《禮記·文王世子》(並見於《禮記·學記》):“念終始典於學。”(2)《禮記·學記》:“學學半。”(3)《禮記·學記》:“敬孫務時敏,厥修乃來。”(4)《禮記·緇衣》:“爵無及惡德,民立而正事,純而祭祀,是為不敬;事煩則亂,事神則難。”此外還有前面提到《國語·楚語上》被“漏掉”的三段內容。
前面提到,將散見於先秦文獻的多條(長短不一、內容互異的)《尚書》引文納入偽作之中,還要做到前後貫通、不留痕跡、不影響文章品質,這是一個難度太高、不可能實現的效果。正是由於這個原因,作偽者只好將七條先秦文獻的《說命》引文全部“漏掉”。這又是一個十分明顯並且非常重要的作偽證據。李學勤先生對此曲為回護:“這大概是傳本不同的緣故。”[47]那麼,《尚書》在先秦時期有幾個傳本,什麼樣的“傳本不同”可以導致一次性“漏掉”先秦文獻中七條《說命》引文。一項學術研究的重要結論,似乎不可以借助“大概”性質的判斷(毫無依據)。
在《〈說命〉考信》[48]一文中,黃懷信先生針對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對傳世本《說命》的“證偽”進行分析,其結論是:“無一能夠成立”;後文枚舉十餘條證據,證明傳世本《說命》“當為先秦真書”。這裡有必要提到,被簡文《說命》“漏掉”的七條先秦文獻《說命》引文,悉數存在于傳世本《說命》中。其內容在傳世本中大多更完整或更準確。這些引文在邏輯嚴密、文采斐然的傳世本《說命》中各得其所、天衣無縫。由此可以得出的結論不言自明。
傳世本《說命》結構嚴整。其開篇交待緣起簡明扼要,其主體部分是武丁與傅說的對話,包括武丁任命傅說(爰立作相)的命辭(命之曰),其主要內容是君臣之間的相互要求、告誡。在二人言語之間,明君之義,賢臣之責,水乳交融,相得益彰。這部分內容睿智典雅,體大精深。可以說,即便是今天國家的主持政務者,細讀其內容,仍可受益良多:“惟治亂在庶官。官不及私昵,惟其能。爵罔及惡德,惟其賢。慮善以動,動惟厥時。有其善,喪厥善;矜其能,喪厥功。惟事事乃其有備,有備無患。無啟寵納侮,無恥過作非。惟厥攸居,政事惟醇。”
劉知幾將漢代盛極一時的《公羊傳》與“暫廢於一朝,終獨高於千載”的古文《尚書》進行對比:“校其優劣,可同年而語哉?”(《史通·雜識》)他對古文《尚書》的史書價值和道德文章給予毫無保留的高度讚譽:“《尚書》古文,《六經》之冠冕也。”(《史通·鑒識》)傳世本《說命》是古文《尚書》的代表性篇章,其內容與行文俱佳。劉勰所謂“義固為經,文亦師矣”。(《文心雕龍·才略》)
蘇軾對諸葛孔明《岀師表》深為讚賞,認為其堪比古文《尚書》的《伊訓》、《說命》:“至《岀師表》,簡而盡,直而不肆,大哉言乎。與《伊訓》《說命》相表裡,非秦漢以來以事君為說者所能至也。”(《東坡全集·樂全先生文集敘》)由此可見傳世本《說命》在蘇軾心目中的崇高地位。在這個背景之下,當代張霸偽造簡文《說命》之舉殊不自量。李先生似乎有必要在這個背景之下考察問題。
八、簡文《咸有一德》真偽考辨(上)
目前有三種針對清華簡《咸有一德》的代表性見解。一是李學勤、廖名春二位先生的見解:清華簡《咸有一德》是真實可信的先秦《尚書》,其內容與傳世本《咸有一德》“全然不同”,由此證明:後者“系後世偽作”。[49]二是黃懷信先生的相反見解:“還不能證明簡書《尹誥》(即《咸有一德》)就是《緇衣》所引之《尹誥》,更不能證明簡書《尹誥》就是真《咸有一德》。”[50]三是房德鄰先生的見解:清華簡《尹誥》(即簡文《咸有一德》)是一篇偽作。[51]
簡文原無篇題。下面是李學勤先生擬定簡文篇題和確定其性質的主要論證:“‘惟尹躬及湯咸有一德’這一句,郭店、上博簡作‘惟尹允及湯咸有一德’。清華簡《尹誥》這乃是首句,作‘惟尹既及湯咸有一德’,說明簡文即是《尹誥》。”[52]李先生選擇傳統疑古“定讞”為其整理研究的大前提,據此無視傳世本《太甲》相關內容(詳見後文)。
筆者注意到,在黃懷信先生的文章(《由清華簡〈尹誥〉看〈古文尚書〉》)和房德鄰先生的文章(《〈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收錄的〈尹誥〉是一篇偽作》)中,其舉證範圍均不涉及上博簡相關內容。筆者贊同這樣的治學態度。在上博簡自身的真偽問題得到令人滿意的認定之前,尚不具有文獻對勘的證據資格。[53]本文這一節主要討論簡文《咸有一德》前兩句中存在的問題。
簡文《咸有一德》第一句:“惟尹既及湯咸有一德”。傳世本《咸有一德》作“惟尹躬暨湯咸有一德”。《禮記·緇衣》孔子(子曰)引《尹吉(誥)》作“惟尹躬及湯咸有一德”。郭店簡《緇衣》引《尹誥》作:“惟尹躬及湯咸有一德”。按郭店簡《緇衣》原考釋將“尹躬”讀為“伊尹”。[54]以此種方式連改兩個字,甚為不妥。裘錫圭先生認為不必如此,只改一字:改“躬”為“允”。[55]本文前面已經討論過文獻注釋者的隨意改字問題。因此,黃懷信先生的見解(一字不改)更加合理,作“尹躬”[56]。
簡文第一句與傳世本《咸有一德》只有“既”與“躬”一字之差。《禮記·緇衣》及郭店簡《緇衣》的引文均作“躬”。在傳世本《咸有一德》中,“尹躬”是伊尹自稱。故二《緇衣》所引“躬”是正字。簡文第一句非伊尹所言,故改“躬”為“既”。改動之後,“既”是贅文。整理者(李學勤先生)訓“既”為“已”。[57]黃懷信先生注意到,在李學勤先生訓“既”為“已”之後,“尹已及湯”仍“似不成辭”。[58]這是簡文第一句在文字方面的小問題。
大問題在文章主旨和文理方面。黃懷信先生指出(在文理方面):“(簡文)第一句與第二句‘尹念天之敗西邑夏’乃至全文沒有關係,缺乏邏輯聯繫。”(同上注)房德鄰先生指出(在文章主旨方面):依據簡文首句以及《書序》和《禮記·緇衣》兩條引文,《咸有一德》的主題應是“伊尹論咸有一德”。但在簡文中,尤其是在成湯與伊尹“君臣之間的一問一答”中,“連個‘德’字都未提到”;其主旨與“咸有一德”相反,是“反德,講權謀”,是“以利誘民”。房德鄰先生據此指出,簡文此種內容與傳世本《尚書》大異其趣:“要知道,中國儒家視《尚書》為‘萬世法者’,豈能容它!”[59]
簡文《咸有一德》第二句:“尹念天之敗西邑夏”。《禮記·緇衣》孔子(子曰)引《尹吉》作“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後文統稱:《緇》引文三句)。傳世本《太甲》作“惟尹躬先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二者(傳世本《太甲》與《緇》引文三句)之間只有“天”與“先”一字之差。鄭玄《禮記注》:“‘天’當為‘先’字之誤。”這種情況仍屬引文與原文的正常關係。
黃懷信先生指出:在傳世本《太甲》篇中,《緇》引文三句與其前後文構成一段具有內在關聯的“有機文字”。故“鄭玄作《尹誥》當是誤書”。[60]但是在簡文第二句與《緇》引文三句之間,則有多處不同。最大的不同,是簡文沒有《緇》引文三句(17字)的後兩句(8字)。這不是引文與原文的正常關係。房德鄰先生指出:在簡文第二句與《緇》引文三句之間存在多處不同,由此構成一個十分明顯的作偽破綻。[61]
針對簡文缺少8個字(自周有終,相亦惟終)的問題,李學勤先生指出:《緇》引文三句的後兩句“或許是後來闌入”。[62]廖名春先生在回應房先生舉證的文章中持類似見解:“……8字不見於清華簡《尹誥》篇(即簡文《咸有一德》),頗為難解。筆者懷疑此8字……因錯簡混入《尹誥》篇引文……之後。”[63]李先生“或許是後來闌入”的理由是:此8字“注疏都講不通”。[64]
廖先生“錯簡混入”的理由是“《禮記·緇衣》篇確實存在錯簡的現象”。其主要申論如下:“如兩種楚簡本皆無《禮記·緇衣》本首章。鄭玄《禮記注》就發現:‘此篇二十四章,唯此一“子言之”,後皆作“子曰”。’顯然,《禮記·緇衣》本首章‘子言之’章當從別篇竄入,故稱呼與其它二十三章有異。而篇名為《緇衣》,‘好賢如緇衣’章自應居篇首,此為古書通例。”[65]
先來考察李先生“後來闌入”的理由(注疏都講不通)。對照《太甲》原文和《緇》引文三句,這17字語義明朗,且兩處注釋均比較合理、分明。在《孔傳》(周,忠信也。言身先見夏君臣用忠信有終)與《鄭注》(見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終)之間並無實質性矛盾。《鄭注》中一個失誤由《孔疏》加以訂正(此語中“先”非指“伊尹之先祖”)。因此,李先生“注疏都講不通”不成立。
再來考察廖先生“錯簡混入”的理由(《禮記·緇衣》篇確實存在錯簡的現象)。首先,廖先生文章中“鄭玄《禮記注》就發現”之後的內容並不在(漢代)鄭玄《禮記注》中,實際上出自(唐代)陸徳明的《禮記音義》。此屬張冠李戴。其次,陸徳明在此只是指出一個現象,未作任何評論。《孔疏》對此的說明是:“以篇首宜異故也。”因此上述內容並不支援廖先生“顯然”的結論。
廖先生不妨對照閱讀《禮記》中《緇衣》的前一篇(《表記》)。與《緇衣》情況相同,《表記》也是對孔子語錄的輯錄(共計53條),並且也是將“子言之”和“子曰”並用,每一節“發端起義……故稱‘子言之’”(《孔疏》引皇氏雲)。《表記》古注分九節,其中八節起首用“子言之”。因此,傳世本《緇衣》首章“子言之”乃是發端起義,絕非“從別篇竄入”。
換一個角度進行甄別:李學勤、廖名春二位先生關於“後來闌入”、“錯簡混入”的判斷屬於竄改經文、削足適履。《禮記·緇衣》“慎溺章”[66]由兩部分構成,前面部分是孔子(子曰)對慎言、慎行主題的論述,後面部分是孔子引《尚書》中四段內容來呼應其論述。《緇》引文三句是其中之一。與“慎溺章”另外三段《尚書》引文的情況相同,《緇》引文三句是對孔子論述慎言、慎行主題的貼切、合理的呼應。
元代學者陳澔據此指出:“凡四引《書》,皆明不可不慎之意。”(《禮記集說》卷九)上述相反證據的邏輯指向是:古文《尚書》很可能不偽。如果採用同一個前提(可能真,也可能偽)對簡文《咸有一德》和傳世本古文《尚書》進行對等甄別,李學勤先生就會失去無視傳世本《太甲》相關內容的依據。這也是清華簡整理者必須借助“定讞”展開研究的原因(否則寸步難行)。
如果按照李學勤、廖名春二位先生的判斷:“自周有終,相亦惟終”是“後來闌入”、“混入”,則被“腰斬”之後剩下的“惟尹躬天(先)見於西邑夏”是前言不搭後語的半句話。這是刪改傳世文獻(令其不成文義)的強經就我。在兩千餘年的經學史中,亦屬十分罕見。希望李學勤、廖名春二位先生考慮:此種研究方法,是否已在古代文獻學的學理底線之外。
如上所述,李學勤、廖名春二位先生對簡文《咸有一德》第二句(缺少8個字)作偽破綻所作辯解無一成立。不僅如此,在李、廖二位先生對簡文作偽破綻的遮掩回護之中,還存在一些超出學理底線之外的謬誤。在李學勤、廖名春二位先生如此勉強的遮掩回護過程中,似乎早就應該有所警覺。
九、簡文《咸有一德》真偽考辨(下)
本文這一節(在黃懷信先生和房德鄰先生的工作基礎上)對簡文《咸有一德》通篇內容作具體分析。下麵是簡文《咸有一德》全文:“惟尹既及湯咸有一德。尹念天之敗西邑夏,曰:‘夏自絕其有民,亦惟厥眾,非民亡與守邑。厥辟作怨於民,民複之用離心。我捷滅夏,今後胡不監?’摯告湯曰:‘我克協我友。今惟民遠邦歸志。’湯曰:‘嗚呼!吾何作於民,俾我眾勿違朕言?’摯曰:‘後其賚之,其有夏之金玉實邑,舍之吉言。’乃致眾於亳中邑。”[67]黃懷信先生的文章從對簡文的解讀、分析和文獻對勘入手,並對閻若璩關於傳世本《咸有一德》的晚出舉證進行逐條甄別:“其證據皆不能成立”。[68]黃先生對簡文《咸有一德》的內容分析甚為精到(詳見後文)。
下麵是傳世本《咸有一德》全文:“伊尹既複政厥辟,將告歸,乃陳戒於德,曰:‘嗚呼! 天難諶,命靡常。常厥德,保厥位。厥德匪常,九有以亡。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皇天弗保,監于萬方,啟迪有命,眷求一德,俾作神主。惟尹躬暨湯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受天明命,以有九有之師,爰革夏正。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於一德;非商求於下民,惟民歸於一德。德惟一,動罔不吉;德二三,動罔不凶。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災祥,在德。今嗣王新服厥命,惟新厥德。終始惟一,時乃日新。任官惟賢材,左右惟其人。臣為上為德,為下為民。其難其慎,惟和惟一。德無常師,主善為師。善無常主,協於克一。俾萬姓咸曰:大哉!王言。又曰:一哉! 王心。克綏先王之祿,永厎烝民之生。嗚呼! 七世之廟,可以觀德;萬夫之長,可以觀政。後非民罔使,民非後罔事。無自廣以狹人。匹夫匹婦不獲自盡,民主罔與成厥功。’”
在對簡文《咸有一德》的初步整理完成之後,整理者有必要(在將簡文《咸有一德》與傳世本同名篇章進行對比的基礎上)回答如下問題:(1)簡文的文本品質:在隸定字體和訓釋字義環節有可能發生歧義的概率(還原其本義的可靠程度)。(2)簡文的文章品質。(3)簡文的文章屬性(真偽)。(4)簡文的史料價值。李學勤先生似乎有必要更加慎重考慮這些問題。
為便於讀者的對照比較,前面引述了簡文和傳世本《咸有一德》的全文。在黃懷信先生針對簡文《咸有一德》的分析結論(共六條)中,第一條針對字義和語義方面的問題:(1)簡文首句中的“既”是贅文(詳見上節),或衍“及”字;(2)在簡文“夏自絕其有民”中,“自絕”其民不經見,且民不可以曰“絕”;(3)對照前後文,“亦惟厥眾”屬贅語(即多餘的話);(4)簡文“今惟民遠邦歸志”中的“民”是贅文,黃先生認為“‘民’字當涉上文衍”;(5)簡文“舍之吉言”文理不通。[69]
在不抱任何偏見的情況下考察問題,這裡存在兩個可供選擇的評判結論:其一,上述訛誤、贅文以及文理不通是存在於一篇劣質戰國簡文中的文本品質和文章品質方面的問題。其二,是存在于當代張霸擬古語句中的拙文陋語。如果簡文中存在的問題不多、不嚴重,我們可以得出第一個結論。但是,如果實際情況與之相反(問題很多且很嚴重),則須另當別論。
黃懷信先生六條分析結論的後五條,都是針對簡文《咸有一德》通篇內容的考察結果。第二條:簡文“第一句與第二句……乃至全文沒有關係,缺乏邏輯聯繫。”[70]房德鄰先生從另一個角度指出同一個問題:依據簡文第一句以及《書序》和《禮記·緇衣》兩條引文的內容,《咸有一德》的主題應是“伊尹論咸有一德”。但是,在簡文《咸有一德》內容中,尤其是在“君臣(成湯與伊尹)之間的一問一答”中,伊尹的議論主旨卻與“咸有一德”相反,是“反德,講權謀”。[71]這是當代張霸擬古文章的又一個要害問題。
黃先生分析結論的第三條是針對簡文下述內容:“尹念天之敗西邑夏,曰:‘夏自絕其有民,亦惟厥眾,非民亡與守邑。厥辟作怨於民,民複之用離心。我捷滅夏,今後胡不監?’”黃先生指出:成湯“不可能不知夏之所以滅亡的原因”,因此“伊尹……曰”中的“今後”所指絕非成湯。黃先生進而認為“今後”所指“以史當是太甲”。[72]按黃先生前一個判斷(“今後”絕非成湯)的依據充分,十分精到,後一個判斷只是可能。
房德鄰先生指出:在簡文“尹念天之敗西邑夏”之後,伊尹所“曰”一段內容是“伊尹反思……夏桀敗亡的教訓”。此種(反思或思考)內容有違《尚書》文例:“史家敘述文是不能寫人物所思所想的。”[73]黃先生分析結論的第四條:(在“伊尹……曰”之後)複有“摯告湯曰”,說明本不是同一篇文字(前言不搭後語)。其分析結論第五條:“湯曰”為問話,與上文“摯告湯曰”沒有關係,說明與上文又非一事。其第六條:“摯曰”是答湯之問,為對話。[74]按對話形式有違《尚書》誥文體例。
在對簡文《咸有一德》內容所作分析中,黃先生準確指出其中的三處文義斷裂(前言不搭後語):(1)簡文第一句與第二句乃至全文沒有關係(缺乏內在的邏輯聯繫)。(2)在簡文“伊尹……曰”的所述內容中,“今後”所指絕非成湯。因此,“摯告湯曰”所述內容與上文“今後”云云沒有關係。(3)“摯告湯曰”與後文“湯曰”又是前言不搭後語。
再有,簡文《咸有一德》“湯曰”與“摯曰”的一問一答屬“對話”。對話不是誥文體例。下面是黃懷信先生對簡文《咸有一德》進行分析之後的整體結論:“此篇當是隱抄伊尹事語而成,非專文,亦非誥體,不能是真正的《尹誥》(即《咸有一德》)。”[75]
有必要提到廖名春先生針對(由房德鄰先生提出)“反德,講權謀”問題的遮掩回護:“……伊尹反思夏桀失民而亡國的教訓提出了與民同利的治國方案,這正是對‘一德’內涵的印證。而商湯‘乃致眾於亳中邑’,馬上接受並將其付諸實施,更是伊尹君臣‘咸有一德’,皆有與民同利之德的表現。所以讀懂了簡文,就不能說下文伊尹所論與篇首‘咸有一德’說無涉。”[76]
這裡的關鍵內容在簡文《咸有一德》中成湯與伊尹的一問一答之間。“湯曰:‘嗚呼!吾何作於民,俾我眾勿違朕言?’摯曰:‘後其賚之,其有夏之金玉實邑,舍之吉言。’”按本文前面已經提到黃懷信先生的見解:簡文“舍之吉言”文理不通。我們來具體分析這一問一答的內容。成湯向伊尹提出問題,是因為他不知道為民眾作些什麼(吾何作於民),才能實現“讓我的民眾不違背我說的話(俾我眾勿違朕言)”。
在成湯向伊尹(按這裡專指在簡文《咸有一德》中的“成湯”和“伊尹”)尋求建議的提問中,“吾何作於民”是手段,使天下之民都“勿違朕言”則是成湯所要實現的目標。伊尹的建議是:成湯應當賞賜民眾(後其賚之)。也就是說,簡文中伊尹的所獻策謀是以賞賜為手段去實現成湯所要實現的目標(使天下之民都“勿違朕言”)。請廖先生考慮:這個策謀是否可以被說成是“與民同利的治國方案”。
在《尚書》等較早期先秦文獻中,有關“德”的論述可謂連篇累牘。在夏商周三代政權鼎盛期的主流政治觀念中,“德”是為政者應有的身心修養,是內在的品格與操守,其內涵是智慧和仁義。但是,在簡文《咸有一德》中,在成湯與伊尹的一問一答之間,成湯的目標(使天下之民都“勿違朕言”)不僅與“德”無關,而且十分愚蠢、荒唐;伊尹的所獻策謀同樣與“德”無關,屬於外在的取捨之謀、捭闔之術。
請廖先生考慮:這一問一答與“一德”何涉。在一代開國明君及其賢相之間,是否有可能發生如此這般一問一答。房德鄰先生認為:“這是一對狂人在說瘋話……這應該能反映出簡文作者是一個貪婪之徒。”[77]廖先生還可以對照閱讀《戰國策·齊策四》中的《齊人有馮諼者章》,思考一下,在簡文中伊尹對成湯的建議(後其賚之)與《戰國策》中馮諼為孟嘗君的“市義”有何不同,馮諼“狡兔三窟”之計是否可以被說成“與民同利的治國方案”。
這裡有必要提到,在傳世本《咸有一德》中還包含另外一條先秦文獻中的引文。《呂氏春秋·諭大》引《商書》曰:“五世之廟,可以觀怪;萬夫之長,可以生謀。”傳世本《咸有一德》作“七世之廟,可以觀德;萬夫之長,可以觀政。”對勘上文不難看出,在語義方面,後者更加準確、得體。在傳世本《咸有一德》中,這段話與其前後文彼此貫通,在論說的主旨和邏輯方面相互吻合。這是引文與原文的正常關係。也是傳世本《咸有一德》真實可信的一個重要證據。
本文前面已將簡文和傳世本《說命》的文章品質進行了對比。採用同等嚴格的尺度進行甄別,簡文《咸有一德》仍然是破綻百出,傳世本同名篇章同樣是無可挑剔。黃懷信先生對傳世本內容的“訓義”結論:(1)“(傳世本《咸有一德》)是純粹的伊尹誥新君,而且前有背景、後為誥語,與《尚書》諸誥相似,完全可以別名為《尹誥》。”(2)傳世本的標題(《咸有一德》)與其內容完全吻合:“‘惟尹躬暨湯咸有一德’一句,既是尹所言商之所以受天命、革夏正的主要原因,也是全篇之核心,其與上文‘陳德’、‘庸德’、‘眷求一德’,下文‘天佑於一德’、‘惟民歸於一德’、‘終始惟一’、‘協於克一’等緊相呼應,邏輯嚴密,必是原創。”[78]
綜上所述,簡文《咸有一德》既無《尚書》道德文章為萬世師表的堂皇氣象,亦無戰國文章興論立說、縱橫短長的暢達機敏,乃是一篇行文拖遝、語義重複、自相矛盾、前言不搭後語的狗屁文章。其文章品質與簡文《說命》是同出一手的“孿生”關係。都屬於房德鄰先生所說的“瞎古文”。[79]簡文《咸有一德》篇幅甚短,只有四支簡,112字。這是當代張霸此篇贗作與漢代“百兩篇”之間的共有特徵:“篇或數簡,文意淺陋”。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犬。
十、結語:竹簡真偽,茲事體大
本文開篇提到,清華簡質疑者(姜廣輝先生、房德鄰先生、丁進先生等)的基本思路是:由於清華簡非考古發掘所得,其來路有兩種可能,盜墓所得,今人偽造。若是前者,可以放心研究。若是後者,若將偽簡當作先秦文獻展開研究,就會給中國學術造成極嚴重的惡性影響。故有必要儘快查明其真偽。姜廣輝先生強調,對清華簡《保訓》的質疑並不是他的“私見”[80]。對於學術界有可能將偽簡當作真文獻進行研究及其惡果,姜先生指出:這是“今天許多人,包括我自己所深以為憂的”。[81]
這裡有必要說明,在古文《尚書》真偽問題上,筆者與房德鄰先生和姜廣輝先生的學術見解有所不同,他們認同閻若璩的結論,筆者則認為古文《尚書》很可能不偽。希望對這個問題的討論還可以繼續下去。但是在清華簡一些篇章的真偽問題上,筆者與房先生和姜先生的學術見解則基本相同。可以說,房先生和姜先生的相關論證,是推動筆者對清華簡真偽問題展開深入研究的原因之一。
本節標題(竹簡真偽,茲事體大)引自姜廣輝先生針對清華簡《保訓》真偽的一篇舉證、質疑文章。[82]姜先生此語意在強調清華簡的真偽是值得學術界高度關注的一個重大問題。筆者完全贊同這一主張。姜先生在同一篇文章中提到:“對‘清華簡’的鑒定可能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對此,有必要在本文的研究基礎上作些具體討論。
在房德鄰先生、姜廣輝先生和黃懷信先生等學者的研究基礎上,本文正面考察清華簡《咸有一德》和《說命》的真偽問題,並考察李學勤先生和廖名春先生的相關研究及其結論(在學理方面)是否成立。本文的考察結論:(1)在清華簡《咸有一德》和《說命》的內容中,作偽破綻十分明顯,其文章品質非常低劣,可以被確認是今人的贗作。(2)在李學勤先生和廖名春先生對漏洞百出的簡文所作整理、研究中,存在許多不應有的失察、失誤。
兩千余枚清華簡屬“黑市交易”的同一單“貨物”。作為“抽查”的“樣本”,如果清華簡《咸有一德》、《說命》乃至《保訓》可以被確認為今人贗作,那麼全部清華簡就很可能都是“假貨”。這一判斷的依據很簡單:如果在同一批“貨物”中真偽摻雜,那麼二者在材質、墨色、字體、筆跡等方面的差別很容易被買家所察覺。對於賣家來說,如果他手裡確有“真貨”,與其選擇高成本、高風險的真偽摻雜,不如直接採用提高單價的途徑解決問題。上述判斷同樣適用于上博簡等另外幾單“大宗交易”。
如果全部清華簡都是假貨,那麼中國相關學科的學術界正在經歷著一場十分慘痛的悲劇。大筆(來自納稅人的)國家研究經費正在資助著一個以假當真的學術“創新”,大量學者全身心投入到這場熱度甚高的研究“熱潮”,改字為訓等“過度闡釋”的猜謎語活動風風火火,數百篇相關學術論文佔據了幾年來許多學術報刊、網站的顯要位置,堅實穩健的基礎研究路徑正在被干擾阻塞,科學研究的學理底線(嚴謹、審慎、客觀、求真)蕩然無存,當代張霸似是而非的擬古演義正在以整理者為媒介“污染”傳世文獻,乃至有學者認為可以用其“改寫歷史”。在學術之外,還有清華簡整理者借助媒體所作聳人聽聞(諸如“空前發現”、“震撼性發現”、“改寫歷史”等等)的造勢宣傳。
如果上述判斷(全部清華簡就都是假貨)為真,那麼是否以及何時能夠結束此事就成為對當代中國學術界的一次十分嚴峻的考驗。結束此事的起點是對清華簡的真偽鑒定。在鑒定完成之前,似乎不可以將其用為史料進行研究。如果清華簡從外部特徵到書寫內容均為“高仿”,如果其內容中沒有太多的“硬傷和疑點”,研究者可以從容不迫細加甄別。
但是,實際情況與之相反。本文的研究結果證明:在清華簡《咸有一德》和《說命》內容中,作偽破綻十分明顯,其文章品質非常低劣,可以被確認是今人的贗作。也就是說,本文的研究結果可以構成儘快結束此事的充分依據。如果聽任品質如此低劣的贗作被繼續當作真文獻、真歷史加以研究,中國學術界的學術尊嚴(智慧、能力和學風)正在蒙受我們承擔不起的羞辱。
這也是我們國家和民族承擔不起的羞辱。智慧,是支撐一個大國、一個偉大民族尊嚴的根基。利益可以失而復得,智慧方面的羞辱則是很難修復的尊嚴。故茲事體大。在這個意義上,此事不可拖延,每一天的拖延都會令我們付出更加慘痛的代價。那麼,怎樣才能儘快結束此事,誰來結束此事。有能力結束此事的主體,包括直接當事者和間接當事者。直接當事者是否有所作為,則取決於其是否具備結束此事的動機,也就是此事的結局可以導致當事者的利害得失。
第一個直接當事者是此事的始作俑者,也就是偽造清華簡《咸有一德》和《說命》的當代張霸。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幾個人。他或他們有能力結束此事:通過匿名方式提供偽簡炮製環節的確鑿證據。他或他們畢竟還是有些學問,在已經賺到錢的情況下,在自身安全可以得到保證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做出一件顧大局、識大體的事情。作為當代的中國文化人,他或他們不應該完全等同于精明的無賴。此事希望渺茫,但似乎有必要提到。
第二個直接當事者是清華簡的整理者。這是清華大學的一個研究機構,李學勤先生是主持者。李先生有可能作出兩個相反選擇。一是調動全部資源繼續將此事做大,李先生此前一直在這樣做(不久前已經做到了聯合國)。二是主動結束此事。本文已充分展示李先生在清華簡研究中的失察、失誤。其目的是以此推動李先生作出第二個選擇。這是筆者非常誠摯的願望:在學術範疇內解決問題。李先生如果作出第二個選擇,仍然可以得到學界的敬重。從利害得失的角度看,如果是被動結束此事,李先生因此蒙受的損失會更大。
第三個直接當事者是清華大學校方。也就是清華大學現任的管理者。清華校方也有可能作出兩個相反的選擇。一是維持原狀不作為,二是主動結束此事。從利害得失的角度看,如果是校外因素導致清華校方被動結束此事,清華大學的學術聲譽將一落千丈。在競爭激烈的國內外大學排名榜上,清華大學的排名將會受到極大影響。這是清華校方承擔不起的損失和責任。因此,有必要迅速查明真相,解決問題。
此事的間接當事者,可以被區分為彼此略有重合的三類:一是中國學術界相關學科的從業者,二是中國知識界,三是每一個中國公民(納稅人)。我們正在蒙受羞辱,我們是否有能力挽回尊嚴。
茲事體大,立此存照。
注釋:
[①]下面是對相關著述的不完整枚舉。薑廣輝:《〈保訓〉十疑》,《光明日報》2009年5月4日;《“清華簡”鑒定可能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再談對〈保訓〉篇的疑問》,《光明日報》2009年6月8日;《〈保訓〉疑偽新證五則》,《中國哲學史》2010年第3期。丁進:《清華簡〈保訓〉獻疑》,《中國哲學史》2010年第3期。李存山:《試評清華簡〈保訓〉篇中的“陰陽”》,《中國哲學史》2010 年第 3 期。丁進《清華簡〈耆夜〉篇禮制問題述惑》,《學術月刊》2011年第6期。房德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收錄的〈尹誥〉是一篇偽作》,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官方網站,2011 年3 月10 日。尚華偉:《關於“清華簡”的幾個疑問》,《文匯報》 2009年6月28日。
[②]房德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收錄的〈尹誥〉是一篇偽作》,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官方網站,2011 年3 月10 日。
[③]張岩:《古文〈尚書〉真偽與病態學術》,《孔子學刊》第三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④]張岩:《審核古文〈尚書〉案》中華書局,2006。
[⑤]房德鄰:《駁張岩先生對〈尚書古文疏證〉的“甄別”》,《清史研究》,2011年第2期。
[⑥]張岩:《古文〈尚書〉真偽與病態學術》附錄:《簡要甄別清華簡〈尹誥〉的證據資格》,《孔子學刊》第三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⑦]宗禾:《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揭牌,清華簡第三輯整理報告發佈》,《新清華》(清華大學校刊)2013年3月1日。
[⑧]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
[⑨]何蘭芳(採訪薑廣輝):《競購竹簡隱憂多》,《中國社會科學報》2009年7月1日。
[⑩]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15頁,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11]李學勤:《新整理清華簡六種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
[12]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7頁注二七,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13]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7頁注二八,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14]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7頁注二七,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15]李學勤:《新整理清華簡六種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
[16] 下面是對相關著述的不完整枚舉。王保德:《〈古文尚書〉非偽作的新考證》,《文壇》第124~129期,1970年10月~1971年3月。王保德:《再論〈古文尚書〉非偽作的新考證》,《建設》26卷第8期~27卷第3期,1978年1~8月。郭沂:《郭店竹簡與中國哲學論綱》,《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呂紹綱:《〈郭店楚墓竹簡〉辨疑兩題》,《紀念孔子誕辰2550周年國院學術討論會論文集》,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0。王世舜:《略論〈尚書〉的研究和整理》,《聊城師範學院學報》2000年第1期。楊善群:《辨偽學的歧途——評〈尚書古文疏證〉》,《淮陰師範學院學報》2005年第3期。楊善群:《古文尚書與舊籍引語的比較研究》,《齊魯學刊》2003年第5期。劉建國:《古文尚書偽書辨正》,見《先秦偽書辨正》,陝西人民出版社,2004。鄭傑文:《〈墨子〉引〈書〉與歷代〈尚書〉傳之比較——兼議“偽古文〈尚書〉”不偽》,《孔子研究》,2006年第1期。張岩:《審核古文〈尚書〉案》,北京中華書局,2006。丁鼎:《偽古文尚書案平議》,《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0第年2期。
[17]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7頁注二六,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18]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7頁注二七,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19]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7頁注二八,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20]廖名春:《清華簡〈傅說之命中〉新讀》,孔子2000網站,2013年1月5日。
[21]廖名春:《清華簡〈傅說之命中〉新讀》,孔子2000網站,2013年1月5日。
[22]廖名春:《清華簡〈傅說之命中〉新讀》,孔子2000網站,2013年1月5日。
[23]廖名春:《清華簡〈傅說之命中〉新讀》,孔子2000網站,2013年1月5日。
[24]俞平伯:《讀詩劄記·穀風故訓淺釋》見《俞平伯論古詩詞》,第53~67頁,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
[25]薑廣輝:《清華簡鑒定可能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再談對〈保訓〉篇的疑問》,《光明日報》2009年6月8日。
[26]薑廣輝:《清華簡鑒定可能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再談對〈保訓〉篇的疑問》,《光明日報》2009年6月8日。
[27]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7頁注一九,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28]薑廣輝:《〈保訓〉十疑》,《光明日報》2009年5月4日。
[29]王連龍:《對〈《保訓》十疑〉一文的幾點釋疑》,《光明日報》2009年5月25日。
[30]薑廣輝:《清華簡鑒定可能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再談對〈保訓〉篇的疑問》,《光明日報》2009年6月8日。
[31]李學勤:《新整理清華簡六種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
[32]李學勤:《新整理清華簡六種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
[33]廖名春:《清華簡〈保訓〉篇“中”字釋義及其他》,《中國哲學史》2011年第2期。
[34]薑廣輝:《〈保訓〉十疑》,《光明日報》2009年5月4日;《“清華簡”鑒定可能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再談對〈保訓〉篇的疑問》,《光明日報》2009年6月8日;《〈保訓〉疑偽新證五則》,《中國哲學史》2010年第3期。丁進:《清華簡〈保訓〉獻疑》,《中國哲學史》2010年第3期。李存山:《試評清華簡〈保訓〉篇中的“陰陽”》,《中國哲學史》2010 年第 3 期。
[35]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1頁,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36]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1頁,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37]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2頁注一,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38]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2頁注二,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39]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3頁注六,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40]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3頁注七,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41]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3頁注九,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42]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3頁注一六,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43]李學勤:《新整理清華簡六種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
[44]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第121頁,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2。
[45]李學勤:《新整理清華簡六種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
[46]李學勤:《新整理清華簡六種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
[47]李學勤:《新整理清華簡六種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
[48]黃懷信:《〈說命〉考信》,《中華傅聖文化研究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第55~63頁。原載《先秦史研究動態》,2008年第2期。
[49]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第132頁,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0。廖名春先生的相同見解可以參閱廖名春:《清華簡與〈尚書〉研究》,《文史哲》2010 年第 6 期。
[50]黃懷信:《由清華簡〈尹誥〉看〈古文尚書·咸有一德〉》,《魯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9卷第6期。
[51]房德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收錄的〈尹誥〉是一篇偽作》,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官方網站,2011 年3 月10 日。
[52]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
[53]參閱劉蔚華:《重重迷霧上博簡》,《山東社會科學》2006年第12期,《關於詮釋與證據——再評重重迷霧上博簡》,《山東社會科學》2008年第8期。程一凡:《以思想史讀上博“楚”竹書》,簡帛網,2006年6月27日。
[54]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第132頁注一五,文物出版社,1998。
[55]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第132頁注一五,文物出版社,1998。
[56]黃懷信:《由清華簡〈尹誥〉看〈古文尚書·咸有一德〉》,《魯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9卷第6期。
[57]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第133頁注一,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0。
[58]黃懷信:《由清華簡〈尹誥〉看〈古文尚書·咸有一德〉》,《魯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9卷第6期。
[59]房德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收錄的〈尹誥〉是一篇偽作》,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官方網站,2011 年3 月10 日。
[60]黃懷信:《由清華簡〈尹誥〉看〈古文尚書·咸有一德〉》,《魯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9卷第6期。
[61]房德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收錄的〈尹誥〉是一篇偽作》,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官方網站,2011 年3 月10 日。
[62]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
[63]廖名春:《清華簡尹誥研究》,《史學史研究》2011 年第2 期。
[64]李學勤:《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
[65]廖名春:《清華簡尹誥研究》,《史學史研究》2011 年第2 期。
[66] 《禮記·緇衣》(慎溺章)子曰:“小人溺于水,君子溺于口,大人溺于民,皆在其所褻也。夫水近於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難親也,易以溺人。口費而煩,易出難悔,易以溺人。夫民閉於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機張,往省括於厥度則釋。”《兌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太甲》曰:“天作孽,可違也;自作孽,不可以逭。”《尹吉》曰:“惟尹躬天(先)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
[67]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第133頁,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0。
[68]黃懷信:《由清華簡〈尹誥〉看〈古文尚書·咸有一德〉》,《魯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9卷第6期。
[69]黃懷信:《由清華簡〈尹誥〉看〈古文尚書·咸有一德〉》,《魯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9卷第6期。
[70]同上。
[71]房德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收錄的〈尹誥〉是一篇偽作》,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官方網站,2011 年3 月10 日。
[72]黃懷信:《由清華簡〈尹誥〉看〈古文尚書·咸有一德〉》,《魯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9卷第6期。
[73]房德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收錄的〈尹誥〉是一篇偽作》,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官方網站,2011 年3 月10 日。
[74]黃懷信:《由清華簡〈尹誥〉看〈古文尚書·咸有一德〉》,《魯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9卷第6期。
[75]黃懷信:《由清華簡〈尹誥〉看〈古文尚書·咸有一德〉》,《魯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9卷第6期。
[76]廖名春:《清華簡〈尹誥〉研究》,《史學史研究》2011 年第2期。
[77]房德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收錄的〈尹誥〉是一篇偽作》,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官方網站,2011 年3 月10 日。
[78]黃懷信:《由清華簡〈尹誥〉看〈古文尚書·咸有一德〉》,《魯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9卷第6期。
[79]房德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收錄的〈尹誥〉是一篇偽作》,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官方網站,2011 年3 月10 日。
[80]何蘭芳(採訪薑廣輝):《競購竹簡隱憂多》,《中國社會科學報》2009年7月1日。
[81]薑廣輝:《清華簡鑒定可能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再談對〈保訓〉篇的疑問》,《光明日報》2009年6月8日。
[82]薑廣輝:《清華簡鑒定可能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再談對〈保訓〉篇的疑問》,《光明日報》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