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5 11:43:36陌生人

點名

凱威 又是你 哈



規則A: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部落格裏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去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補上一個你的問題,
仍然組成20個問題,傳給其他8個人,
列出其他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8個人的部落格裏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規則B:這8個人要在自己的部落格裏註明是從哪裏接到的,
並且再傳給其他8個人,讓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
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
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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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改了17題

let’s start

1.你未來想從事什麼樣子的行業?
ANS:自創品牌

2.你想殺人嗎?
ANS:不想啊 = = 殺人會判死刑的

3.下輩子的妳(你)想當什麼?
ANS:很正 無缺點的正妹 呵呵

4.你最想去哪個地方? 為什麼?
ANS:外太空 就想去

5.最受不了自己哪個缺點?
ANS:不會打扮

6.如果有不開心的事情,你會怎麼辦?
ANS:哭

7.最害怕失去的東西?
ANS:這世界

8.你哪來的自信?
ANS:別問

9.你想對你喜歡的人說什麼話?
ANS:我最喜歡你

10.最想擁有的超能力?
ANS:隱形

11.你對你的近況滿意嗎?有什麼需要改善?
ANS:不滿意 別讓自己太累

12.覺得自己幾歲結婚、生孩子?
ANS:24左右吧 當然 要生一個

13.目前最想做的事?
ANS:睡覺

14. 喜歡自己嗎
ANS:好愛

15.如果能讓你實現一個願望,會是什麼?
ANS:我喜歡的人也都喜歡我

16.覺得點名你的人是怎樣的人?
ANS:腦殘

17.你覺得自己做過什麼錯事?
ANS:我都做好事 哈

18.如果能回到過去,你希望回到你人生的哪個階段?去改變哪ㄧ個決定?
ANS:跟我喜歡的人還在一起的時候 不要放棄他

19.最喜歡吃的東西?
ANS:蘋果

20.很想做(說)又不敢作的事(話)?
ANS:跟喜歡的人說 我真的很喜歡你

點名


應該沒什麼人會來這邊看
所以 我不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