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7 10:02:03淨植

指定我去分發糖果的財務總監

2009年我在《嘉漢公司》工作的時候,財務總監林衛民演出了一幕,他自己不去分糖果,卻讓我去分不足的糖果的鬧劇。(公司名稱:嘉漢板業(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Sino-Panel (China) Invesements Limited); 公司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67號東寶大廈2003-20081905-1906室,1711-1712室;這公司實際上是加拿大上市公司“嘉漢林業”(www.sinoforest.com )的附屬公司。)

 

大概是7月(2009年),我們公司派我和林總等幾人去俄羅斯出差。返回時,在機場購物處,林衛民買了兩小包糖果,並當場交代我“回國後我還有事,不能立刻回公司,你把這些糖果給大家分一下”。當時我們公司經常到辦公室上班的有幾十人,這兩小包糖果也不夠分呐。我就對林總說“你再買多點吧……”。林當時不肯多買,還要求我一定要回公司立刻就分發下去。(意思是不要等他回來再分?)

 

其實你出國,也不一定要給每個人都帶禮物,你帶一些禮物給關係較好的人也行呀,如果要搞普惠制,那就要大方點啊,買這麼少東西,大家都看不到什麼,他自己還閃人了,專門叫我去做這樣的事?!

 

我想來想去,每個人給1粒(或2粒)糖果顯然不像樣,怎麼也得3~4粒,人家才能看得見。唉!我們公司的OFFICE不是分了兩層樓嗎?19層和20層都有我們的OFFICE,我當時在20層,就分給我們20層的所有人吧,每人幾粒,還算過得去,至於不與我們同層的同事就沒辦法了,東西沒了呀。

 

中國人的人際交往原則“寧落一群,不落一人”,我漏了一群,我並沒有針對單個的人。不存在原則問題,不會引發人際矛盾。我也是都發出去了,也沒有私自留下一粒,到最後我還真沒剩,我沒吃到林總的糖果。

 

當年啊,這件事我把它當成一件小事過去了。現在看來,是專門針對我的。林衛民可能是臥底,員警狗子們故意設計的這個局,林以財務總監的表面身份,指定我去做這個事,是針對我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讓大家對我不滿?為下一步砸我飯碗做輿論準備?不過冥冥之中似有神助,當時座位上有人的,我還對他們說是林總給大家發的糖。被漏掉的一群也沒什麼理由惱我。想來,我在為難之中也算是把球踢回給臥底狗子林衛民了。最終這事沒作為任何理由,再提出過。

 

我只是覺得,像這種細緻入微的“鎮壓”在中國並不少見;也值得中國人對共產黨操控下的人文社會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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