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腦男 像機器人的人
「以眼還眼 世界目盲」(甘地?)
若這個世界永遠報復主義當道,你挖我眼,我挖你眼,整個世界將因而全都成為黑暗
只要有人被判死刑,廢死聯盟一定會站出來,然後就被源源不絶的網民酸,老實說,大部分的人都順著自己的原始欲望在走,只會出一張嘴幹譙,但說話的同時有試著去了解那些人在努力什麼嗎?
我也是個凡夫俗子,同樣是情緒主導理性,遇到極討厭的人,也是希望他直接消失——永遠,彷彿只有這樣,才能洩心頭之恨。
但修民刑法和心理學時,老師曾說,有一派主張:這些犯了罪的人,都是「生病」的人,社會應該想辦法去治療他們,而不是用最省事的方式——消滅他們。因為人畢竟不是神,沒有辦法全知全能的了解他們發生了什麼事,如果都像戲劇一樣,可以看到他們的一生,也許會震驚的發現,扭曲他們人格的環節出在你和我身上,整個社會都是共犯結構,沒有人有資格奪取別人的生命,那法官又有什麼資格?從古到今,因為冤獄而枉死的,又豈在少數?
能像伽利略一樣聰明嗎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最早出現在漢摩拉比法典中,刻在黑色玄武岩圓柱上,那是西元前1772年頒布的,而現在是西元2013年,不可悲嗎?人類進化的,只有那張以自己的認知為是非,不斷罵人的嘴嗎?
我沒有要同情那些罪無可赦的殺人犯,只是任何事都必須有一種反向的拉力,讓它均衡,眾人的『是』不見得就對;眾人的『非』不見得就錯,那麼簡單的道理,偏偏很多人根本不用腦。
你我都沒有那麼偉大,更無心花氣力在垃圾身上,以這樣的角度來看,那群人明知所為很困難,還常常被質疑助紂為虐、為虎作倀、無腦與神經病,難道他們會不知道嗎?
盧在大學時常丟出一些奇怪的問題,有一天,她的問題是:「如果你生了一個兒子被殺了或生了一個兒子成了殺人犯,哪一種比較難接受?」
這麼有道德感的我們幾乎都選後者,因為被害者會得到全世界的同情,可以理直氣壯的悲傷;但加害者呢?窮盡一生去贖罪,也無法改變什麼,別人還可以理直氣的丟你石頭,因為那是正義!
關於「人」的答案都是申論題,把它當選擇題或是非題的,豈只是膚淺,麻煩上進點,去弄清楚,不要人云亦云好嗎?
看動漫金田一和柯南就知道,尤其金田一,每集殺人犯的背後都有一個很悲情的緣由,幾乎都是被逼到不得不殺了對方,在「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論調下,他們都該償命,但是我們會用『其情可憫』這把尚方寶劍,減輕他們的罪刑,當然也有狡猾的殺人犯演出『其情可憫』的戲,來逃脫死罪,別忘了法官是人,他們只能就客觀的證據來定罪,是我們一直用情緒來決定誰該生誰該死,所以有時候就閉嘴吧。
「以眼還眼 世界目盲」,在韓劇「聽見你的聲音」是律師張慧星她媽一直告誡她的話,希望她不要浪費人生在復仇上,因為殺了她媽的人,就是因為復仇而殺更多無辜的人,為了復仇,自己的媽媽和兒子都死了,又把這些怪罪在別人身上,展開了悲劇的迴圈,原來原文出自甘地。
殺人犯閔俊國比農曆七月的鬼還討厭,時不時的出現,嚇嚇男女主角,演這個角色的人很厲害,當他是禽獸時,他的懺悔,他的眼淚都讓人覺得不寒而慄;而最後當他承認自己的錯,變為人時,又讓人打從心底同情他,有那樣的遭遇,難怪他憤怒到控制不了自己。
所以我們只是比較幸運,沒有被上天愚弄,受害人是自己時,有把握不變成禽獸嗎?
反對死刑這個理念沒有錯,錯的是我們還沒找到善後的方法,〈腦男〉裡專殺小孩的心理變態,接受長期的心理治療,看起來治療狀況不錯,但出獄後沒多久就復犯了,這些心理變態往往很聰明,讀的書比你我還多,非常配合心理醫生,知道安全的答案是什麼,心理治療師也不是笨蛋,有些人就是不理解:老師必須相信學生,律師必須相信當事人,醫生必須相信自己的病人……這是職業道德的一部分,受騙是常有的事,但不戳破是另一回事。
殺人就是殺人,殺壞人還是殺人,這是法律必須謹守的,我們自詡為法治社會,但到底了解多少?
兩難的情境常常上演,沒有標準答案,只有在當下看起來比較好的答案。我是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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