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3 14:19:02硯子

如果命案沒發生,那警察不就是龜兒子了

昔日:

北縣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立委與民進黨台北縣

議會總召張瑞山議員、副總召陳永福議員及許

姓少年母親

,12月29日針對台北縣中和警分局員警開槍擊中許姓少年一事,召開記者會,希望外界能持續關注近日發生多起「警察開槍執法過當」事件,也讓此一事件的真相能水落石出。
在接獲許姓少年母親陳情後,民進黨台北縣議會曾在1月25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警方針對此一事件,有無執法過當,對外說明真相,但在沒有外界強大壓力下,警方的態度至今仍是避重就輕,推卸責任,不願對外表明真相。
民進黨議會黨團表示,該一事件,警方說法是,在追緝過程,少年衝撞邱姓及陳姓員警,並導致邱姓員警受傷,彭姓員警表示,當時他第二次追緝至中和市興南路二段119巷口,欲將攔停該車,並舉槍對準輪胎喝令制止,但該車欲再衝撞,為閃避該車時被迫開槍。
但少年表示,在被警察追緝過程,並無衝撞員警,第一次追至華新街3巷口時,車前左右各有一位員警,但他隨後將車開至興南路二段119巷口,警方並無至車前攔停,而是把警方所駕之機車停至該車右後方,並行走至副駕駛座,舉槍緊貼車窗,隨即開槍。張瑞山議員表示,四名少年說法一致,並非警方所指「員警遭衝撞欲自衛才開槍」。另醫院也表示,少年不但恐癱瘓,也會有併發症發生之可能。
由於兩方說法出入頗大,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要求,內政部警政署相關單位,不但要主動介入調查及盡速對外公佈事實真相,尚若是警方執法過當的話,警政署等相關單位,更應要有人員就台北縣近來發生多起警察開槍執法過當事件,負起相關責任。

 

今日:

犯下人神共憤兇案的徐志皓(十九歲,有傷害前科)毫無悔意,他被警方移送時,警員撥開他的安全帽,被嗆:「為什麼要動我安全帽!」他還對媒體吐舌頭、做鬼臉,發出「呃……」怪聲;面對警方問他為何殺人?他大言不慚說:「我只想強姦她!」讓所有採訪記者都氣得想揍他。徐志皓訊後,被依強姦殺人罪嫌送辦後聲押。
警方調查,方姓少女家境寬裕,父母十分疼愛,曾買給她昂貴手機引發同學議論;她國一時課業不錯,但自去年十月開始迷上網路遊戲,結識同校同年齡的許姓少年和鄧姓少女,蹺課紀錄暴增。兇嫌徐志皓是中輟生,父親是保全員,徐父昨說:「兒子不愛念書,我也管不動。」
警方表示,去年十一月六日早上,方姓少女透過即時通與鄧姓少女、許姓少年聊天,許邀約到捷運新店線碧潭站碰面,兩少女抵達後,許姓少年和徐志皓已在該處。徐志皓邀她們到「附近叔叔家」玩,四人步行到力行路一棟二層樓公寓。不料門才關上,徐志皓和許姓少年就露出猙獰面目,拿出鐵棒痛毆兩女。
警方指出,兩少女被重擊倒地,並被以童軍繩綑綁手腳和膠帶封嘴,徐志皓脫光方姓少女衣物,壓在床上性侵,少女奮力掙扎、尖叫,徐志皓見狀不斷痛毆、掐頸,老羞成怒後抓起菜刀,將方姓少女拖到浴室割喉,任由少女鮮血流乾致死。

當時過程及員警

 

心聲:

開槍警員:鬆一口氣

徐志皓去年十一月初犯下姦殺案後,十二月下旬,無照駕駛父親的車載共同犯案的許姓少年外出,途中三度遇攔檢不停,還惡意衝撞警方,為此,警方開槍,卻誤傷許姓少年,事後家長質疑執法過當,曾請北縣議員開記者會要求國賠;警方昨終於明白,徐志皓當初面對臨檢「為何那麼反應過度!」而當時協助開記者會的縣議員則說:「純粹選民服務。」
許姓少年當時中槍,子彈擦過肺部和第一、二節胸椎,卡在左肩胛骨下,他昨被警方從醫院逮捕時雖仍坐著輪椅,但經過數月復健,大部分的時候已可行走。
開槍的警員彭彥凱昨說,家屬、

輿論甚至長官都指責他用槍不當,

他還被要求一個月不得佩槍執勤,「壓力極大,我也幫許家付了九萬六千元看護費。」如今證明嫌犯因犯重案心虛蓄意衝撞,「我沒隨便開槍,總算可稍微鬆一口氣!

這就是台灣警察的悲哀,為之一嘆,而聰明的你,又要如何解決?

(悄悄話) 2014-02-10 17:12:50
*~星空浪子~* 2011-06-17 04:21:19

哀~
這種純粹選民服務的議員
現在成為我所在城市的市長......
明天我也去找他申請國賠好了

版主回應
現在他也當了市長了啊~~ 2012-12-07 17:33:49
小樂 2010-02-01 17:10:17

我覺得什麼樣的父母養出什麼樣的小孩!!
小孩做錯事是應該罵他,並不是一昧偏袒,聽信他的一面之詞,如果不是他們還衝撞警察,警察敢隨便開槍嗎?!相信從小就對他那麼縱容,才犯下強姦跟協助殺人的罪刑,試問假若你們是死者女孩的父母,你們難道不會認為即使判除死刑也難消心頭之恨?!所以你們真的該徹底自我檢討才對!!!

版主回應
老大~~我要檢討啥.......
(當你對這這篇文章說你們的時候,我不禁在想:還沒結婚的我啥時有個小孩這麼大了....)
2010-05-01 17: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