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藝術專業經營人才進駐台北國際藝術村 3/1~3/31收件!
視覺藝術專業經營人才進駐台北國際藝術村
當代藝術基金會與台北國際藝術村等五所藝文機構合作,辦理「視覺藝術專業經營人才進駐藝文館舍系列計畫」,自98年起,每年提供一個短期工作名額,讓藝文工作者有機會學習各館營運管理及執行相關的活動計畫。
此計劃除包含實作訓練,各館所負責人將擔任「導師」(Mentor),於工作期間內扮演輔導者與指引者的角色,提供專業技術及職場生涯的指導與意見。使藝文工作者在提升知識技能的同時,也能擴展專業之外的寬廣視野。
計畫期程
98年5月18日~ 10月16日 (每日1000-1800,須配合加班) 。
計畫內容
1. 「藝術進駐台北2010年徵件計畫」(2010 AIR)專案行政,包含:
n 徵件問題諮詢。
n 徵件資料處理及歸檔。
n 整理及送印資料。
n 評審會聯繫、統籌及協助審查。
2. 導師指導課。
徵選名額
一名
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2. 對藝術及藝文行政工作充滿熱忱,具文化藝術行政或管理工作經驗。
3. 具良好中英文閱讀及口語能力。
4. 熟office系統操作,具word/excel文書處理經驗。
5. 申請之工作單位不得為申請者原工作單位。
館方提供條件
1. 補助膳雜津貼每日600元(含藝術村100元Village Café餐券)。
2. 全程參與完成計畫之獲補助者,將獲當代藝術基金會與台北國際藝術村共同頒發之工作進修結業證書。
申請、審查及公佈時間
收件期:98年3月1~31日。請將申請資料郵寄至當代藝術基金會(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1號), 收件截止日期以國內郵戳為憑。
審查期間:98年4月1~20日。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者,本基金會將以電話通知第二階段面試審查時間。
公告揭曉日:徵選結果於98年4月20日前公佈於當代藝術基金會網站http://www.contemporaryartfoundation.org.tw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一式二份。
2. 身份證影本。
3. 畢業證書。
核銷
獲選者請於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檢具成果報告書(含主管評估報告),送達本基金會,以領取工作進修結業證書。
獲選者應配合事項
1. 須全程參與本計畫。若有請假缺席者,本基金會保留其撤銷補助資格之權利。
2. 請確實遵守執行館方安排之工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