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各宗派對政治與國家的看法(書介)
然而這種說法當然太過簡略:宗教想要在公共領域裡產生影響力,是自古皆然的。要想理解宗教團體為什麼、如何對公共政策發表意見,或許首先該認識它們的主張。Sandra F. Joireman教授主編的這本「教會、國家,與公民」就由數位專研宗教與政治的政治學者,針對幾個重要的基督教教派,剖析它們對教會與政治,宗教與國家的關係。我也做了個簡單的筆記,就與大家分享。
Church, State, and Citizen: Christian Approaches to Political Engagement
Church, State, and Citizen: Christian Approaches to Political Engagement
主要討論的宗派:天主教、信義宗、歸正宗、重浸派、聖公會、福音派、靈恩派
本書三個目標:
1. 指明各宗派的歷史與形成歷史。
2. 指明各宗派的神學論述區別。
3. 討論各宗派如何看待國家的角色,以及公民對政治行動的影響。
各宗派的傳統
宗派 |
對政治與信仰的基本立場 |
天主教 |
天主教的歷史還早於民族國家,它曾擁有超越國家之上的大權,又歷經國教階段,最後受到宗教改革挑戰,走入當代。 所以它強調宗教自由,而且對公共利益相當敏感。天主教會積極地倡議政治與經濟公益,尤其在發展中國家。 |
信義宗 |
雖然相信「屬世」與「屬靈」是兩個世界,但認為這二者是相互纏繞的 fused paradox,所以基督徒應該要在一個由撒旦控制的世界裡服事。 |
歸正宗 |
與信義宗類似,但更強調人所展現出來的罪與全然敗壞,所以謙卑又更重要。 「預定論」「揀選論」讓部分人相信自己是「新以色列」「神的選民」。 神的「創造」是重點:人既然是基於神的形象而被造,那生活中的每個領域也應該要改革到更像是神的形象,因此基督徒的特別角色是領導改革,以求這個世界更符合神的品格。(至於用什麼方式,何種制度,則並未有共識) |
重浸派 |
對世俗世界較不重視,認為政府(政治)的角色,是提供一個秩序,讓教會能實現傳布福音的使命。所以政府必須服務教會,教會才是基督徒的主要社群。和平反戰主義常成為重心,而且自詡「天堂的公民」概念會影響他們的政治行動。 |
聖公會 |
國家與教會屬合作關係,以提供良善的統治與宗教信仰。不過後來也變得愈來愈多元。 |
福音派 |
重心:聖經權威、個人救贖、傳布福音。 直到18世紀,基本上都相信國家應保障宗教自由,關切公民素質,支持有限政府,並以政治行動減少人類的苦難。但後來逐漸演變成一支重視證道與傳布福音,而較為輕視政治目標的運動。 |
靈恩派 |
起源於美國,而且近日發展最快最廣(至世界各地)。相信聖靈的浸禮是最重要的,讀聖經則是補充個人的聖靈啟示。 也因為重視個人受聖靈啟示的經驗,所以對於基督教公民與國家的關係,更沒有統一的見解—每個信徒藉由聖靈引導,會有不同的觀點。既然讓個人自行解釋,就使得他們的政治行為更多元、更難預測。 |
政治神學上的要旨
一、屬靈 vs. 屬世
基督徒該怎樣看待其宗教信仰與社會、經濟、政治生活的關係?信仰應該純粹只關心靈命,或是同時也該關切經濟、社會與政治生活?當「靈性的義務」與現實生活的需求有衝突的時候,何者優先?
根據聖經的教誨,當二者衝突時,「順服神」當然應該優先於任何世俗義務。(徒 5:29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耶穌也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 6:33 ))。只是,這些原則具體適用在生活中,要怎樣判斷呢?
一種方法是「遺世獨立」。苦修者就是如此。只是,耶穌其實是要求門徒在世界裡,但不屬於世界(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 17:15-16))因此,信徒應該是在世俗的世界裡服事神,同時堅持對神最終的忠誠。不同宗派這種神國與世間國的「雙重公民身分」(dual citizenship)要如何拿捏分寸,會有不同之立場。
宗派 |
屬靈與屬世 |
天主教 |
肯認屬靈權威在宗教領域絕對優先,但同時認知國家在發展、維護社會的公益上也有關鍵影響力。所以承認國家的重要工具地位。 一向承認,其有義務運用世俗權力來實現公益。 |
信義宗 |
肯認屬靈權威在宗教領域絕對優先,但同時認知國家在發展、維護社會的公益上也有關鍵影響力。所以承認國家的重要工具地位。 承認人類政治的影響力,但也認知政治的有限性—因為人都有「罪」,無法達到至善。 |
歸正宗 |
肯認屬靈權威在宗教領域絕對優先,但同時認知國家在發展、維護社會的公益上也有關鍵影響力。所以承認國家的重要工具地位。 與信義宗相似,但認為世俗權力也是神的創造物,也是在神性的權威之下。國家,並不只是為了控制邪惡,同時也是實現正義,藉由基督達成和諧的工具。 |
重浸派 |
基本上否定政治義務,因為只有宗教考量才是重要的。政治的唯一功能是保護教會,使教會能夠傳福音。 |
福音派 |
以全球傳布福音的屬靈使命為重點。 |
靈恩派 |
個人的聖潔是最重要的,政治義務則是相對不重要的。 |
二、國家的正當性
對某些基督徒而言,唯一的公民身分,是神國子民;世俗的國家在道德上沒有價值。世界上的國家,並非實現神的計畫所必須。所以,如門諾教會、基要派等教會,就強調對基督國度的唯一忠誠必然高過對任何現實世界政治體制的忠誠。愛國主義、國族主義,在他們看來都是有害「基督肢體」,甚至是某種偶像崇拜。
不過,其他宗派看待國家,還是有不同的光譜。
宗派 |
國家的正當性 |
天主教 |
早期反對主權國家的概念,但後來已經走向高度政治參與,甚至發展一套「天主教道德思想」,對戰爭、人權、民主等議題發表意見,來影響政治。 天主教也提醒國族主義的危險,並且重視跨國團結以追求公義。 |
信義宗 |
接受國家的正當性,認為國家能夠維護社會秩序並提升人類福祉。 基督徒不只要支持國家,還應該積極參與其決策,以保護社區免受邪惡侵擾。當然,基督徒不是以政治來獲利,而是以之實現公義。 |
歸正宗 |
接受國家的正當性,認為國家能夠維護社會秩序並提升人類福祉。 政治與政府相當重要,因為信徒被召喚來影響政府的結構與政策。但不應僅限於國內,或自稱「新以色列」,而是走向全球跨越國界—限制國家權力以實現全球正義。 |
重浸派 |
對世俗世界較不重視,認為政府(政治)的角色,是提供一個秩序,讓教會能實現傳布福音的使命。所以政府必須服務教會,教會才是基督徒的主要社群。和平反戰主義常成為重心,而且自詡「天堂的公民」概念會影響他們的政治行動。 |
聖公會 |
在基督教各宗派中,對國家的觀點、評價是最高的。國家不僅規範公共事務,更是有關教會事務的最終裁決者。 |
三、政府之目的
基督徒的共識是:政府是神所命定的制度(彼前 2:13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羅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神的主權藉由教會與政府而施展。從另一個角度看,基督不但是教會的頭,也是國家真正的首腦。準此,基督徒在教會與國家之中,都要遵行規則。
在敬虔主義的教會看來,政府只是為了維持基本秩序,讓教會去實現任務。它不是要在地上實現神國,而是在墮落的世界裡維持起碼的秩序。所以,若政府制度或政策與基督信仰有違,那信徒應該要抗拒公權力。門諾派的拒服兵役就是一個例子。
宗派 |
政府之目的 |
天主教 |
對政府角色持有較為正面之態度。政府不僅有消極功能,也能積極促進公共利益。 政治社群是自然的,因為人類無法離群索居,不能在沒有社交的條件下充實真正的人性。 |
信義宗 |
相當「侷限」的國家角色:政府的主要功能是消極的「防止邪惡」與「維持秩序」。由於「罪」的影響,促進人權與公義的工作,不能太期待政府來完成。 但也因為人們對鄰舍都有義務(包括使鄰舍能在世間過得好),以國家公權力促進公義與保護弱者,仍然是可為、當為的。神國與世間的國,並非全然分離。信徒不該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搞政治,但該為了對抗不正義而從事政治。 |
歸正宗 |
對政府角色持有較為正面之態度。政府不僅有消極功能,也能積極促進公共利益。 政府乃是神的救贖計畫中的關鍵制度。國家政府乃是人類能夠彼此交流、生活、工作的必要場域,是造物者所要的秩序。 |
重浸派 |
反抗、不服從國家權威(如果信徒認為法律政策牴觸信仰)。 |
聖公會 |
對政府角色持有較為正面之態度。政府不僅有消極功能,也能積極促進公共利益。 |
福音派 |
相當「侷限」的國家角色:政府的主要功能是消極的「防止邪惡」與「維持秩序」。由於「罪」的影響,促進人權與公義的工作,不能太期待政府來完成。 福音派同時相信有限政府與社會正義。雖然他們認為政治的價值低於傳福音,然而依然認為政府應該奠基於人的美善正直衍申的公義與公益。理想的人類社會不是源於公共政策,也不是國家機器,而是靈魂的載具(soulcraft)—人的道德發展。 |
四、教會 vs. 國家
從法利賽人質問耶穌,向凱撒繳稅是否合法之時開始,這個議題就一直很困擾。到底什麼是凱撒的,什麼是上帝的,基督徒也一直有不同的答案。
宗派 |
對政治與信仰的基本立場 |
天主教 |
歷史上,主張教會與國家的高度結合。現在則區分「促進人類社會道德的教會」及「確保人權的國家」。 十九世紀起,發展出「教宗通諭」(Papal Encyclicals)、牧函(pastoral letters)等文件來正式表示天主教的社會與道德立場。 |
信義宗 |
原來採取宗教與國家二分法,但實際上主張世間與神國的相融。因此召喚信徒要結合基督信仰以及政治行動的義務—一方面將登山寶訓適用在日常個人生活,同時要為了服事鄰舍而在政治領域爭取公義。 |
歸正宗 |
更強調信徒在教會與政治上的積極義務。政治也是神所造的另一個獨立領域,神的子民有義務將基督的愛帶到公共事務的場域,以改變國家政治的結構。 |
重浸派 |
神有主權,教會關切靈魂,因此在宗教領域幾乎沒有凱撒(國家)說話的餘地。 對神國的忠誠,就包含了對公共事務的最少參與,甚至盡量少跟政府打交道。(有些人甚至拒絕投票) |
聖公會 |
國家與教會並未分離,教會服從、支持政府,對國家忠誠。對政府官員與政策也都採支持態度。歷史上就不認為教會是要制衡政府權力的。二者毋寧是互享權力的夥伴關係。 |
福音派 |
傳統上也採取教會國家二分法,認為盡量少參與公共政治事務。不過很弔詭地,由於重視敬虔與福音主義,他們發展出「根源於個人美德之政治」的概念(而不是基於公共政策本身)。在1970s的美國,福音派認為愈來愈多的政策措施都與聖經的世界觀牴觸,他們就開始發展政治組織,試圖改革政策,並選出最能促進其政治目標的政治人物。 |
靈恩派 |
神有主權,教會關切靈魂,因此在宗教領域幾乎沒有凱撒(國家)說話的餘地。 對神國的忠誠,就包含了對公共事務的最少參與,甚至盡量少跟政府打交道。(不過也漸漸在改變) |
基督徒政治倫理的核心原則
以下為基督教各宗派的共同核心原則
一、人性尊嚴
人性尊嚴根源於「神依祂的形象造人」,所以人有無限的價值。任何人,無分階級種族政治或智慧高低,都帶有神的形象,都是平等的。人的尊嚴和榮耀並非來自人的理性或道德本質,而是源自神無限的愛。也正因為神無條件、全然包容的愛,人性尊嚴也同樣的無窮無盡,展現在每一個人。(加 3:28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這也是西方社會與政治思想的根基:人之至高(the idea of the exalted individual)。這種與生俱來,無法割除的特性,不是來自國家,而是神所賜的。有鑑於此,人人都有智慧與自由意志。人類的理性、社會性、創造力,與道德自主性,均由此而來。換個角度說,沒有自由,也就沒有負責的行動。
天主教說得最明確:神創造世界,而這個「創造」的過程尚未終結,是人類在延續神的創造。藉由神所給的自由,人繼續在這個世界發展正義,實踐公益。這個「創造」也同樣地讓人們改善醫療,發明新科學技術,創新市場行銷,創作音樂藝術等等。各種社會行動,都基於人性尊嚴。
二、普遍而持續的罪
基督教承認人性尊嚴,但另一面就是人類根深蒂固的罪。
罪是全面的(影響生命裡的每個部分),也是普遍的(遍及每一個人)。保羅指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 3:23 )。
罪是無法靠自己的行為來洗清、消弭的,這也是為何(向神)懺悔成為基督教的核心—承認人性的黑暗與脆弱。拒絕承認自己是「被造物」,還要假裝自己很偉大。這種濫用自由,給自己戴上王冠,妄想取代神的行徑,就是罪。
在人皆有罪的前提下,「理性」就被污染了。自然法、道德原則,或其他理性目標,都只能提供不完美的解答。人間的智慧,可能只是自利的工具;集體的決定更常常是為了某個群體的利益而非基於公正的道德價值。所以政治行動,尤其是號稱基於道德價值的行動,更要先存著謙卑、試驗的態度為之。信徒在使用道德語言的時候,應該謹慎,並避免過度以道德、正義、邪惡等語言來定義相關的爭議。
通常,歸正宗和信義宗認為人性的罪不只影響行為,也會傷害理性。因此對於「自然法」會比較懷疑,不認為那是可信賴的道德指引。但天主教則會以「自然法」與「道德理性」作為重要的行動依據。無論如何,「罪」使得「課責性」以及政府的「制衡」變得很重要。James Madison就是因此主張一種「務實的」人性觀念,創設了制衡的美國政府。
三、有限國家
政治權力需要受到限制,因為:
首先,人是基於上帝形象所造,人人具有人性尊嚴。所以,政府不可以侵犯人權,尤其不能剝奪人的良心自由。第二,神才是主權者,世俗的權力仍要服從神。因此政府不能主張無限的權力,必須受限於更高的,神的法則。這樣就導出一種強力但仍受限制的政府,剛好符合當代的民主思想。同時也會重視「民間社會」(civil society)的自主性。
此外,國家也只是眾多向神的主權負責的「制度之一」。神有全然的主權,而祂透過許多制度(家庭、教會、經濟、政治、就業)來展現恩典和權威。國家在政治生活這一塊負責,而宗教與家庭生活的面向就是教會和家的權責。政府在不同領域,依不同教派的觀點,會有不同的角色及侷限。例如靈恩派重視靈性領域,貶低政治生活。門諾教會與重浸派強調宗教社群的發展,作為價值與行為的模範,無須政府介入。但歸正宗與天主教就會注重信徒直接參與政治的必要性。
四、教會之責任
靈恩派、重浸派、福音派,與信義宗,會強調教會的福音主義屬靈任務,並培養基督門徒,因此教會對公共事務的角色就比較有限。就算要參與,原則上也是去影響價值,是一種較為間接的參與。而天主教及歸正宗,就認為教會不只是培養宗教的信心,同時也要孕育適當的社會、經濟、政治模式以發展有正義而人性的社會生活。教會不只是拯救靈魂與形塑基督美德,更應建造、改變所有神所造的世界。「救贖」包含了政治行動。
當然,教會與政治仍應保持距離。如果基督徒或教會,把任何現實世界的政黨、政客、政治、社會或經濟秩序等同於神國,那就是背叛了神。所以要謹慎,別在黨派政治裡面攪和。將基督教的世界觀適用到政治問題,這是對的。但不該在教會自己欠缺能力(政治與政策)的事項,涉入過深。宗教社群應該關切政治原則的觀點與價值,還有普世的結構與方向,而非具體的政策結果。
正因為基督教也沒有一個宗派或傳統能夠對「教會與世界」提供完美的答案,基督徒還是應該對於政治主張採取謙卑與試驗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