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7 22:45:00布魯斯

讀書筆記—宗教文化的改變,對美國憲法宗教自由的影響














讀書筆記宗教文化的改變,對美國憲法宗教自由的影響

Daniel O. Conkle, Religious Truth, Pluralism, and Secularization: The Shaking Foundations of American Religious Liberty, 32 Cardozo L. Rev. 1755 (2011).

 

主旨:

美國憲法強烈保護宗教自由,短期內應該仍會維持,但長遠來看可能會縮減。因為洛克「宗教信仰必須是自願」以及「宗教多元的社會應保障信仰自由」的理論影響美國甚大,且各大宗教的教義可以導出「宗教自由」,但在宗教文化愈趨世俗化、多元化、個人化的趨勢下,宗教自由的特殊性可能會漸漸消逝。保障宗教自由,與保障一般的言論自由、個人自主,變得沒有差別。

 

論文重點:

I.    洛克(John Locke)認為宗教自由應該保障,理由包括

A. 神學上的理由(宗教道德論):信仰必須是自願的,國家(或其他外力)強迫的信仰不是信仰。

B.  政治務實理由(政治務實論):在各種宗教(教派)愈來愈多元的時代,保障每個人的宗教自由,才能維持社會穩定。

II.  洛克的想法在美國歷史上(從殖民時代起)被實踐與接受。

III.  美國主流各大宗教教義都傾向保障宗教自由。宗教自由與基督教、佛教、伊斯蘭都一致。

IV.  美國宗教環境的變化

A. 多樣化:在新教、天主教、猶太教之外,伊斯蘭、佛教、印度教,以及許多新興宗教都在美國發展。

B.  現代化:越來越多「修正版」「非正統」的教義出現(以基督教信仰為例,甚至某些Evangelicals還會否認耶穌的神蹟。

C.  個人化:許多自命信仰宗教,或是相信上帝的人,卻不接受傳統或教會,很多人自己有自己信仰的方式,自己有追求靈性的方法。

D. 世俗化:無神論、自然神論者愈來愈多。甚至號稱宗教信徒者,也開始有很多人不願意接受宗教喪禮(那似乎表示他對死後的天堂地獄不在乎)。

V. 新趨勢對宗教自由的(長遠)負面影響

A. 對宗教自由「政治務實論」的威脅:

1.   多樣化似與宗教自由一致,但也有隱憂。

2.   宗教類型多,導致「定義」困難(何謂宗教)。

3.   宗教類型多,導致「延伸保障」很難操作(元豪按:若只有 Amish要求不受義務教育,那還簡單;要是一大堆宗教信徒都不肯上學,那就麻煩了)

B.  對宗教自由「宗教-道德論」的威脅

1.   世俗主義、個人主義其實侵蝕了宗教的神聖性,使得「宗教自由」欠缺特殊地位。

2.   宗教或許仍受保障,但理論基礎變成「個人自主」(思想自由、言論表現自由)。

3.   洛克以降的「宗教信仰要求『非強制』的自願信仰」,是站在神學基礎上的。當神學理論沒人認識,宗教不再神聖,那宗教自由的「內在理由」也不見了。

C.  是否可能發展出「世俗道德論」來支持宗教自由?

1.   可能。

2.   但宗教自由與其他憲法權利相比,就欠缺特殊性。(憲法有沒有宗教自由,也沒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