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9 09:37:04布魯斯

賴幸媛對「江陳會收國旗」的辯駁


2008年,第2次江陳會在台北舉行,在管制區內,有警察同仁沒收抗議民眾的旗桿,桿上的國旗也連帶被沒收。這個事件一直被在野黨拿來批評政府「傾中」,我造訪基層時,也遇過民眾對此質疑。我總是強調:警察侵權,與主權無關,政府的立場是,國旗在那裡,就在那裡,不因為大陸人士來台而改變。

1986年,前國民黨執政的年代,在台大校園,李文忠為抗議被退學而絕食;2007年3月,當時民進黨執政,也是台大學生的揚友仁,為了聲援樂生療養院保留運動而絕食,被百餘名警察驅離、毆打。民進黨執政,連絕食的權利都被干擾。

1986年,前國民黨執政,黨外媒體工作者「綠色小組」可以拍下「機場事件」的衝突實況;2007年,民進黨執政,有警察下令把拿著相機記錄抗爭的公民記者們「抓起來」。

警察侵權一直存在,政府有責任檢討,但個別的警察侵權行為並不代表人民被禁止拿國旗。第二次江陳會時,總統在台北賓館接見陳雲林,我在晶華飯店會見陳雲林,兩處皆國旗飄揚,陳雲林前來的路上,一片國旗旗海。這就是政府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