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忽大法官角色,引爆民意炸彈
試想,如果大法官是「純專業」的位置,那憲法何必規定要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又為何需要考慮性別比例平衡?再想想自解嚴以來,大法官裁決了多少政治上的高度爭議事件?從副總統可否兼任行政院院長,行政院片面停建核四,以及真調會的合憲性等重大爭議,均依賴大法官解釋來處理。這樣一個兵家必爭之地,怎會沒有政治性?怎能不充分考慮民意聲望—至少該提個不招致反彈的人選?
大法官提名該考慮甚麼?
廖元豪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眾所矚目的新任大法官提名名單,卻一波三折。原先發布的邵燕玲法官,卻在見報後傳出民眾反彈之聲。迅速地,邵燕玲急流勇退,總統則改提名憲法學者湯德宗教授。
這樣的過程,在兩方面很「傷」:
首先,對邵燕玲與湯德宗兩位法界碩彥,似有虧欠。邵燕玲身為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於法界素有聲望。孰知總統提名了她,卻又沒有保住她,讓邵法官再一次見光遭批評。而以湯教授的學養、專長及聲望,早就是國內最有資格出任大法官的人選之一。這次不計較備選地位,首肯接受提名,也真是幫了馬總統與全國人民一個大忙!
其次,提名過程中的思慮未周,也再一次傷了總統。馬總統快速回應民意,對人選表示關切,固然是政治敏感度的展現。但卻也又一次印證了許多人對馬政府「決策反覆」的印象:如果馬總統對邵燕玲被稱為「恐龍法官」不以為然,認為她的專業足以信賴,那就應該力挺到底並為邵辯護;但若馬總統也認為這樣的爭議可能有損民眾對大法官之信賴,那為什麼在公布名單之前沒有考慮?是不知道,還是輕忽「恐龍法官」的政治效應?
吾人無從得知總統府內部當初如何評估人選。或許審薦小組認為,大法官的提名僅須考量「專業性」,不宜納入政治考量。而上次的提名與任命,幾乎也沒有惹起太大爭議。因此沒有正確評估邵燕玲的爭議性與可能後果。若真如此,那就是對大法官這個角色的認知太過單純。
試想,如果大法官是「純專業」的位置,那憲法何必規定要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又為何需要考慮性別比例平衡?再想想自解嚴以來,大法官裁決了多少政治上的高度爭議事件?從副總統可否兼任行政院院長,行政院片面停建核四,以及真調會的合憲性等重大爭議,均依賴大法官解釋來處理。這樣一個兵家必爭之地,怎會沒有政治性?怎能不充分考慮民意聲望—至少該提個不招致反彈的人選?
大法官提名戰最有經驗的美國,早已看穿這一點。因此在提名時,都要努力調和專業與政治。他們知道,大法官任命,代表當時政治力拉鋸的總和。當整體政治氣氛偏向自由派時,無論總統個人傾向如何,大法官的人選不會太保守;反之亦然。我國媒體對大法官人選雖然不像美國那樣關注,但這次提名等於直接碰觸一個民意炸彈,又沒有用充分時間去拆除引信,遂造成不必要之傷害。
此外,原先的名單還有另一缺點:未曾考量專業背景多樣性。目前大法官的組成中,留美的憲法專家僅有一位林子儀大法官。然而,依原先名單,深受倚重的林大法官卸任後,大法官之中將無人擅長美國憲法學!這在受美國憲法影響愈來愈大的台灣,是一大瑕疵。也是法學界許多人跌破眼鏡的原因之一。可見審薦小組對專業背景多樣性欠缺考慮。還好幾番波折,還是有位留美的憲法專家加入了大法官的行列,最後的結果兼顧政治與專業多樣性,真是天佑台灣,天佑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