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4 22:30:28布魯斯

別了,自由主義與憲政主義

【照片:李小龍與前NBA湖人隊名將賈巴】

看到昨天連宋親吻土地的畫面。

第一個反應,是反胃。(昨天剛好腸胃炎,上吐下瀉,這個畫面是症狀加重事由)

第二個反應,是台灣的憲政主義完了。

連宋當然不是第一個做出這類噁心動作,或說出此等噁心話的人。相反的,他們一直做得比較晚,比較差,也比較扭捏。

但當他們也表演出這樣的姿態時,我知道大勢再也無可擋。

什麼「大勢」呢?那就是「國族主義貶抑憲政民主」的大勢。

「親吻」象徵著「愛」,一股激情的熱愛。「土地」象徵著生於斯長於斯,血濃於水的原始情感寄託。簡單來說,也就是目前最流行的:

愛台灣。

這種對土地、國族的熱情,與對憲政民主的期許熱望,是衝突的。前者是一種浪漫而狂熱的愛;後者即便有熱情,也是站在冷靜的理性計算與思量上。「愛台灣」與所有的國族主義一樣,使「愛國」等同於「愛妻子丈夫」、「愛父母小孩」、「愛朋友」…那種感情。而且,更重要的,要把國家這樣一個虛擬實體,當作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要把兩千萬個「個人」,以及其中無數中小「團體」、「族群」,化約成「一個」主體。

所以,你愛台灣,不是那種「我愛錢」的冷酷之愛;而是女男朋友之間「我愛你」的那種情愛。那是一種承諾,是奉獻犧牲。

同時,除非精神分裂,要不然「一個」人,就是一個主體,所以意志是單一的,是不容分裂的。你不能說我的左腳想去SoGo,右手卻要去烏來。就算偶爾有矛盾,我們要想辦法把它搞得一致。任何真正妨礙身體精神一致性的,就叫做病菌或病毒,要消滅之。

結果呢。作為「頭家」的個別國民,會忘記或忽視對國家權力懷疑、警覺、質疑。因為妳(你)愛祂。提出不同意見的,搗蛋的,就除之而後快,因為妳(你)是病毒。所以什麼憲政主義、有限政府,民主原則、權力分立、思辯溝通、多元共存…全是狗屁!至少通統必須服從於「愛台灣」之下。

公投就是這種思想的最高境界。國家是一個整體,有共同的單一意志。所以我們要想辦法把它整合出來。因為我們愛祂,所以一定願意將「第一次」奉獻給祂。這不是為了展現個別國民的「參政」,而只是證明妳(你)肯「奉獻」。

我一直認為,從1990年代中期起,台灣的「民主」運動已經讓位給「國族建構」(nation-building)運動。雖然有理智的人認為,「實際上」的國族建構早就完成了:憲法是台灣修的,適用在台灣,代議士也都是選在台灣用在台灣,這個工作已經告一段落。再吵下去只有象徵意義。可是國族(nation)本來就是想像出來的,是無限主觀的。請問相愛的戀人間,誰會嫌「愛夠了」呢?愛愈多愈好,象徵意義愈強愈好。尤其這種後現代玩弄符號的遊戲,比現實(冷酷)的環保經濟政策貧富差距文化衝突等問題好講多了。於是環保、人權、勞工、社福……通統失焦。絕大部分的心力,新聞版面,都花在這個議題,以及以政策之名而包裝國族議題的東西上。同時,民粹威權主義在領袖的國族召喚下崛起,「對權力永遠警戒」的自由主義、憲政主義更更靠邊站了。1980年代末期,跟著「民主憲政」的口號上街頭、矢志攻讀憲法的我,覺得好像鏡花水月一場空。這些東西到頭來不過都是台灣國族主義的馬前足而已。憲政主義只是口號,不可以太認真,否則就是本末倒置。

這個轉向,我認為是台灣民主的一大損失。

我最近正在研究「自由國族主義」的文獻,摸索著「自由主義」是否可能與「國族主義」調和一下。讓「對制度與法治的忠誠」取代「對『人民』的忠誠」,讓憲政主義成為「台灣文化」的神祉。

初步的看法是:不可能。

美國要搞這一套,是有可能的。至少「民主」、「憲法」、「有限政府」、「個人自由」還是它國族建構神話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雖然「實際」上,制憲時把黑奴當成動產,女性直到1920才有投票權)。所以至少在修辭上,還可能說「『美國精神』就是容忍多元、鼓勵辯論」、「愛美國就是愛憲法」。

可是在我們的國族神話中,無論是五千年悠久中國文化,或是四百年黑水溝歷史,憲政主義的意識型態,從來就沒有一點影兒。憲政主義對台灣國族主義的建構,唯一貢獻就是把老代表、舊政權幹下來而已。

所以,作為一個把自由民主放在前面的人,作為一個對國族主義疑懼的人,我感到孤獨。因為沒有夥伴。很多以前以為是夥伴的人,在國族的召喚下,都轉向(或現形)到「維護台灣尊嚴」的陣營去了。

我也知道,既然自由國族主義在台灣不好搞,那自由主義者還是少談國族主義,少倡導國族認同,多做做烏鴉比較實在。

當我看到連宋親吻土地,我更知道,無論誰當選,自由主義憲政主義,都離台灣更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