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6 12:53:12石牧民

後諧和居日記.六月二十六日 - 痛快台灣人


一般說來,「撞衫」並不是件愉快的事。
這麼一撞,品味好像稀薄了一半,出眾好像稀薄了一半。
「掠美」這個辭彙,在撞衫的困窘當中出奇生動地令人不悅。
如果都已經漂洋過海,到了美國還與人撞衫,可當真會讓你為之氣結。
縱然如此,「撞衫」的確也可以是歡欣鼓舞的。要是你穿著的是這一件衫:





照片是今年的5月24日,在曼哈頓南端的聯合廣場(Union Square)舉辦的「Passport to Taiwan」活動中拍攝的。去年秋天, 張咪咪為我購買了「恁爸係台灣人」的T-shirt,並且請託Betsy帶來美國交給我。今年,天候自嚴冬回暖以後,我三天兩頭穿著這「恁爸係台灣人」的T-shirt在哥倫比亞大學和宿舍諧和居之間的大條ㄟ(broadway)上頭走來走去。去參加一個以台灣為主軸的嘉年華,當然更沒有道理不穿著它。

然後就撞衫了。

活動現場一位白頭髪的歐吉桑也穿著「恁爸係台灣人」的T-shirt。我在大老遠之外就看見他。我開心雀躍地不斷走上前去。也不清楚走上前去可以說什麼,但是就有一股衝動想要讓兩件「恁爸係台灣人」的T-shirt當真「撞」在一起,給歐吉桑一個紮實的擁抱。(最後並沒有那麼做,怕嚇壞歐吉桑。)擠滿台灣人的聯合廣場上,我這「恁爸係台灣人」的T-shirt逗樂不少人;這讓我想到,不同場所當中的同一件T-shirt,引起不盡相同的反應,激發不盡相同的情緒。或許,也承擔不盡相同的風險。

更帶來不盡相同的快感。

在台灣用T-shirt宣告「恁爸是台灣人」,在台灣人高度密集的紐約.曼哈頓聯合廣場用T-shirt宣告「恁爸是台灣人」是一回事;在人來人往的哥倫比亞大學校園,或在紐約街頭用T-shirt宣告「恁爸是台灣人」又是另外一回事。

穿著「恁爸係台灣人」的T-shirt走在紐約的街頭,毫無例外地能夠確知迎面而來的人們當中,哪些人讀得懂中文。然後會在顯然多少能夠讀得懂的面孔當中,或者看見會心的微笑,或者看見新奇,或者看見驚詫;或者,看見敵意。敵意當中,有的徒勞地想要掩飾自己,有的昭然若揭卻不自知;有的,看似想要進行恫嚇……。我總是在看見形形色色的敵意的同時,一邊想起饒舌歌手阿姆(Eminem)的歌曲〈Rabbit Run〉當中「I’m gonna make you hate me…」的詞句,一邊微笑地直視包藏敵意的眼眸。

本來以為,這就是穿著「恁爸係台灣人」的T-shirt最最酣暢的痛快。

一天,我又穿著「恁爸係台灣人」的T-shirt招搖過市。兩個併肩坐在板凳上的老人從大老遠就看著我。兩個顯然讀不懂的西方面孔,饒有興致地一邊凝視一邊微笑。終於,他們在我接近的時候問道:「What does your T-shirt say?(你的T-shirt上寫些什麼呀?)」

我大聲地說:「I’m a Taiwanese!」

我在剎那間了解到,「恁爸係台灣人」的痛快是因為確信,是因為不假思索,是因為別無其它,更是因為沒有但書的獨一無二。

兩位老先生笑了。我又再大聲地說了一次:「I’m a Taiwanese!It reads:『恁爸係台灣人!』」

雀躍地,我繼續走。我應該要快樂的,我們應該要快樂的。我們是懂得「我是台灣人」箇中快樂的一群,我們甚至在不假思索地宣稱「我是台灣人」當中就有源源不絕的單純快樂。

我們應該要快樂的。來!一起來唱歌,「如果你快樂你就大聲說『恁爸/祖媽係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