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3 22:07:50石牧民

牢騷 - 「鎖國」和「賣國」哪一個比較嚴重?(暨答客問)

漸漸的,我發現我的牢騷不太適合叫做「牢騷」了。
發牢騷,意思就是靠么完了,心情舒爽以後就沒事。
但是發不平之鳴之後還想殺幾個人,情況就大不同。
暫住在美國,我的留學生弟兄們個個又跺腳又焦急。
我們不知道,會不會拼了命拿到學位卻無國家可歸。

問題很簡單,道理很明白,不須要長篇大論還反覆辯證,所以我就簡短地說。

兩件事,先說前總統陳水扁。我知道他全家上上下下辜負國人期待。

但是我不知道要不要現在給他個貪污的罪名,因為這個罪名還沒有被有職權定罪的機關確定。

雖然我自己也相當肯定,他媽的不要再坳了,不義之財一毛錢都叫做貪污。

好!貪污吧。抓起來啊!敢逃亡,通緝啊。剛好罪加一等,關到他鬍子白。

一經定罪,台灣人立刻可以透過經人民授權的公權力制裁他,順便讓他的晚節「萬劫不復」。

丟進牢籠的時後,還可以咒罵一句:幹!這就是辜負台灣的國人托付給你的高貴期望的下場。

這叫「貪污」。有人貪污,每一個國人都以台灣的國人的身分授權公權力制裁他。


「貪污」和「叛國」哪一個比較嚴重?


台灣的國人可以授權公權力可以制裁貪污。國家沒有了,連「台灣的國人」這樣的身分都沒有!

(對了!不必驚訝,我們的國家現在已經沒有了,打從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

台灣選舉出來的元首在就職演說當中定調台灣與中國同屬一個分裂的國家,我們的國家就沒有了。)

那「貪污」和「叛國」哪一個比較嚴重?哪一個迫切地需要國人去監督,去立刻禁止它發生?

第二件事,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所謂「更緊密的經濟安排」。

誰和中國簽訂CEPA?目前有香港,澳門。是中國的「地方政府」。這東西簽下去就是默認成為中國的地方政府大家都呼籲過了。

更重要的是,台灣目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身分是「台、澎、金、馬關稅領域」(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簡稱「Chinese Taipei」。

但是重點是什麼?重點是台灣在世界貿易組織還不被視為一個國家,只是一個關稅領域。

而重點還有什麼?重點是我們的稱呼最前面的一個字“separate“。這是說,台灣是一個單一的,與其它國家(同時也是關稅領域)區分開來的關稅領域。

可怕的重點還有!重點是香港也在世界貿易組織有席位,澳門也有;中國已經在牠自己的官方文件當隨處可見的大肆宣揚這叫「一國四席」。

(請google「一國四席」,總共有大約511,000項結果。)


中國已經挖好「一國四席」的陷阱,


而(兒)馬英九政府現在要帶領台灣全國,步香港、澳門的老路,去跟中國簽訂CEPA,順便表示成為中國地方政府!

重點是「一國四席」的洞已經準備好,就等著台灣自己去附和,去確認,去把馬英九在就職演說當中和牠的中國政策裡一再暗示的對全世界大聲說:

對!台灣是中國的地方政府。

和馬英九同黨的一干人等說,不贊成簽訂CEPA,阻撓簽訂CEPA的人,叫做「鎖國」。

好吧,就當作清楚認知到國對國應該簽訂FTA,Free Trade Arrangement,自由貿易協定,這叫作「鎖國」吧!


「鎖國」和「賣國」哪一個比較嚴重?


「鎖國」的結果國家還在。「賣國」呢?「賣國」的結果是什麼?

請大家,請我的國人為我們這些在國外念書,想要在學成之後就回國和國人站在一起的留學生想一想,

為每天都在想著要回國,魂牽夢縈的的都是我們的國家的留學生想一想,花一點時間想一想,


「鎖國」和「賣國」哪一個比較嚴重?




〈後記〉

謹整理答客問供視台灣為國家的國人參考:

他們:「鎖國」比較嚴重。

我們:看文章看清楚!「鎖國」是你們說的。我們說的是應該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rrangement,FTA),你們把他叫做「鎖國」。

他們:中國不會跟台灣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所以要簽訂CEPA 。

我們:那是為什麼?

他們:中國官方認為「自由貿易協定」是國與國簽署的協定,中國不將台灣視為一個國家,所以不會與台灣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我們:那中國願意與台灣簽訂CEPA不就是因為這個原因!這樣還能簽嗎?

他們:不懂你們為什麼任何事都要泛政治化,經濟歸經濟不行嗎?

我們:那你覺得中國不願意與台灣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並且抗議、阻撓台灣與美國、日本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舉動是歸經濟還是歸政治?

⋯⋯

(硬坳的人什麼都說得出來,遇到再新增。)



判國不必抄九族?? 2008-09-27 11:40:40

陳阿扁和吳阿珍我都不喜歡
但是陳阿扁和吳阿珍也沒判國呀
也沒把台灣國給賣掉呀
為什麼他們家族的人也要受牽拖被約談??
這不是連殊九族嗎??

他們兩夫妻是貪心,可沒貪污那麼多錢喔!!政治憲金的結餘要捐要入私曩可都是各平良心的事!!

如果馬的沒有私心,為什麼陽光法案不通過??馬的可也把賺錢的台北市銀賣給了富邦,有沒有私利,用腳頭屋想也知道,不必多說啦!!一如陳幸妤說的,馬的也把污來的錢給匯到米國他女兒的帳戶,怎麼報導都不報,也不用約談??台灣就是如此的不公不義!!如此的因人而異!!!

版主回應
是說,不管任何政治立場,
就像我不希望任何人誤食三聚氰氨一樣,
我也不希望任何人被誅連九族呢。

其實咧,對於媒體上老愛用「前朝」、「駙馬」⋯等等,
一些封建專制的時候在用的字眼,我真的很不開心呢。
現在喔,時代不一樣了說,我們一起來用新的辭彙吧。

希望我們的國家有體制,我們不認同的人,我們用體制內的方法擊倒他。即便他自己並不尊重體制。永遠不會有人被誅連九族。

但是我是贊成清算的。錯的人,清算他!不再有權力護身,清算他!

雖然,我們的國家真的因人而異,不過,那也是我們還不夠努力,我們的影響力還不夠大。也許,這就是我不斷研究,不斷寫的原因。我希望,有一天我不只是在我的部落格被批評,是站在講台上,站在公共的論壇,被別人指著鼻子罵。

不過,最重要的是,真的謝謝你為我說話!很高興你來看我的部落格,也希望以後更常來喔!
2008-09-27 18:30:36
人渣不必理 2008-09-27 07:43:43

那種人渣就是欠扁
它是只看標題就寫回應的人
根本沒看文章在說什麼...
這麼好的文章就此被糟蹋!!

石小民如此的憂心忡忡台灣被賣掉..而更多的"死老美"卻高興著台灣有美國人總統...FxxK!!
讓我想起選前與選後有自稱"美國人"的不要臉者
在我的舊台說多麼污辱台灣人的話
"我們美國人就要回來選美國人當總統了..."
因為當時我轉貼一篇台人美國律師寫有關馬的綠卡事情...
選後那些自稱美國人的台奸又來留言說
"我們從美國回來把美國人送上總統府啦..."
我恨死了這些"死老美"...,就是這些垃圾害得無法出國的市井小民天天擔心被賣到妓女戶去當妓女!!!害得台灣成了今日的台灣!!沒有國也就沒有家..,而這些死老美才不在乎咧...靠!!!

by 歐巴桑

版主回應
謝謝您的回應啊。^^
我是覺得,也是因為我的文章沒什麼說服力啦。
希望我能越寫越有說服力囉,最後就能說服越來越多人。
2008-09-27 08:02:43
PY 2008-09-27 02:21:39

給不是說嘴就愛台灣的仁兄

我知道你和我一樣都是很不滿政府的人
先不要這麼衝

1.經過我詳細看了石的文章 我想你有點誤會。
石的重點在於國家,他文意想表達,以現在政府很多政策都給人一種感覺,政府不承認自己是一方之國,所以大家都有被賣國的恐懼。(他的本文沒有提到任何政黨字眼。)
2.而你的文意卻一直往政黨去鑽,我想可能是你一開始就認定石就是擁護民進黨的人,用詞非常強硬,回應格局已經縮小到黨的角度,但我看了石文章格局是國家。難道你希望我經由你回應而認定你是國民黨擁護者嗎?

若你收起情緒,
其實我想知道,你對於石小民文章的標題"「鎖國」和「賣國」哪一個比較嚴重"的看法。(不要再提到政黨,我兩個黨都很不滿)因為你的回應裡我找不到你對於標題的論述。基本上,我是認同石小民的論述的,我想你應該也有很寬闊的心胸再表達你的想法。

版主回應
PY真是懂我。
而且是說到我心坎裡的懂我啊!
呵呵,我這個對陌生人不假辭色的偏心性格真是沒救。
是說,我本來還以為我這次很友善了哩。
謝謝PY說出我的想法。
當我看見PY準確地說出我完全不願意跟陌生人分享的想法,
我就想到,PY真的仍然跟我小時候對你的印象一模一樣啊。
安靜地看著,想著,即便不輕易發表意見,但總是看得很清楚。
2008-09-27 06: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