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8 12:13:37石牧民

我如何在森林小學學會唱徐懷鈺的歌 - 當年的孩子教我的事

也是一紙情書短籤的前言:
張咪咪問石小民,怎麼會把一首十年前徐懷鈺唱的歌〈妙!妙!妙!〉,歌詞都給記得那樣清楚?
於是有了這一篇新網誌。看倌聽說,這就是石小民要的愛情啦!平淡庸俗裡,戀人作為啓發彼此以靈視的謬斯。
話說謬斯有九位,而我的張咪咪以一當九!
誰說,有時候愛情就像是一場重感冒,燒退了就好;愛情,根本是一場天外飛來成千上萬筆的靈感脈衝大雷雨!

來,「倒數三秒,我會開始努力把故事講好。」哇咧,水...兔...萬,始めましょう!

那年,他們是參加森林小學試讀的孩子;我們,我與其他並不比他們年長多少的大孩子,是參加財團法人人本教育基金會森林小學師資培訓班之後試教的「老師」。大伙兒,小孩子同大孩子,一同去到汐止山上的森林小學,要一起生活兩個禮拜。我同孩子們搭乘著箱型客車,在汐止的山路上緩緩地爬升。曲曲折折地爬啊爬。物理老師說,越爬越高,就是把動能轉換成位能。我感覺不到。越爬越高,我只覺得孩子和我的興奮與期待也越是高漲。孩子們期待著他們即將要生活在其中的新環境。我,森林小學去過太多次了,期待著的是把自己交附給這些小鬼頭。大家都迫不及待地焦躁起來,話於是也多了起來。小孩子和大孩子之間的陌生和羞赧,霎時間全都讓渡給了好奇。我坐在兩個看起來有十歲出頭的大女孩旁邊,兩個小丫頭在聊著明年的台北市長選舉。

「妳們兩個小學三年級就聊這個喔?」我訝異地問。
「馬麻說要關心時事!」女孩A說。
「那小民你小學三年級的時後在做什麼?」日後證明她永遠古靈精怪的女孩B反問。
「我在看米老鼠與唐老鴨啊!」
「蛤!幼稚鬼。我們不要跟他講話!」女孩B說道。

就這樣。小丫頭們自顧自唧唧喳喳,而我被打成幼稚鬼,兩個禮拜沒有翻身。發現我比她們想像的更加幼稚以後,她們叫我鼻涕蟲。終於到得了森林小學,大家倍感新鮮地四下張望。拐上了彎抵達的是平時作為停車場的一片空地。空地的右手邊是一操場,操場邊上是一兩層樓鐵皮屋;一樓堆放教具、運動器材,二樓是行前會議已經決定下來的男老師寢室。空地的盡頭是圖書室。空地的右手邊往上高起的是森林小學的庭院,有好幾株兩、三人環抱的老榕樹,石桌石椅。庭院邊就是森林小學的主要建築,一長排狀似轆轤把的L型平房。L型轉折處遠方是一間石造小屋,作為女老師們的寢室。L型的遠端,較短的一邊延伸過來是孩子們的寢室,每一個老師在行前會議時都為自己照顧的孩子們挑好了一間,各自為孩子們佈置好了寢室。我的一間,號稱「半打瞎小豬」,五個小男孩加上我。接連著的是教室、老師們的小辦公室、當作餐廳也作為聚會所的大廳,夜裡孩子們都就寢睡下以後,也作為老師們聚會檢討一天教學得失的會議室,以及廚房。最後是「校長室」。我們的暑假森林小學的校長,是一位大我幾歲,蓄著短髮的瀟灑女生,她叫自己「殭屍」。

孩子們鬧哄哄地找到了自己的寢室,也安頓好了行李之後,我們的暑假森林小學也就正式開始。早上、下午是上課時間。我們把每一個時段分成低、中、高年級,同時會有三堂課進行。授課的老師和搭檔的助教負責上課,沒有課的老師們陪蹺課的孩子們玩耍,或者談話。是的,在勸說罔效之後,孩子是有權力蹺課的。當然,他們也能夠在低、中、高年級的教室間遊走,如果他們不嫌累的話。就這樣,教室裡的小孩子與大孩子上課,教室外蹺課的小孩子和大孩子或者爬上榕樹,或者圍坐一圈說笑;輪到我在外陪孩子的時候,我試驗過舉辦「闔各言爾志」清談會。早熟的女孩A和女孩B趴在我身上,沒好氣地評論道我說的話,可信度都得打折扣,不能當真,因為我只會看米老鼠與唐老鴨。不過我猜我的幼稚最終很是得到她們的愛憐,因為後來她們老跟著我充當鼻涕蟲的「護法」或者「爪牙」。而下一次的清談會,多虧了她們倆押送來她們口中虐殺小動物的「臭男生」,聽我講聖經故事。早熟的女孩B於是開始到處編派,說小民是基督徒,所以才會叫做「牧民」。

輪到我上課的時候,我負責語文課。當年不知怎麼搞得雄心萬丈,一堂課用司馬遷的〈刺客列傳〉教孩子小說理論兼及歷史真實(?),一堂課用華格納 (Richard Wagner)的〈崔斯坦與伊索德〉(Tristan und Isolde)教孩子寫情書。結果女孩A和女孩B拿著我當作輔助教材,融合Kathy和H而寫成的情書,開始一一與其它女生老師進行比對,偵探似的要按圖索驥,標定出她們編派的,我的暗戀對像。下了課,晚上小孩子和大孩子們或者看電影,或者在校園裡散步,或者聚在一起召開生活會議。我們相信,小孩子和大孩子的生活,不是作為老師的大孩子們說了算;我們相信,我們真正的工作是無時無刻與孩子們討論協商,彼此說服,然後約定。我們相信,如果有誰要聽誰的話,不能也不會是因為那個誰佔據了「老師」這個位置;而是因為他的敦促,具有非凡的意義,所以能夠將另一個他說服。關鍵不在誰大誰小。我們相信,一旦孩子被這樣對待,他便開始學習以柔軟的心去對待自己與對待別人,而不訴諸強迫,而不訴諸蠻橫。而我們相信,大孩子與小孩子一樣,都值得被這樣對待;也都還在學習如此去待人。

夜深了以後,我到我們「半打瞎小豬」的一間為孩子們唸我在〈療癒系柴可夫斯基‧ 上〉當中提及的,或是川端康成的《古都》,或是蔣勳的《多情應笑我》,或是《三國演義》的床邊故事。然後,去哄夜夜為夢魘所擾的小女孩入睡。有時候,便抱著孩剛剛才淺淺地睡著了的她參加老師們夜裡的檢討會。這樣子攪和一天下來,我往往累極了;回到校園下方鐵皮屋的寢室,每每還來不及撲上眠床,在長躺椅上和衣就睡著了。

「......周圍出現好多的氣泡,裡面寫著我的感覺,就是妙!妙!妙!」然後,我在每個早晨都要被這樣吵醒,which was非常的不妙!

這是由於第一次生活會議的決議。因為所有的孩子都對大餐廳的全校播音系統感到好奇,並且非常想要操作。偏偏它操作容易,孩子們看我這兼任的校園DJ有時候播放紅螞蟻合唱團,有時候換成我鍾愛的,巴哈(Johannes Sebastian Bach)題獻給他即將遠行弟兄的少作,E大調綺想曲(Capriccio in E Major, BWV 993),看著看著竟然就學會了。並且,一天到頭偷偷跑到大餐聽播放音樂。於是,我們與孩子的生活會議討論並且決議出了孩子們自由操作它播放音樂的適切時段。為了讓大家都能夠有平等的機會去操作,我這校園DJ還為沒有學會的孩子們舉辦了使用教學。於是,在尊重先來後到的原則下,大家都可以在需要全校放送的時段前去播放音樂。

得了!就這麼,有一批徐懷鈺的歌迷(說穿了,當年那些孩子每一個人都是徐懷鈺的歌迷)每天推派代表早起,然後到達播音系統,用〈妙!妙!妙!〉叫全校起床。連續三天每天睡不到五個鐘頭,又得被響徹雲霄的〈妙!妙!妙!〉吵醒;並且只要是用餐時間,就得被強迫聽〈妙!妙!妙!〉無數遍以後,我發瘋了!也生氣了!於是決定展開我的復仇!

一天,我起了個大早,好整以暇的刷牙洗臉以後,去到播音系統邊等著,等到那個還揉著惺忪睡眼的小傢伙出現,就對他咧著嘴笑,然後按下播放鍵。那個勝利真是甜蜜,我於是到今天都還記得,我播放的是Procol Harum的〈A Whiter Shade of Pale〉(裡頭還是有巴哈)。隔天,我又對另一個小鬼咧嘴笑過了以後,播放了U2的〈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第三天,我還在洋洋得意準備迎接我的三連勝;看見女孩A和女孩B率領一大群孩子,浩浩蕩蕩地以拔山倒樹之勢朝我衝過來,五、六個小男孩二話不說將我按倒在地,旁邊沒事的圍成一圈邊跳腳邊喊「妙!妙!妙!」,「妙!妙!妙!」!(我後來覺得,周星馳〈食神〉裡的「少林寺十八銅人」根本是學那群孩子的。)然後,女孩A和女孩B 對倒在地上的我咧嘴笑過以後,按下播放鍵。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我還不能詳細說出整個經過,......周圍出現好多的氣泡,裡面寫著我的感覺,就是妙!妙!妙!」

就這樣,我還是紮紮實實地聽了兩個禮拜的〈妙!妙!妙!〉。

好多年以後的現在,張咪咪笑我:「石小民還好意思誇口自己是從小學三年級就開始聽陳昇,從來沒迷過小虎隊的孤僻小孩。你明明連徐懷鈺的歌詞都背得爛熟!」我聞言,思及當年的慘劇和屈辱,憤憤不平地說:「妳以為我願意這樣嗎?......妳知道我這麼多年以來想忘都忘不掉的痛苦嗎?」然後我咬牙切齒地把當年的故事為張咪咪說了。張咪咪邊笑個不停,邊安慰我道:「哎哎......我感受到你的怨恨了啦!小民乖,把它寫出來就沒事了喔......」

而孩子們,你們如今都在哪兒呢?你們,如今都聽誰唱的歌呢?




Thinkso 2008-04-13 02:16:18

今天去唱歌 我點了妙妙妙 狠復古 很難唱

版主回應
是吧!節奏快,像是繞口令兒用唱的。
這麼一說,我們畢竟還是應該給當年的平民天后拍拍手喔!
不過,就算是在那時候,她在專輯中宣傳照的穿著還是讓我很驚嚇。
2008-04-13 09:25:04
瑪友友 2008-04-12 15:21:50

A Whiter Shade of Pale,過門那一段的確可以搭配Bach。

妙妙妙呀!

版主回應
呵呵!是啊。
那一段前奏和過門,本身就是啓發自巴哈的旋律。
2008-04-12 17:57:47
Thinkso 2008-04-11 01:07:40

能跟我搶奪幼稚冠軍的只有你耶!

版主回應
這麼說,
我們該組成雙打搭檔!
2008-04-11 12: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