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0 03:41:05石牧民
緩慢演化的小情歌
克林‧伊斯威特(Clint Eastwood)一九九二年的作品〈殺無赦〉(Unforgiven)當中有一個場景是這樣的,
金‧哈克曼(Gene Hackman)飾演的警長小比爾率領他的手下們,將已故的李察‧哈里斯(Richard Harris)(註1)飾演的英國佬鮑伯團團圍住。
英國佬鮑伯對小比爾說:「喲...我聽說你已經死了耶...他們說,你爛醉如泥地摔下馬背給跌死了。」
皮笑肉不笑的小比爾說:「嘿...連我都聽說我死了耶...他娘的,連我自己都差點相信我已經死了。」
不滿兩個禮拜的時間,我竟然連續參加了兩次哥倫比亞大學台灣同會舉辦的聚餐。......連我自己都差點相信我已經轉性了。
前些日子,我在誠品書店台大店的同事們參加公司尾牙去了;其中還有去年才到職,第一次參加尾牙的螢小姍,a. k. a. 瑛太。來到美國求學以前,我前前後後在誠品書店工作了五年有餘,一次尾牙都沒去參加過。每一次尾牙之前,我都自告奮勇要留守;到後來,我們台灣國的總統郭大大甚至都不問我「今年去不去尾牙」了。我是每年尾牙留守的「鐵ㄎㄚ」(註2)。於是,每年也都要被問到同一個「鐵問題」:「啊......為什麼石小民從來不去尾牙啊?」我每次也都回答一樣的「鐵答案」,而且,是由衷的真心話。但是聽到我的答案的提問者仍舊是每一次都表現出難以理解的「鐵狐咦? (疑)」。
「我幹什麼要去跟一大堆不認識的人一起吃飯......」
還好,(還是很不好?),事實證明我沒有轉性。我還是站在牆邊一邊不斷的喝飲料,一邊看著大家高興的高談闊論。看久了就會開始想:......不只是我幹什麼要來跟一大堆不認識的人一起吃飯,而且啊我幹什麼要來看一大堆不認識的人吃飯?通常這樣的疑惑在心裡出現的時候,我就知道我該回家了。我走出了聚餐的場合,沿著阿姆斯特丹道(Amsterdam Ave.)慢慢的走回我居住的教堂園道(註3)。走著走著,我聽見自己唱著歌。繼而有些訝異的發現,吆喝!我是真的轉性了啊!
孩提的時候,有兩個直到今天依舊清晰非常的記憶。我的兩個小姊姊都愛唱歌。五姑母的小女兒,我的小姊姊,成天愛唱歌。還長得小不隆咚的我,成天坐在五姑母家的大音響前面,很努力的嘗試透過各種方法望進音響的內部。我相信我的小姊姊就住在音響裡,她一直在裡面唱歌,所以音響裡才會一直有歌聲傳來。吃晚餐的時候,小姊姊才會出來。所以我就在大音響前面努力地想要窺伺小姊姊在大音響裡面唱歌的樣子。我的大阿姨的小女兒,我的婉真姊姊,成天愛唱歌。一樣還長得小不隆咚的我,成天看著我房裡的牆上貼著的婉真姊姊的照片。照片裡的小女孩穿著日式的浴衣,走在田野間。她微微踩踏出前腳,偏著頭,雙手向空中張開。她也輕輕張開她的嘴,正在唱歌呢。但是婉真姊姊想必不住在照片裡,因為照片不像音響會一直傳出歌聲。我就坐在牆腳想像婉真姊姊唱歌的聲音。
然後我就長大變成了愛唱歌的少年。
五姑母家的小姊姊喜歡聽陳昇唱歌,我於是也喜歡聽陳昇唱歌。我喜歡聽陳昇唱歌,我於是也喜歡跟著他唱歌。就讀明道中學的仔仔,於是一直地唱歌給他的同學們聽。有時候,他強迫他的同學們聽他唱歌,一首一首地。強迫他的同學聽他唱歌的壞習慣,去到台北縣就讀F大的小民還是沒有改掉。結束了一天的郊遊的火車上,小民一曲一曲地為他身邊的女孩歌唱,女孩玩得有些累了,把頭輕輕枕在小民肩上聽他唱歌。而其他也玩得累了的同學們多半很生氣,因為他們想要的是睡眠而不是聽人聒噪地唱歌。生氣的人當中包括了日後成為小民的姊妹(她說因為她直到今天,從來不把小民當男人看)的茉莉小姐。火車上的場景,靠著小民和茉莉小姐比對彼此的記憶於是完整起來。想當然爾,有人生氣的那些資訊不是來自於小民。
然後我繼續長大變成了依舊愛唱歌但是日益孤僻的男生。
已經忘記了是在哪個地方的哪一天,第一次問了自己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幹什麼要去唱歌給一大堆不那麼熟稔的人聽。我於是開始習慣去不把歌曲「唱出來」。反而因此而越來越愛唱歌,越來越常唱歌。早晨自眠床上睜開眼睛的時候唱唱歌。在摺疊衣物的時候唱歌。或者在給居住於我的書櫃上的黃金葛兄弟們換水的時候唱歌。洗浴的時候唱歌。發動我的野狼兄的時候唱歌。不騎機車,在街道上閒步的時候唱歌。在這些把歌曲「唱進去」的有些時候,旁人聽得見,有時候不。我一直在唱歌。另一些時候,我在誠品書店的服務台面對無理咆哮的粗魯讀者,學著金‧哈克曼皮笑肉不笑,心裡在唱歌。如果我正好在心裡唱著萬芳的歌曲,便繼續唱著,等眼前噴口水的沒禮貌傢伙罵得口乾舌燥,自行離去;如果我心裡正好唱著槍與玫瑰(Guns N’ Roses)的〈Get in the Ring〉,就會一邊唱一邊盤算著譏諷他的言語,等待著時機成熟,羞辱得他恨我恨得齒冷。然後繼續皮笑肉不笑地唱著我無聲的歌。
我就這麼地在城市裡或者友善或著包藏禍心的一直唱著歌。
歌唱太久以後,有時候忘了如何說話。經常發現自己面對著暗中在心裡喜愛的女孩,已經鼓足了全身的勇氣,但是忘記如何說話。我便猛然牽起她的手,為她尋得一個舒適的位置以後,不斷地為她歌唱。不能明白我的歌唱的女孩,站起身離開;我的張咪咪聽懂了,她便停駐下來。我於是將她擁抱,繼續地為她歌唱。我們開始兩個人鑽進錢櫃KTV。我唱啊唱,張咪咪聽啊聽。慶祝張咪咪的誕生日的時候,我讓我的張咪咪在包廂裡的沙發上坐著,不懈地為她歌唱了足足六個鐘頭有餘。當我們一起乘著野狼兄,張咪咪在後座環抱著我,我在前座繼續為她唱啊唱。我以為迎面的風會把歌韻吹到後座張咪咪的耳裡,雖然,張咪咪說她經常聽不清楚。張咪咪出現了,結果我並不怎麼記起如何說話。還是經常手裡拿著飲料,在角落看著一群不怎麼熟悉的人吃吃喝喝,有說有笑。看得感覺到自己的存在愈發顯得荒謬起來以後回家。我走路一向不專心,於是慢慢的四處東張西望。好奇的結果是有時候為我的張咪咪買到了一些有著她喜愛的小兔子的小物,或者是手機吊飾,或者是文件夾。回到家以後把小禮物藏起來,趁著擁抱的時候奉獻給我的張咪咪。結果弄到最後我還是沒說什麼話。有了張咪咪懂得我的歌唱,我索性不說話了。
張咪咪問我愛她不愛?我抓耳撓腮了老半天,最後還是牽起她的手,為她唱啊唱。
沿著阿姆斯特丹道踱步回教堂園道諧和居的途中,我還在唱著歌。張咪咪在好遠的地方,但是我還是習慣在閒步的時候為她唱歌。有時候唱我喜歡的〈深藏不露〉,有時候唱我的張咪咪喜歡的〈Perhaps Love〉,有時候,唱張咪咪未曾聽過,而我在心裡暗自準備著,要在回到島國的時候為她演唱的歌曲。沿著阿姆斯特丹道踱步回教堂園道諧和居的途中,我聽見自己又在唱著歌。又是一個將歌曲「唱進去」的時候,於是分神注意了一下心眼裡的活動。有些訝異地發現,我轉性了!
在網誌〈0.74Å的距離〉: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eoforlion/3/1300021774/20071210152655裡,我寫到了「 莽獅子石小民對於表達愛戀從來不擅長(上手じゃありません)。對他而言,用唱的比用說的容易,用寫的比用唱的容易」。我都沒有發現,在寫下那一篇網誌的十二月十號,我就已經轉性了。在我還把新聞台叫做「日居月諸‧桐蔭清晝」的時代,根本沒有「用寫的比用唱的容易」這回事。石小民壓根兒寫都不寫。新聞台裡頭只會有他對於自己的文學研究的感觸,他對於島國前途的憂憤,或者是他對於昔日戀人的記憶。張咪咪的新聞台「渺渺流光」:http://mypaper.pchome.com.tw/components/class_list.htm?class_no=5796&s_id=viola1977&kind=3裡頭滿紙的盡是她和石小民戀情的點滴。為此,哥兒們皮皮還著實數落了他一陣。暗地裡在心裡覺得大男人寫那些花草風月,鴛鴦蝴蝶的文字根本就會遜掉的石小民還拿他的文學諸神之一的川端康成來搪塞:「君不見川端康成在天城山邂逅舞孃,沉澱醞釀了十九年才寫出〈伊豆的舞孃〉。妳不知道那裡面讓人心碎的美麗就是這樣沉澱出來的嗎?正在進行的戀情,叫我怎麼寫得出來?」
胡說八道......
美國版的石小民開始寫情書了。張咪咪看見了心裡經常感到歡喜,而被石小民的情書閃光彈(註4)閃到的友人很是討厭他。沿著阿姆斯特丹道踱步回教堂園道諧和居的途中,我一邊為張咪咪唱著歌,一邊竟然在心裡構思著為張咪咪和我的戀情而寫作的下一篇網誌的架構。
看來我幾乎可以相信自己真的已經轉性了。
----------------------------------------沒轉那麼多分隔線----------------------------------------
張咪咪察覺到了石小民的轉變,還以為他已經完全記起了怎麼說話。
於是喜滋滋的在視訊通話裡問石小民:「那你愛不愛我嘛?那你有多愛我嘛?你說說看啊!你說啊!」
石小民有點窘也有點被逼急了地回答道:
「妳這個王八蛋!不要得寸進尺了妳!」
註1:李察‧哈里斯(Richard Harris)聽起來沒什麼印象吼?那在哈利‧波特(Harry Potter)電影第一、二集裡頭,演得比現在這個我都不太想記他的名字的演員優秀八百倍的鄧不利多(Albus Percival Wulfric Brian Dumbledore)有沒有清楚啊!
註2:「鐵ㄎㄚ」是唸財務數學的小鬼頭Wen教石小民的新詞彙。意思是「啊每一次都有你是怎樣!」的從不缺席的人。
註3:位在曼哈頓島(Manhattan)上的哥倫比亞大學的校園夾在西邊的大條ㄟ(Broadway)和東邊的阿姆斯特丹道(Amsterdam Ave.)之間。石小民比較常走大條ㄟ。
註4:「閃光彈」是同樣住在諧和居三樓的小獅子Julie教石小民的新詞彙。意思是戀人們不經意地因為一己的幸福而太過招搖,刺傷了依然獨身的他人,或者好人幫的幫眾的不體貼舉動。
金‧哈克曼(Gene Hackman)飾演的警長小比爾率領他的手下們,將已故的李察‧哈里斯(Richard Harris)(註1)飾演的英國佬鮑伯團團圍住。
英國佬鮑伯對小比爾說:「喲...我聽說你已經死了耶...他們說,你爛醉如泥地摔下馬背給跌死了。」
皮笑肉不笑的小比爾說:「嘿...連我都聽說我死了耶...他娘的,連我自己都差點相信我已經死了。」
不滿兩個禮拜的時間,我竟然連續參加了兩次哥倫比亞大學台灣同會舉辦的聚餐。......連我自己都差點相信我已經轉性了。
前些日子,我在誠品書店台大店的同事們參加公司尾牙去了;其中還有去年才到職,第一次參加尾牙的螢小姍,a. k. a. 瑛太。來到美國求學以前,我前前後後在誠品書店工作了五年有餘,一次尾牙都沒去參加過。每一次尾牙之前,我都自告奮勇要留守;到後來,我們台灣國的總統郭大大甚至都不問我「今年去不去尾牙」了。我是每年尾牙留守的「鐵ㄎㄚ」(註2)。於是,每年也都要被問到同一個「鐵問題」:「啊......為什麼石小民從來不去尾牙啊?」我每次也都回答一樣的「鐵答案」,而且,是由衷的真心話。但是聽到我的答案的提問者仍舊是每一次都表現出難以理解的「鐵狐咦? (疑)」。
「我幹什麼要去跟一大堆不認識的人一起吃飯......」
還好,(還是很不好?),事實證明我沒有轉性。我還是站在牆邊一邊不斷的喝飲料,一邊看著大家高興的高談闊論。看久了就會開始想:......不只是我幹什麼要來跟一大堆不認識的人一起吃飯,而且啊我幹什麼要來看一大堆不認識的人吃飯?通常這樣的疑惑在心裡出現的時候,我就知道我該回家了。我走出了聚餐的場合,沿著阿姆斯特丹道(Amsterdam Ave.)慢慢的走回我居住的教堂園道(註3)。走著走著,我聽見自己唱著歌。繼而有些訝異的發現,吆喝!我是真的轉性了啊!
孩提的時候,有兩個直到今天依舊清晰非常的記憶。我的兩個小姊姊都愛唱歌。五姑母的小女兒,我的小姊姊,成天愛唱歌。還長得小不隆咚的我,成天坐在五姑母家的大音響前面,很努力的嘗試透過各種方法望進音響的內部。我相信我的小姊姊就住在音響裡,她一直在裡面唱歌,所以音響裡才會一直有歌聲傳來。吃晚餐的時候,小姊姊才會出來。所以我就在大音響前面努力地想要窺伺小姊姊在大音響裡面唱歌的樣子。我的大阿姨的小女兒,我的婉真姊姊,成天愛唱歌。一樣還長得小不隆咚的我,成天看著我房裡的牆上貼著的婉真姊姊的照片。照片裡的小女孩穿著日式的浴衣,走在田野間。她微微踩踏出前腳,偏著頭,雙手向空中張開。她也輕輕張開她的嘴,正在唱歌呢。但是婉真姊姊想必不住在照片裡,因為照片不像音響會一直傳出歌聲。我就坐在牆腳想像婉真姊姊唱歌的聲音。
然後我就長大變成了愛唱歌的少年。
五姑母家的小姊姊喜歡聽陳昇唱歌,我於是也喜歡聽陳昇唱歌。我喜歡聽陳昇唱歌,我於是也喜歡跟著他唱歌。就讀明道中學的仔仔,於是一直地唱歌給他的同學們聽。有時候,他強迫他的同學們聽他唱歌,一首一首地。強迫他的同學聽他唱歌的壞習慣,去到台北縣就讀F大的小民還是沒有改掉。結束了一天的郊遊的火車上,小民一曲一曲地為他身邊的女孩歌唱,女孩玩得有些累了,把頭輕輕枕在小民肩上聽他唱歌。而其他也玩得累了的同學們多半很生氣,因為他們想要的是睡眠而不是聽人聒噪地唱歌。生氣的人當中包括了日後成為小民的姊妹(她說因為她直到今天,從來不把小民當男人看)的茉莉小姐。火車上的場景,靠著小民和茉莉小姐比對彼此的記憶於是完整起來。想當然爾,有人生氣的那些資訊不是來自於小民。
然後我繼續長大變成了依舊愛唱歌但是日益孤僻的男生。
已經忘記了是在哪個地方的哪一天,第一次問了自己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幹什麼要去唱歌給一大堆不那麼熟稔的人聽。我於是開始習慣去不把歌曲「唱出來」。反而因此而越來越愛唱歌,越來越常唱歌。早晨自眠床上睜開眼睛的時候唱唱歌。在摺疊衣物的時候唱歌。或者在給居住於我的書櫃上的黃金葛兄弟們換水的時候唱歌。洗浴的時候唱歌。發動我的野狼兄的時候唱歌。不騎機車,在街道上閒步的時候唱歌。在這些把歌曲「唱進去」的有些時候,旁人聽得見,有時候不。我一直在唱歌。另一些時候,我在誠品書店的服務台面對無理咆哮的粗魯讀者,學著金‧哈克曼皮笑肉不笑,心裡在唱歌。如果我正好在心裡唱著萬芳的歌曲,便繼續唱著,等眼前噴口水的沒禮貌傢伙罵得口乾舌燥,自行離去;如果我心裡正好唱著槍與玫瑰(Guns N’ Roses)的〈Get in the Ring〉,就會一邊唱一邊盤算著譏諷他的言語,等待著時機成熟,羞辱得他恨我恨得齒冷。然後繼續皮笑肉不笑地唱著我無聲的歌。
我就這麼地在城市裡或者友善或著包藏禍心的一直唱著歌。
歌唱太久以後,有時候忘了如何說話。經常發現自己面對著暗中在心裡喜愛的女孩,已經鼓足了全身的勇氣,但是忘記如何說話。我便猛然牽起她的手,為她尋得一個舒適的位置以後,不斷地為她歌唱。不能明白我的歌唱的女孩,站起身離開;我的張咪咪聽懂了,她便停駐下來。我於是將她擁抱,繼續地為她歌唱。我們開始兩個人鑽進錢櫃KTV。我唱啊唱,張咪咪聽啊聽。慶祝張咪咪的誕生日的時候,我讓我的張咪咪在包廂裡的沙發上坐著,不懈地為她歌唱了足足六個鐘頭有餘。當我們一起乘著野狼兄,張咪咪在後座環抱著我,我在前座繼續為她唱啊唱。我以為迎面的風會把歌韻吹到後座張咪咪的耳裡,雖然,張咪咪說她經常聽不清楚。張咪咪出現了,結果我並不怎麼記起如何說話。還是經常手裡拿著飲料,在角落看著一群不怎麼熟悉的人吃吃喝喝,有說有笑。看得感覺到自己的存在愈發顯得荒謬起來以後回家。我走路一向不專心,於是慢慢的四處東張西望。好奇的結果是有時候為我的張咪咪買到了一些有著她喜愛的小兔子的小物,或者是手機吊飾,或者是文件夾。回到家以後把小禮物藏起來,趁著擁抱的時候奉獻給我的張咪咪。結果弄到最後我還是沒說什麼話。有了張咪咪懂得我的歌唱,我索性不說話了。
張咪咪問我愛她不愛?我抓耳撓腮了老半天,最後還是牽起她的手,為她唱啊唱。
沿著阿姆斯特丹道踱步回教堂園道諧和居的途中,我還在唱著歌。張咪咪在好遠的地方,但是我還是習慣在閒步的時候為她唱歌。有時候唱我喜歡的〈深藏不露〉,有時候唱我的張咪咪喜歡的〈Perhaps Love〉,有時候,唱張咪咪未曾聽過,而我在心裡暗自準備著,要在回到島國的時候為她演唱的歌曲。沿著阿姆斯特丹道踱步回教堂園道諧和居的途中,我聽見自己又在唱著歌。又是一個將歌曲「唱進去」的時候,於是分神注意了一下心眼裡的活動。有些訝異地發現,我轉性了!
在網誌〈0.74Å的距離〉: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eoforlion/3/1300021774/20071210152655裡,我寫到了「 莽獅子石小民對於表達愛戀從來不擅長(上手じゃありません)。對他而言,用唱的比用說的容易,用寫的比用唱的容易」。我都沒有發現,在寫下那一篇網誌的十二月十號,我就已經轉性了。在我還把新聞台叫做「日居月諸‧桐蔭清晝」的時代,根本沒有「用寫的比用唱的容易」這回事。石小民壓根兒寫都不寫。新聞台裡頭只會有他對於自己的文學研究的感觸,他對於島國前途的憂憤,或者是他對於昔日戀人的記憶。張咪咪的新聞台「渺渺流光」:http://mypaper.pchome.com.tw/components/class_list.htm?class_no=5796&s_id=viola1977&kind=3裡頭滿紙的盡是她和石小民戀情的點滴。為此,哥兒們皮皮還著實數落了他一陣。暗地裡在心裡覺得大男人寫那些花草風月,鴛鴦蝴蝶的文字根本就會遜掉的石小民還拿他的文學諸神之一的川端康成來搪塞:「君不見川端康成在天城山邂逅舞孃,沉澱醞釀了十九年才寫出〈伊豆的舞孃〉。妳不知道那裡面讓人心碎的美麗就是這樣沉澱出來的嗎?正在進行的戀情,叫我怎麼寫得出來?」
胡說八道......
美國版的石小民開始寫情書了。張咪咪看見了心裡經常感到歡喜,而被石小民的情書閃光彈(註4)閃到的友人很是討厭他。沿著阿姆斯特丹道踱步回教堂園道諧和居的途中,我一邊為張咪咪唱著歌,一邊竟然在心裡構思著為張咪咪和我的戀情而寫作的下一篇網誌的架構。
看來我幾乎可以相信自己真的已經轉性了。
----------------------------------------沒轉那麼多分隔線----------------------------------------
張咪咪察覺到了石小民的轉變,還以為他已經完全記起了怎麼說話。
於是喜滋滋的在視訊通話裡問石小民:「那你愛不愛我嘛?那你有多愛我嘛?你說說看啊!你說啊!」
石小民有點窘也有點被逼急了地回答道:
「妳這個王八蛋!不要得寸進尺了妳!」
註1:李察‧哈里斯(Richard Harris)聽起來沒什麼印象吼?那在哈利‧波特(Harry Potter)電影第一、二集裡頭,演得比現在這個我都不太想記他的名字的演員優秀八百倍的鄧不利多(Albus Percival Wulfric Brian Dumbledore)有沒有清楚啊!
註2:「鐵ㄎㄚ」是唸財務數學的小鬼頭Wen教石小民的新詞彙。意思是「啊每一次都有你是怎樣!」的從不缺席的人。
註3:位在曼哈頓島(Manhattan)上的哥倫比亞大學的校園夾在西邊的大條ㄟ(Broadway)和東邊的阿姆斯特丹道(Amsterdam Ave.)之間。石小民比較常走大條ㄟ。
註4:「閃光彈」是同樣住在諧和居三樓的小獅子Julie教石小民的新詞彙。意思是戀人們不經意地因為一己的幸福而太過招搖,刺傷了依然獨身的他人,或者好人幫的幫眾的不體貼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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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
2008-02-11 17:43:08
有緣來做伙不是白搭的! 2008-02-11 18:02:12
蘋果小姐
我們只差一秒
版主回應
所以說,有緣來做伙不是白搭的! 2008-02-11 18:02:12
兄弟
2008-02-11 17:38:28
她覺得這顆閃光彈非常大顆! 2008-02-11 18:00:35
閃吧閃吧
七彩霓虹燈
版主回應
張咪咪剛剛跟我說,她覺得這顆閃光彈非常大顆! 2008-02-11 18:00:35
謝謝皮皮為我抱不平喔~
又被討厭又被說「愛寫」...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小王八蛋! 2008-02-14 00: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