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8 16:04:29事與非人

爆紅的代價




很奇怪,台灣現在有部分年輕人,我是真的搞不懂。喜歡被嗆,愛搞怪。藉此上了新聞,又來懊悔。說對不起,我錯了。是怎樣,現在是要靠這樣出名嗎?有好處嗎?我想是沒有的,自己做過的事,要自己承擔。真正有能力紅不論男女去參加超級偶像或星光大道的初選,讓自己的發光發熱完成屬於自己的夢想。
老百姓這日子還是要過,會準時收看的節目。茶還是照喝連鎖加盟的{阿好嬸紅茶}。政治依然照罵{李濤全民開講}。但荒唐年輕人們,妳們到底是想怎樣?要是,今天你是陳樹菊阿嬤,做愛心,捐大錢給有需要的人。因而紅到美國去。那我尊重妳也隨妳。假設說,阿嬤是挺綠的,在美國領獎時,大聲疾呼,阿扁是無罪的,尊重人權。那又會是怎麼情形?今天,綠色的朋友們,應該很後悔沒有灌輸這句驚世名言。沒關係,人回國後,應該還會開個記者會,到時在炒作一下,阿嬤是否願意當阿扁的代言人?我就不得而知。只是我相信,繼小胖{林育群}的美妙歌聲後,樹菊阿嬤在美國華人的領域,會有一股活力與話題。然而,假設兩人結合,用小胖歌聲賣阿嬤的菜,你想會有多少的商機呀?對了,也許馬總統找兩位宣傳與中國大陸的經濟貿易協定,小胖演唱小鄧經典歌曲,打動每個同胞的心。附送樹菊阿嬤的一把青蔥,馬總統妳覺得如何?那些荒唐年輕人,趕快想想下一步,該如何打敗這組,跨海到美國的夢幻組合吧?祝福各位看官,母親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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