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6 23:27:38Louishakespeare

2009_我要成名之秘訣

最近有感而發, 領悟人要永留青史之首要條件便是

早 點 死

當人在巔峰時刻死亡,留給世人:

1.永恆
2.青春
3.好印象

美國總統甘迺迪, 影星瑪麗蓮夢露與貓王不都再再證明
說真的,要是這些人還活著, 肯定不會比早死值得人留戀
若真想在人世間成名與享有一切盛世,便要懂得割捨
用生命換取大眾永久追思


更重要一點, 當事人也不用時時擔心要如何維持高峰
還怕晚節不保, 或者面對人生低潮
真的
人世間一切榮華富貴比不上早死早享福

In Sum

1.如果想成為後人追思的公眾人物, 請在到達高峰那刻死去
 
2.人一輩子所追尋的也不就是青春與永恆, 那又何必活到7老8老? 然而又有多少人勇敢地行動?這大概就是人荒謬之處
 
可悲的旅程
面對人生海浪,我們永遠無法風平浪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