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25 12:10:21Lectured

司法殺人?媒體殺人?--法治教育的破滅與重建

悲劇的發生通常不是偶然,當法律還是高高在上的時候,就無法使所有的人民受到公平與正義的對待。相對的,媒體素養教育在我國也相當缺乏,人民對於媒體的過於信賴,除了使自己容易與媒體隨之起舞外,也使得第四權無人制衡。

還是要準備台大法研,加油吧!

****

台鐵紛紛的出軌意外,除了造成交通的災害之外,也奪走了許多無辜的生命。但我們沒想到的是,在種種的巧合之下,竟然使得一位台鐵員工因此自殺,原因卻是他涉嫌謀殺自己的妻子。這名自殺的李姓員工在遺書中,指出他所怨恨的檢察官和真正的鐵道怪客是讓他走上不歸路的兇手。也因此,我國的司法制度似乎又因此蒙上了一層陰影。


但是筆者想在這裡檢討的,卻不只是法律制度所引發的社會問題。日前有關易科罰金的制度,事實上早已規範於刑法中,然而卻被扭曲為「輕刑犯就可花錢買自由」;而日前的捷運男強吻案,也是在媒體的大肆渲染之下,加害人才會自殺。在這次的台鐵意外中,檢方將李姓員工列為嫌疑人並展開調查,但並不代表他就會被判決有罪,甚至連起訴都還說不上。簡單的說,李姓員工真的無罪的話,檢方在調查之後便會還他清白,便不會發生今天的慘劇。若是媒體如此斷章取義,連最基本功的法律常識都沒有的話,與事實有出入的報導,會使得原本法律意識就不足的台灣民眾,看新聞學法律學的越來越糟。目前的新聞評鑑僅止於對於是否過於色情或暴力,對於是否符合基本的法律邏輯卻無人把關。在這方面,或許民間的監督力量需要更加點油。


但即便媒體報導有誤,人民對於法律的認知以及對於司法的信任則是本次事件的另一個問題。雖然今天大專院校廣設法律系,但是懂法律的人仍然只為社會的上層人士服務。我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已經接近兩年,再加上各校的法律服務社及善心的法律團體,到目前為止成效仍然是有限。因此法治教育的推廣是根除問題的首要方式,唯有人民對於法律的瞭解,打破法律高高在上的神話讓他能落入俗世,才能使法律真正能夠保護社會的每一個人。另外,我國司法制度目前為止依然不被人民信賴,所以人民一旦被調查或起訴,就怕自己會莫名其妙的被抓去關。類似這種「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刻板印象,需要每位從事法律工作的人一同將其粉碎,讓人民的基本權能夠有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