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2 17:03:42詹姆士旁德

一場球二千萬台幣-Roger Clemens

休士頓太空人隊今天宣布,正式和火箭人克萊門斯(Roger Clemens)簽下一紙價值兩千兩百萬零二十二美元的一年合約,這是火箭人第三次自退休生涯復出。


由於需要幾場小聯盟比賽熱身,因此克萊門斯先簽下的是一紙為期五個月、金額為三十二萬兩千美元的小聯盟合約,待升上大聯盟之後再以大聯盟合約薪資計算。目前預計他將在小聯盟熱身三場後再重返大聯盟,暫定日期是六月二十二日出戰明尼蘇達雙城隊。


由於出賽數不滿整個球季,因此合約薪資將會按照比例計算,假設一切順利,克萊門斯六月二十二日重返大聯盟一直到球季例行賽結束,那他實際到手的薪資將會是美金一千兩百六十三萬兩千三百零七元。


六月二十二日上場第一次先發,一直到球季例行賽結束,三個多月可以先發幾場?


十八場?二十場?


就算二十場吧!算一算休士頓太空人隊今年請火箭人先發一場的價格是‧‧‧



美金六十三萬一千六百一十五元又三十五分。



這是一場球的薪水,不管他是完封九局、20K、無安打,還是一局被打三輪的爆爆樂,一樣一場球美金六十三萬多。


套上今天美金對新臺幣1比32.09的匯率,不多不少,剛剛好投一場球新臺幣兩千零二十六萬八千五百三十六元再多一點零頭。


打球能到這個境界,還有什麼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