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7 17:41:56lawnet880880

網購屢訂貨卻不取貨 奧客觸法了

1名A姓男子,平時的興趣就是上網閒逛各大購物網站。今年3月間他在知名拍賣網站,向同一賣家下標5次網購不同商品,每次下單賣家均準時出貨。A男每次都指定到超商取貨,但貨到了卻都不前往取貨,造成賣方運費損失,其後賣方在網路平臺與A男溝通,但A男卻出言不遜,一付不在乎的態度,惹惱了賣家決定向轄區派出所報案。
A男到案後表示,他只是想等有錢了再去取貨,並不知在網路上點選購物訂單,卻不去取貨是有罪的,還不禁驚呼太誇張。
警方認為A男屢次訂貨卻不取貨,造成賣家的財產損失,訊後將A男依毀棄損壞罪函送法辦。警方指出,A男已涉及《刑法》第355條毀棄損壞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網購商品非常容易,買家下單前,應注意雙方的權義關係,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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