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7 14:37:34lawnet880880

兒童複合式食玩商品檢測 75%不合格

行政院消保處首度在市面採購20個食品玩具及玩具食品檢測品質及標示,不合格率達到75%,其中還有一件食品含有不得檢出的防腐劑,已要求業者下架限期改正。

在玩具中附加食品或在食品中附加玩具等複合式商品越來越盛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日前會同經濟部、衛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於市面採購產地含中國大陸、台灣、印尼、日本、匈牙利及波蘭等20個品牌的食玩商品,分別辦理食品及玩具的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其中共有15件不符合規定。

玩具品質檢驗部分則有2件不符規定,其中一件由中國大陸製造的「呦皮漢堡包QQ軟糖」玩具本體未通過物理性測試,扣環可能會掉落;而另一件由匈牙利進口的「皮禮士貝思玩偶水果糖」內附貼紙的塑化劑則是超標的。

玩具品質標示查核,共有15件不符合「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其中還有4件商品也違反商品檢驗法規定。

玩具品質及中文標示不合格項目,違者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若查無商品檢驗標示或報驗紀錄,則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食品品質主要檢驗防腐劑、甜味劑及食用色素部分,其中台灣本土製造的「二代模型檢QQ軟糖」測出含有不得添加的防腐劑;另在中文標示查核也不符字體大小規定;另一件由印尼廠商製造的「彩色泡泡糖」,中文名稱不符我國現行規格名稱。

衛福部表示,測出含有防腐劑及中文標示不合格廠商,已令廠商下架商品,並在限期內改善,若屆期不改善,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但實際罰鍰要等業者所在地衛生局實際約訪後決定。

相關參考法條:

商品標示法第15條、第16條

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第5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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