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大陸地區投資餐飲事業的幾個步驟
對於有意赴大陸地區投資的台灣人民來說,投資餐飲事業(尤其
是餐館、飲料店等中小型餐飲事業)相較於其他行業,有投資成本較少、
入行門檻較低等優點,每成為投資者的先決之選。然在赴大陸地區投資
餐飲事業之前,少不了要對大陸地區就此方面的法律制度有所瞭解,本
文以下即依投資者的投資進程分別介紹如下:
一、首先,投資者應到投資事業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名稱預核准
登記」,確定投資者所選定的名稱未有重複使用才會被准予備案;第二步,
投資者應向當地的商務部門申請「外資企業設立審批」並取得批准證書。另
針對餐飲業特別影響人身健康與環境衛生等特性,投資者於向工商行政管理
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前,尚須另行得到「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餐飲
服務許可證」與「排汙許可證」。
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向當地「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申請,先是要讓從
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在檢查和培訓合格後,還要
注意以下幾點︰
(一) 消毒清洗等衛生設施是否完備。
(二) 加工場所和營業場所面積比例是否符合法令規定。因該比例要求每隨投資
地區的不同而有相異規定,故投資者於選定地段時應有事先徵詢主管機關之
必要。
三、「餐飲服務許可證」則應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主要係要符
合「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所規定之基本要件,亦即︰
(一)保持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貯存場所之環境清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
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採光、照明、通風、冷凍冷藏、防塵、防蠅、
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具有經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四)具有合理的佈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
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等。
四、另外,「排汙許可證」應向當地「環保局」申請,環保局之人員於受理申請
後將會親臨檢查,至於所檢查的重點,汙水部分應該要能夠納入市政汙水管
道,油煙部分則應該根據營業面積的大小決定裝設何種抽油煙機,投資者倘
若僅裝設家用抽油煙機或環保局未認可的抽油煙機,則極有可能遭環保局要
求必須做出更換。
附帶一提,如投資者經營單一店家事業有成後有意再朝連鎖方式擴大經
營,連鎖經營則可分作二種模式,其一為所有店家均為投資者自己所直營,
其二為授權他人使用自己的註冊商標、專利、技術等經營資源,而向被授權
人收取經營費用的「特許經營」,相當於台灣的「加盟經營」。
有意特許經營的投資者須符合一前提要件,就是特許人經營時間應有一
年以上且擁有二家直營店;另外,投資者還必須到商務部申請「商業特許經
營備案登記」,才算是取得特許經營的資格。然須注意的是,加盟者的經營
行為如有造成消費者的損害或違反當地法規,特許經營的投資者也可能受到
來自消費者的追償或負擔法律責任,故投資者切莫只著眼於收取經營費用而
忽略了應該要謹慎評估加盟者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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