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07 22:00:55霧月

膜拜

韋聿話:「大陸人,叫『找對象』像商品一樣;香港人,叫『我條女/仔』像物件一樣。」

著名的女藝人阿雅係錄影o既時候話:「好像如果你不劈腿就跟不上潮流。」(李敖說台灣是個鬼地方,還真說得不錯!)

驚覺最單純的感情,浸在外在環境數百萬年以後,已經找不回原來的面貌。愛情就是愛情,還談甚麼原則與理論?談甚麼條件與原因?有本書叫「二百個不愛的理由」,用人類醜惡的欲望和憎恨,把愛情數萬倍複雜化,給它冠上一個個條件,一個個偉大的頭銜,卻不知道這樣做已偏離了愛情的本意。情況就好似﹕為左等人地可以係黑暗中睇到黑暗係一樣點o既野,所以係黑暗中點燈。

現今的愛情,沒有任何宗教精神,是純粹的「膜拜者與神像」的關係。一個女性愛上一個男生,首要看他的高度,其次看他長得英俊與否,接下來再詳細審核其家世,前途,收入,性格,興趣。一個膜拜者崇拜一個神像,同樣地首要看其外形雕琢得是否細緻,然後再觀其用料,色澤。膜拜者如斯這樣拜神像,結果變了單純的崇拜神像,而不是神(這也正好解釋為何禪是不可能單靠「坐」出來)。最後過了幾十年,到自己百年即將歸老,駕鶴正欲仙遊,即將壽終正寢之時,才發覺自己蹉跎了幾十年時光,活了一世卻甚麼也沒得到。

如果是有宗教精神的愛情,應該是接近「信徒與神」的關係。兩者間是絕對不可分割的。信徒相信神,膜拜神,是單純出於信念,而不是基於任何物質和思想上的原因。正如領導者林肯打美國內戰時,懷著對上帝的信任,認為上帝永遠只站於真理,害怕的,是自己可能不是與真理同在。這樣的信念,內心和肉體都必須承受極大的折磨,但卻永遠不肯放棄。最長久,最完美,也最令人嚮往的愛情,其實往往只是出於兩者間的互相愛慕而已,正如最令人刻骨銘心的,往往其中一方只有瞬息的浮生。

由此可見,如果是愛情是出於「膜拜者與神」其實愛了等於無愛。正如要認識大和民族的真正精神,單憑玩幾款日本game,其實只能認識到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