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05 08:56:11歐陽喬
至少我該感恩
『不懂官場文化的人,都該死。』
這本來是我此篇想訂的主題。
5月2日,星期五,天氣陰。我才因睡了場好覺而心情輕鬆地趕赴台北城上班。
08:45AM,上班前開電腦,按照慣例先去一個專門使人擱淺的地方溜溜,看看能否抓到魚…。陽光燦爛的留言版裡,看見”難得好玩”的台長在那兒逕自玩起補過愚人節滿月紀念的遊戲,也瞧見我昨天留言對象她的回應,當時我真的以為,今天該是個美麗的週末前夕,還快樂地祝福留言版裡的everybody。
09:10AM,收心,開始陷入數不清待辦的工作中。
10:15AM,接獲行政院相關單位的電話,總機小姐輾轉將電話轉到我這裡,說是例行性業務普查(實為稽核),下午02:30就將到訪蒞臨。
沒想到行銷部經理,還得兼作危機處理。
我迅速召集法務、財務、資訊、營業等部門相關人員開始分配事情,並明確告知下午他們該提供什麼報表與資訊。行銷部兼任公關工作,這點我同意,但陪同查閱報表,逐件審查,我覺得大可不必(尤其那些文件我根本沒經手)。所以,來人到訪坐定,我禮貌性地寒喧之後,繼續回辦公室處理事情。
中間我仍穿插進入大會議室表示關心,各部門人員怎麼見了官員就嚇得魂不附體(明明沒事情),財務副理撥內線告訴我,其他人的應答並不得體,要我前去協助處理。
有些問題,措詞遣句稍不注意,這些找碴的官員真的是會追根究底。國庫吃緊,找個有錢的企業罰罰款也許可以彌補財政空虛。其中一位Mr.林提出2個問題,實在不知哪位可愛的同事說法造成誤解,我只好努力釋疑。引經據典,抓住母法法規的字字珠璣小心回應,配上我自信愉快的聲音,和可以殺死蟑螂螞蟻的表情(老喬不是學法律,怎奈法務部的Frank因家中小女兒臨時發燒,下午請假回去)。
征戰2小時,連營業部經理都對我豎起拇指給了我個佩服表情。最後結論是他們帶資料回去研究,因為他們也是執行單位而已,立法是立法院諸公的事情。
我並不想辯贏這場局,補充說明法律條款的規定,業主、立法、執法單位的解讀,雖各有立場、各自表述,但終歸還是以「主管單位」的解釋為憑,企業主定當配合辦理。Mr.林他承認這部分是立法問題,也認同我的解釋是法源的灰色地帶很難界定,他會帶回本部再作處理,要我們靜候消息。
挑戰結束,資訊部告知做視訊會議設備的廠商在教室做Demo說明,要我過去。我見了董事長馬上會報剛剛的事情。結果換來一頓好罵,當然他又找來財務、營業部門主管統一訓斥一番。
他說官場文化的逢迎拍馬功夫,真不懂也得學三分。
他說老闆親自接待相迎,說什麼道理也會「見面三分情」。
(我想,那是中國大陸的人制社會下才有的不成文規定,台灣都講民主法治了,還有這些事情,真是懷疑?!)
說到最後,我最大的缺失在於未能事先通報老闆知情,怎麼連這點官場文化該注意的細節都沒注意?
所以,不懂官場文化的人,都該死!
沒能力就別幹什麼部門經理,只夠格當個掃地煮飯的阿姨,或者捲舖蓋回家吃老米!
其實,關於這事我原本還真的有點生氣,卻在當天晚上臨睡前讀到了這段話:
有位佛教高僧,他提醒每位學生,世上一定有些事值得感恩,他說:「我們起立感恩,因為今天如果學得不多,至少學了一點。如果連一點都沒學到,至少我們沒生病。如果我們生病了,至少都沒死。所以,我們都應該感恩。」
我想起官場文化,是的,我學了一點。
想起了SARS,是的,至少我沒生病。
想起了我原先想訂的主題,是的,至少我沒死。
於是,我應該感恩,不該生氣。
這本來是我此篇想訂的主題。
5月2日,星期五,天氣陰。我才因睡了場好覺而心情輕鬆地趕赴台北城上班。
08:45AM,上班前開電腦,按照慣例先去一個專門使人擱淺的地方溜溜,看看能否抓到魚…。陽光燦爛的留言版裡,看見”難得好玩”的台長在那兒逕自玩起補過愚人節滿月紀念的遊戲,也瞧見我昨天留言對象她的回應,當時我真的以為,今天該是個美麗的週末前夕,還快樂地祝福留言版裡的everybody。
09:10AM,收心,開始陷入數不清待辦的工作中。
10:15AM,接獲行政院相關單位的電話,總機小姐輾轉將電話轉到我這裡,說是例行性業務普查(實為稽核),下午02:30就將到訪蒞臨。
沒想到行銷部經理,還得兼作危機處理。
我迅速召集法務、財務、資訊、營業等部門相關人員開始分配事情,並明確告知下午他們該提供什麼報表與資訊。行銷部兼任公關工作,這點我同意,但陪同查閱報表,逐件審查,我覺得大可不必(尤其那些文件我根本沒經手)。所以,來人到訪坐定,我禮貌性地寒喧之後,繼續回辦公室處理事情。
中間我仍穿插進入大會議室表示關心,各部門人員怎麼見了官員就嚇得魂不附體(明明沒事情),財務副理撥內線告訴我,其他人的應答並不得體,要我前去協助處理。
有些問題,措詞遣句稍不注意,這些找碴的官員真的是會追根究底。國庫吃緊,找個有錢的企業罰罰款也許可以彌補財政空虛。其中一位Mr.林提出2個問題,實在不知哪位可愛的同事說法造成誤解,我只好努力釋疑。引經據典,抓住母法法規的字字珠璣小心回應,配上我自信愉快的聲音,和可以殺死蟑螂螞蟻的表情(老喬不是學法律,怎奈法務部的Frank因家中小女兒臨時發燒,下午請假回去)。
征戰2小時,連營業部經理都對我豎起拇指給了我個佩服表情。最後結論是他們帶資料回去研究,因為他們也是執行單位而已,立法是立法院諸公的事情。
我並不想辯贏這場局,補充說明法律條款的規定,業主、立法、執法單位的解讀,雖各有立場、各自表述,但終歸還是以「主管單位」的解釋為憑,企業主定當配合辦理。Mr.林他承認這部分是立法問題,也認同我的解釋是法源的灰色地帶很難界定,他會帶回本部再作處理,要我們靜候消息。
挑戰結束,資訊部告知做視訊會議設備的廠商在教室做Demo說明,要我過去。我見了董事長馬上會報剛剛的事情。結果換來一頓好罵,當然他又找來財務、營業部門主管統一訓斥一番。
他說官場文化的逢迎拍馬功夫,真不懂也得學三分。
他說老闆親自接待相迎,說什麼道理也會「見面三分情」。
(我想,那是中國大陸的人制社會下才有的不成文規定,台灣都講民主法治了,還有這些事情,真是懷疑?!)
說到最後,我最大的缺失在於未能事先通報老闆知情,怎麼連這點官場文化該注意的細節都沒注意?
所以,不懂官場文化的人,都該死!
沒能力就別幹什麼部門經理,只夠格當個掃地煮飯的阿姨,或者捲舖蓋回家吃老米!
其實,關於這事我原本還真的有點生氣,卻在當天晚上臨睡前讀到了這段話:
有位佛教高僧,他提醒每位學生,世上一定有些事值得感恩,他說:「我們起立感恩,因為今天如果學得不多,至少學了一點。如果連一點都沒學到,至少我們沒生病。如果我們生病了,至少都沒死。所以,我們都應該感恩。」
我想起官場文化,是的,我學了一點。
想起了SARS,是的,至少我沒生病。
想起了我原先想訂的主題,是的,至少我沒死。
於是,我應該感恩,不該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