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2 11:40:10lastrada

When we talk about love

我從小就喜歡工業機械或器具的美.

比如一個日據時代的老鐵秤, 一把特殊尺寸的鈑手, 碩大造型如古生物雷龍的工程車, 一台二戰時期德製的, 造型像Vespa的機車, 或一輛力與美完美結合的BMW C635…等等. 注視著這些物件, 以及其構造, 你可以看到, 除了耐用, 實用, 以及好用之外, 這些物件更常常透露出一種包含在那合理機能之中的美, 而那總會讓我產生出一種__”啊,人類真是了不起”的感覺. 我想有可能__是從這樣的成長經驗以及從中汲取到的態度, 讓我在年長時, 可以以類似的方式去聽到馬勒, 巴哈的音樂中的浩瀚抽象結構, 以及蘊藏在其中的人情溫暖…畢竟, 所有的文明, 藝術, 科技產物, 都離不開人…而存在與生命, 總是蘊含著一種可以美好的可能性__不論是一隻企鵝, 一支鋼筆, 或一個人.

而有趣的是, 以上我所提到的, 啟迪我的那些好東西, 除了馬勒與巴哈的CD, 一支早就乾掉作廢的鋼筆, 以及一隻不知丟到哪去的玩偶企鵝, 我一樣也沒有擁有過. 於是這讓我想到, 這樣的事實確實直接或間接地教育了我__對於美好的事物, 重要的是去受到它們的啟發與洗禮, 重要的是能去欣賞到隱藏在其中的關於人的潛能, 努力, 與涵養, 並讓自己受其影響, 而非去擁有.

那麼, 人呢? 喜歡一個人是不是也是這樣的事?....我想是的.

不論是物質或人, 我們的慣性通常是喜歡了, 就想擁有. 於是, 我們會覺得, 如果我們喜歡對方(__或對方曾經喜歡我們), 那麼對方就應該也要喜歡我們(__或永遠一直都喜歡我們); 或是在另一種情況下__有時我們會覺得, 自己喜歡一個人, 並沒有要從對象那兒得到什麼, 於是就覺得自己有喜歡對方的權利. 但各位可以想想看自己, 或看看我們的四周, 事情, 有這麼簡單嗎? 顯然不是.

就某個角度來說, 人與物質最大的不同就在於, 理論上只要你有無限的財富, 那麼你就可以得到任何你想要的物質. 但情感卻不是這麼一回事, 因為, 比如說, 絕對不會因為我自認自己(_或事實上_)是世界上最愛Julia Roberts的人這麼一個原因, Julia Roberts就必然會愛上我(在現實世界中, 比較可能的是, 我會被當成是個變態…). 所以, 情感__愛__的關係建立, 一定是必須建立在兩情相悅, 以及對等事實的基礎上, 否則, 其它的, 洗鍊地來說, 喜歡一個人, 是只與你自己有關而與對方無關的.

淺白粗俗的說, 當我們買不起一樣東西時, 我們就應該不要妄想要去擁有它. 如果我們一直不能斷念, 那最後就只能去騙, 去偷, 去搶之類的, 以終究是在毀滅自己的方式, 去得到一樣你自己以為你非擁有不可的東西. 而話又說回來, 我們到底何苦總是為慾望所擺佈呢? 那豈又真的是愛?

....很多年前, 我曾經在步道咖啡的報台刊過一篇小文_____

“ 情人節又要到了…
記得去年當天有條新聞:所有Motel當天一房難求
電視SNG畫面上Motel入口外則排著長長的車龍…

這…我想到erotic這個字…

知道這個字吧?__erotic
根據我手頭上這本看來不怎麼權威的辭典解釋:
erotic / adj. of sexual love. 性愛的;色情的.
嗯…我想這個字應該是源自Eros來的吧?
Eros是希臘神話裡的一個神
一般翻譯為”愛神”__但我個人很大大不以為然
__就像很多人會覺得為一個人感到痛苦;
或為一個人做出一些反常瘋狂的行徑
是因為太愛一個人的緣故__讓我感到荒謬之極…
是的, Eros掌管情慾;
但同時也掌管毀滅
我不敢告訴你什麼是愛
但我可以確定地告訴你:瘋狂地想要跟一個人上床
或想藉著跟一個人上床讓他瘋狂地為你癡迷
那並不是愛
那是精神與心理上的地獄

在哲學上,Eros有著一種更為抽象的詮釋:
一種向他人追尋自己缺乏之物的”愛”(“”是我加上去的..)
說得好,可不是?
與之相對的呢,則有個字叫Agape
指的是:一種將自己所有之物給予他人的愛
而我認為若我們讓Agape而非Eros引領著我們情感
那是否也意味著在我們說愛人之前
應該先必須成為一個有東西可給並願意給的人?
(當然,前提是另一個人想要,否則..那可是另一種地獄吶…)

做為一個年紀較大且與這個地方關係深切的角色
對於較年輕且常來這兒的你們
我想告訴你們..
性愛是美好的__
如果我們是能對人對己(在理性與感官的中線上..)是誠實而負責的
否則那充其量就是一種空虛的投射與發洩罷了__
不論它的面具是多麼華麗或知性的…

若你們能瞭解上面的看法
那麼,日本大正時期有首我很喜歡的歌謠
裡面有兩句詞我要送給你們:

“ 戀愛吧 趁你的髮還黑著
戀愛吧 趁你的唇還紅著 ”

去去去 戀愛吧……………………..”

如果說, 在多年前的這篇小文裡, 我想談的是, 我們應該在一段愛之中去思考可以給我們所愛之人什麼, 而非得到什麼; 那麼今天我所想說的, 就是, 一段真愛, 可能, 可以回饋到我們自身的, 是什麼..?

我認為, 在真愛中, 我們可以看見人們真心希望的, 是所愛對象的平靜, 平安, 與愉悅. 當我們如此愛人, 或幸運地如此被愛時, 我們會發現, 我們對人可以是無欲無求的. 然而這種無欲無求, 並非生命槁木死灰的面貌, 相反的, 這種清晰感會為我們自身帶來一種__恐懼, 罪惡感, 與貪婪所引起的追逐__所無法帶給我們的滿足安定. 一切美好的發生都不再是一種匱乏的反射, 而是令人感到安心與遼闊的呵護或被呵護. 柳綠花紅, 春夏秋冬, 一切如實, 不增不減. 這是愛的本身, 而我們本身就是愛. 沒有再需要什麼條件, 什麼目的.

我們都希望被愛. 但在這同時, 更重要的是, 我們切莫忘了愛自己, 並遺忘了自己愛人的能力…愛一個人的意義, 我認為絕對不在於能因此而獲得什麼, 擁有什麼, 而在於讓自己的生命接受這樣的愛與情感的撞擊與洗滌, 讓自己可以成為一個讓你自己更喜歡的存在, 並自然地與人分享你的所有一切. 而當我們確實如此時, 我想就不枉我們曾經接觸經歷過這世上一切美好的人事物. 所以, 我們不是因擁有而擁有, 我們是因給予而擁有__自己的愛…我想這也是__agape:一種將自己所有之物給予他人的愛__這個字, 想要傳達的意思….

我的書桌上現在剛好有本Raymond Carver的小說, 書名是:”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基於我對Raymond Carver的粗淺認識, 我沒有自信, 自己這種充滿光明面, 甚至衛道八股的論調能回答他這沉重的問題. 但我知道, 我, 以及我身旁的許多人, 確實曾走過(或不幸無法走過)一遭化名為”愛”的地獄, 而我相信, 那一切, 都不應只是徒勞.


Cain C.



*謹以此文, 獻給所有曾經被我深深傷害, 以及愛過我的人.
威爾剛 2019-12-26 05:47:57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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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11-03-24 01: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