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樣文章
一、台端來函,敬悉。
二、台端所陳令堂羅○○女士逾期申請權益承受案,本局審查意見說明如后:
(一)故令尊羅○○先生係新竹市「第22村」原眷戶,羅○○先生於
(二)因令堂不服國防部之處分,於
(三)令堂雖經新竹地方法院以99年度監宣字第72號裁定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據為逾期申請權益承受之不可抗力事由。惟查,令堂得申辦權益承受之法定5年期限係至
三、依上開說明,令堂已喪失權益承受之資格。除非,台端能夠提供97年5月29日前(法定5年申請期限內)具有逾期申請權益承受之不可抗力事由(書面證明),再依程序呈報國防部審辦;否則,目前尚無其他補救之道,尚請諒察。
耑此 順頌
時祺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敬啟
對國防部問題回覆滿意度調查︰「極不滿意」
原因︰貴部回覆內容完全是官樣文章,這些法律階段我們都知道,承辦單位僅就其有利部份述說,對自己的行政程序疏失隻字不提,我們曾寄給部長有關499聯隊承認疏失及懲處失職人員文件,請再深入追查。既有不能歸咎於當事人的行政疏失,就應有行政救濟,承辦單位卻不聞不問,只強調「條例是總統明令公布的…」「條例生效日期自公布日起…」,好像我們都不知道條例是總統公布的,生效日期起於何時,尤其是這說明「其受監護宣告之日期則為
目前我們的進度是找到五戶聯合打"國賠"官司,因為行政官員有疏失....不過以我這幾年的經驗,訴訟方式是行不通的,他們手上有"上方寶劍",日前與前總政戰部副主任郭中將餐敘,他都頗覺訝異無法置信有這種事,..惟有找到熟識強而有力的立委修法,才能根本解決.....相關文字我放了不少篇,您可以參考.
你好,無意中看到這部落格,也是因為家父眷村被打入違佔戶的申訴。你所說的令我心中感觸頗深,彷彿也是我要說的。但我的文筆沒有那麼好,本想提供家父的案例及我的陳情信,但找不到你的信箱。可否提供信箱我寄給你? 說實在的 我很佩服你契而不捨的精神。我才寫了一封,看到他們的官樣回覆,就知沒救了,跟你 心灰意冷 那篇所說的一樣。我們沒有時間和體力跟它耗官司。上網隨意搜尋一下就可找到太多這種眷改的例子,但幾乎沒有能翻案成功的 他們不理你就是不理你。說不清啊。怎麼辦啊
如方便,請提供信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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