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2 22:40:07拜占庭雲雀

遇到這事該怎麼辦?

小妞拿到新的雨傘很開心。我買的唷。

奇怪小妞每次跟我合照都歪嘴巴。是故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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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很倒楣,在廁所遇到偷拍的人。雖然人被我抓到,但是心情還是不好。改天再來談吧。

倒是我想到了另一件上個月發生的事情。我直到現在還是不太知道遇到這種是該怎麼辦?

上個月我跟HONEY去台北看音樂劇芝加哥。因為是看下午場的,所以中午我的小姑請我們和小叔小嬸吃飯,地點就約在離兩廳院不遠的永康街附近一間叫做"秀蘭"的餐廳。

餐廳裝潢簡單雅致,不過價格很不低。我們一邊聊天一邊快樂的吃著,我扒了一口飯進去嘴裡,忽然間噹的一聲震得我上下臼齒都快掉下來,吐出一看,是一個東西。

什麼叫作一個東西?因為什麼都不像,我毫無概念那會是什麼,只好先暫稱一個東西。白白的但是顏色不是很均勻,上面有一條細細的黑色,一頭鈍鈍一頭尖尖的,有點類似水滴的形狀,很硬。我拿給大家看,唯一會出現在我碗裡面的合理答案應該是盤子的碎片,但是那材料一點也不像。不是瓷器不是塑膠不是雞豬骨頭。

我拿著那個水滴型的東西,心裡忽然浮現了兩個字:

牙齒。

但是這太不可能也太可怕,所以我沒說出口。不料我小叔想了想又看了看,說:看起來像牙齒。

我的天啊,你也這樣想?誰的牙齒?我一直不停的用舌頭確認我的牙齒,每一顆都還在啊。不是我的那是誰的?

我們把服務生叫來,拿給她看跟她說明了情形,請她確認一下那到底是什麼東西,因為撇開我咬到牙痛,吃到這種奇怪的東西還長得很像牙齒心裡總是不太舒服。

接下來這個服務生就把那一個東西拿走了。然後直到我們離開就再也沒有來理我們過。(要是我自己去吃飯我一定會再付帳的時候跟她理論,但是當初一進來的時候小姑怕我們搶付錢所以動作快的結完帳了。)

這餐廳真的很沒品吧。直到我們要走了,都沒有人來跟我們提起這件事,解釋一下或是道個歉什麼的。HONEY有點火,在經過櫃檯的時候問她們到底弄清楚那是什麼了沒有,你猜她們那一群歐巴桑服務生說了什麼氣死人的回答?

她們說:"不知道耶,而且我們丟掉了。"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你別想用這個來跟我們A錢或是想把之前付的款項要回去,證據我們丟了,你們沒輒了吧。

HONEY還是很生氣,本來還想跟人家理論,我叫他算了。首先這餐是小姑請客,而小姑為了這件事很不好意思的一直跟我們道歉,不要讓她覺得我們不高興。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們的證據已經被毀屍滅跡了,吵也沒用。


那不會真的是牙齒吧?
後來我仔細的想了想又仔細的想了想,終於用我不太靈光的腦袋瓜想到了解答:我們點的其中一道菜是銀芽蛤蠣,那蛤蠣是只有肉沒帶殼。那個"牙齒"是兩片蛤蠣殼打開接近中間相連部位的厚厚的那一塊的碎片。

懂了嗎?它乍看不像蛤蠣殼,因為一般來說蛤蠣殼很薄,又不是白色。但是如果蛤蠣很大隻,中間相連部份的地方就會很厚,可能廚師在挖肉的時候把蛤蠣殼的中間的部份挖離了殼面,而把中間白色類似琺瑯質的一塊挖到了菜裡,我夾了銀芽進碗裡就一起進了我嘴裡。

想通了就沒覺得無所謂了。只要不是牙齒就好啊。

不過這也讓我想到當時應該怎麼辦才好?先照相嗎?打電話給認識的檢察官還是律師嗎?連絡我以前的黑道學生嗎?我怎會笨笨的就讓她收回去?

而餐廳的處理方式也是爛到了極點。如果我是老板娘,我一定出來道歉,要嗎退錢,如果覺得退錢虧太多就炒兩盤拿手菜外加一盤水果出來招待賠禮,吃人的嘴軟也就不好意思生氣了啊。哪有這樣先嗆聲說"我們丟掉了"的爛店?

所以再說一次,不確定是永康街還是信義路的巷子,反正在那附近,就是鼎泰豐旁邊的巷子裡面,叫做"秀蘭"或是"秀蘭的店"或是"秀蘭XX",反正是有秀蘭這兩個字。


套用壹週刊的評比:劣劣劣劣劣。沒品的店。不要去吃。

(哈!說完人家的壞話心裡真是暢快無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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