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8 12:03:25Tao
原教觀測站:談中國民族教育學制
中國民族教育的實施起源相當早,且其形式自成一格,並不同於紐西蘭或其他國家,謹介紹其民族教育學制以作為台灣規劃民族教育體系的參考。
一、民族大學(學院)
中共民族教育之學制的發展相當早,為了發展民族教育,加速培養民族幹部,1950年中共中央政府批准《培養少數民族幹部試行方案》,確定了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的方針,決定在北京設立中央民族學院,在西北、西南和中南地區設立中央民族學院分院。
民族大學是為解決少數民族問題而創辦,專門培養少數民族各類專業人才,是中國普通高等教育重要的一部份,以辦普通本科專科為主。民族大學(學院)現在13所,設置博士、碩士班,各類科涉及文史、理工、農業、醫學、師範和藝術等100多種專業。
二、民族中學(班)
1992年中國教育部、國家民委《關於加強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見》指出,對於大多數文化教育十分落後的民族,特別是偏遠地區、牧區、山區的民族,必須採取特殊的辦法,辦好一批公辦的民族中小學,給予較多的助學金,特別要大力辦好一批寄宿制學校,採取由國家管住、管吃、管穿的辦法。民族中學分初中、高中兩階段,有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兩類。
三、民族小學(班)
民族小學是在少數民族地區專收少數民族學生的小學,就讀方式有走讀制、寄宿制、半寄宿制,走讀制是學校離家較近的學生,每日往返;寄宿制是學生在校食宿,且享有學費減免、每月補助生活費的優惠;小學修業年限5或6年制,有的小學將學制由6年制延至7年。
四、非民族地區之民族中小學(班)
非民族地區民族學校(班)的設置可分成從西藏與新疆二部份加以說明。
1984年中國教育部發出了「關於落實中央關於在內地為西藏辦學培養人才指示的通知」指出:在北京、蘭州(或西安)、成都籌建3所西藏學校,力爭於 1986年開始招生;在上海、天津、河北、江蘇及雲南等16個省市的中等城市各選條件較好的一至二所中學舉辦西藏班,從1985年起招生。另外1987年又在北京與成都創辦了兩所西藏中學。(北京西藏中學,2000)
有關於非民族地區設置新疆高中班,為新疆培育建設人才,係起於 1998年江澤民在新疆考察工作時之強調,要有計畫的選送一些優秀青少年到內地讀書。從2000年起,在北京、上海、天津等12個城市開辦內地新疆高中班。中國教育部據此對內地新疆班的開辦規模、方式、任務、招生、教學、升學及辦學經費等做了具體部署和明確規定(吳明海,2006)。
民族班是在非民族地區普通學校中設立的少數民族班,是利用這些學校在師資、設備等方面較為先進的條件,專門招收少數民族學生進行特殊形式的培養,是發展少數民族教育的一項特殊措施。
從以上的描述,可發現中共民族教育之學制的發展已有相當久歷史,民族教育的目標在於培養政治幹部、專門技術人才及建設人才。其學制發展的方向是先有民族大學,之後陸續設立民族中小學(班)。這些民族大學與民族中小學基本上是設在民族地區,但是為了支援民族地區的學生有一個理想之學習環境,於是在非民族地區有民族中小學(班)的設立。
資料來源:2010-01-06╱台灣立報╱第11版╱原民╱陳枝烈(屏教大教育學系教授)
一、民族大學(學院)
中共民族教育之學制的發展相當早,為了發展民族教育,加速培養民族幹部,1950年中共中央政府批准《培養少數民族幹部試行方案》,確定了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的方針,決定在北京設立中央民族學院,在西北、西南和中南地區設立中央民族學院分院。
民族大學是為解決少數民族問題而創辦,專門培養少數民族各類專業人才,是中國普通高等教育重要的一部份,以辦普通本科專科為主。民族大學(學院)現在13所,設置博士、碩士班,各類科涉及文史、理工、農業、醫學、師範和藝術等100多種專業。
二、民族中學(班)
1992年中國教育部、國家民委《關於加強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見》指出,對於大多數文化教育十分落後的民族,特別是偏遠地區、牧區、山區的民族,必須採取特殊的辦法,辦好一批公辦的民族中小學,給予較多的助學金,特別要大力辦好一批寄宿制學校,採取由國家管住、管吃、管穿的辦法。民族中學分初中、高中兩階段,有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兩類。
三、民族小學(班)
民族小學是在少數民族地區專收少數民族學生的小學,就讀方式有走讀制、寄宿制、半寄宿制,走讀制是學校離家較近的學生,每日往返;寄宿制是學生在校食宿,且享有學費減免、每月補助生活費的優惠;小學修業年限5或6年制,有的小學將學制由6年制延至7年。
四、非民族地區之民族中小學(班)
非民族地區民族學校(班)的設置可分成從西藏與新疆二部份加以說明。
1984年中國教育部發出了「關於落實中央關於在內地為西藏辦學培養人才指示的通知」指出:在北京、蘭州(或西安)、成都籌建3所西藏學校,力爭於 1986年開始招生;在上海、天津、河北、江蘇及雲南等16個省市的中等城市各選條件較好的一至二所中學舉辦西藏班,從1985年起招生。另外1987年又在北京與成都創辦了兩所西藏中學。(北京西藏中學,2000)
有關於非民族地區設置新疆高中班,為新疆培育建設人才,係起於 1998年江澤民在新疆考察工作時之強調,要有計畫的選送一些優秀青少年到內地讀書。從2000年起,在北京、上海、天津等12個城市開辦內地新疆高中班。中國教育部據此對內地新疆班的開辦規模、方式、任務、招生、教學、升學及辦學經費等做了具體部署和明確規定(吳明海,2006)。
民族班是在非民族地區普通學校中設立的少數民族班,是利用這些學校在師資、設備等方面較為先進的條件,專門招收少數民族學生進行特殊形式的培養,是發展少數民族教育的一項特殊措施。
從以上的描述,可發現中共民族教育之學制的發展已有相當久歷史,民族教育的目標在於培養政治幹部、專門技術人才及建設人才。其學制發展的方向是先有民族大學,之後陸續設立民族中小學(班)。這些民族大學與民族中小學基本上是設在民族地區,但是為了支援民族地區的學生有一個理想之學習環境,於是在非民族地區有民族中小學(班)的設立。
資料來源:2010-01-06╱台灣立報╱第11版╱原民╱陳枝烈(屏教大教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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