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5 00:47:37冠潔

創作的價值…?──邰正宵〈豆芽菜〉

這個世界上,幾乎所有的東西都可以稱斤論兩地訂定出一個價碼。然而,卻有一種東西難以定義。
那就是創作。

記得先前翻閱東野圭吾嘲諷推理小說甚至出版業的《超‧殺人事件》,其中有一篇寫道:當所有的書本能否暢銷取決於書本的頁數,所有的作者及出版社無所不用其極地為每一本將要出版的書灌水充頁數…
如此可笑的畫面,卻也道出了一個尷尬的事實:

對於創作,該要如何去定義它的價值?

文字也好、音樂也好、圖畫也好,並不是字數愈多、編曲愈華麗、色彩愈斑斕,就能定價得愈昂貴。
這種要求靈感的無形事物,打從一開始就是無法定價的。
然而在創作者嘔心瀝血之後,作品的價值卻又被狠狠地打壓。

邰正宵的〈豆芽菜〉,一針見血地唱出了創作者的辛酸。

人在開心的時候,要聽音樂;在難過的時候,要聽音樂;失戀的時候,要聽音樂;無聊的時候,要聽音樂。將音樂抽離我們的生活,如同在看一部精彩絕倫的電影的同時按下靜音,我們的生活將會變得如何乏味?
但是曾幾何時,人們卻不再肯定音樂的價值。

或許對很多人來說,一首歌不過就是短短三五分鐘的聲音嘛。但大家都忘了,要製作出一首歌,背後其實有太多太多專業以及心力。
當我在錄音室樓上,聽見小楊為了那僅僅幾個小節、我們這些聽眾其實聽不出差別的細微枝節搞了一整晚的編曲;當我從廣播中聽到戴愛玲說,〈天使之翼〉開了一百二十軌的合聲錄到快發瘋;當我時時耳聞專輯的製作是如何繁複、對話當中的專業術語及技術每每太過專業到我聽得昏昏欲睡;當我看到廖文強說,線上音樂點閱達到一百萬人次的時候版稅可以賺到一萬元。
我赫然驚覺,原來我們如此看輕音樂的價值。
「可以靠它吃穿好幾代」的時代早已過去,在資訊氾濫的現在,許多歌曲都只能「埋沒在一片歌海,版稅還換不到一塊炸雞排」。

在這個「排名榜要第幾名都能買」的奇怪年代,我們在媒體的操弄下隨之起舞。隨著承載音樂的硬體一再進化,唱盤、卡帶、光碟到檔案,音樂的複製也愈來愈容易。
然而我們都忘了,就算在硬碟裡擁有了這首歌曲,也並不代表我們就擁有它的所有權、不代表我們能輕易地將它重製分享給他人。
我們不在意在這首歌曲背後那些付出專業的人,我們只在意在這個物價飛漲的時代,要怎麼能夠以最低的付出得到最大的回饋。
即使我們所得到的遠遠超過我們該擁有的。
我們不去管這些,只閉上眼睛讓自己相信只要點一下手指、就做夠了得到一首歌的付出。還要讓這些音樂人自我解嘲地說有人盜版代表受歡迎啊!然後勒緊褲帶繼續做著比拿錢丟到水溝裡更不划算的事。

原來,創作的音符還遠遠不如豆芽菜,還能夠炒一盤菜下飯。

然而還有那麼一群人默默地孵著豆芽菜、希望能夠譜出那麼一首歌,留給這世界一點美好的襯樂,讓我們在開心時能夠因此得到共鳴、受傷時能夠從中得到慰藉。

我們正在親手扼殺這些努力帶給我們感動的人的未來。

當你的心弦被深深地觸動,那是你與創作者多麼難得的、直至靈魂的擁抱!
一首歌的價值究竟值多少?在那一刻,或許你該重新評估這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