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鐵道火車郵局之編年記初稿﹝十七﹞宜蘭線鐵道之興建
﹝宜蘭線鐵道宜蘭工務段今昔,註:1918年為日本大正7年﹞
四、宜蘭線鐵道之興建—縱貫鐵道的延伸
§西元一九一六年﹝大正五年﹞,臺東線鐵道第一期花蓮港、璞石閣間工程已接近
完工,僅剩水尾﹝瑞穗﹞至璞石閣﹝玉里﹞間十三哩多之工程。臺灣總督府在評
估臺東線已通車之路段其運輸營業情況後,決定暫緩第二期之工程﹝玉里、臺東
間﹞施工,將有限經費,先行投注在經濟效益較大的「宜蘭線」興建工程上。
§宜蘭線鐵道工程建設可說是縱貫鐵道向東的延伸,除了考慮在政治統治的方便性
外,不僅可聯絡北臺灣東西部之運輸交通,同時也肩負有產業開發效益之使命。
對沿線瑞芳、猴硐蘊藏大量煤礦;九份、金瓜石豐富的金銅礦藏;蘭陽平原生產
之米、糖以及山區開採之高級木材等豐富資源,以現有交通實無法滿足大量、快
捷之需求,宜蘭線鐵道便是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決定興建的。
§大正七年興建工程經費獲得國會同意,宜蘭線鐵道自宜蘭和瑞芳兩地同時開工,
著手八堵到蘇澳間鐵道興築工程。
§大正八年三月二十三日自午前九時起至午後四時止,於宜蘭郵便局區內之宜蘭公
園的「宜蘭蘇澳間鐵道開通紀念祝賀會」會場內,收集普通一般郵件並使用特殊
紀念日戳消印以示慶祝紀念。
§大正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起,「蘇澳宜蘭間鐵道」開始運輸營業,全程為十三‧九
哩。
◎〈蘇澳〉→冬瓜山→《3.1哩》〈羅東〉→《2.0哩》二結→《3.5哩》〈宜蘭〉
§大正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起,開設『宜蘭蘇澳間鐵道四等郵便線路』;原有之「宜
蘭羅東間」、「羅東宜蘭間」、「羅東蘇澳間」、「蘇澳羅東間」、「蘇澳宜蘭
間」和「叭哩沙羅東間」等鐵道四等郵便線路﹝以輕便鐵道遞送﹞,全部以三月
二十三日為限廢止之。
‧本線路上、下行便各有三號郵班。交接局有宜蘭局、羅東局、叭哩沙局及蘇澳
局。
‧備註:1..小包遞送方法為併送;遞送便種為封袋郵便。
2..本線路郵件以鐵道小荷物﹝封袋便﹞方式託送。
§大正八年五月五日起,八堵瑞芳間開始鐵道運輸營業。
◎八堵→《0.9哩》暖暖街→《1.4哩》四腳亭→《3.6哩》瑞芳
§宜蘭廳四圍堡湯圍庄土名湯圍設置停車場,自大正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起開始鐵道
運輸營業。
◎宜蘭→《5.2哩》礁溪
§大正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起『宜蘭蘇澳間鐵道四等郵便線路』除時刻外如下改定:
‧備註:2..上下一號便郵件為宜蘭郵便局遞送人護送,上下二、三號便郵件為蘇
澳局遞送人護送。依「乘車中鐵道郵便取扱規程」郵便夫鐵道隨行。
§大正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起開設『叭哩沙羅東間鐵道四等郵便線路』往復便如下:
‧本線路遞送種別為輕便鐵道遞送;遞送便種為往復便;小包郵件併送。
‧備註:輕便鐵道臺車為一人押送。
§大正九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瑞芳猴硐間開始鐵道運輸營業,其之停車場名和里程
如下:瑞芳→《2.9哩》猴硐
§大正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設置下記三等郵便局,但不取扱郵便物集配事務。
‧二結郵便局:宜蘭廳二結堡二結庄
§宜蘭廳頭圍堡頭圍街設置停車場,自大正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起開始鐵道運輸營業
,其之停車場名和里程如下:
◎宜蘭→《5.2哩》礁溪→《3.9哩》頭圍
§大正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起開設「基隆頭圍間通常道路三等郵便線路」和「臺北坪
林尾間通常道路三等郵便線路」,並以二十四日為限廢止「基隆宜蘭間通常道路
二等郵便線路」及「臺北宜蘭間通常道路二等郵便線路」。
‧「基隆頭圍間通常道路三等郵便線路」:
‧遞送種別:1..基隆瑞芳間與大里簡頭圍間為為輕便鐵道遞送。
2..其他為人夫送。
‧遞送便種:順送便
‧備註:1..輕便鐵道臺車為一人押送。
2..於大里簡相關繼立所為輕便鐵道發著所。
‧「臺北坪林尾間通常道路三等郵便線路」:
‧遞送種別:1..臺北局與古亭庄臺車發著所間為人車送。
2..古亭庄石碇間為輕便鐵道遞送。
3..石碇坪林尾間及於深坑有關局臺車發著所間為人夫送。
‧遞送便種:順送便。
‧備註:1..輕便鐵道臺車為一人押送。
2..深坑石碇間遞送臺車二人押送,郵件重量限制為六十貫重。﹝一貫
為3.759 公斤合計有225.54公斤﹞
§大正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起,開設『頭圍蘇澳間鐵道三等郵便線路』,並以二十四
日為限廢止『宜蘭蘇澳間鐵道四等郵便線路』及「宜蘭頭圍間」、「頭圍宜蘭間
」四等郵便線路﹝宜蘭頭圍間以輕便鐵道遞送﹞。
‧本線路上、下行便各有三號郵班。其郵件受授交接局有頭圍局、坪林尾局﹝礁
溪驛﹞、宜蘭局、羅東局及蘇澳局。
‧備註:小包遞送方法為併送;遞送便種為封袋郵便。
‧特別規程:
一、上二下三號便由蘇澳局遞送人,其它由宜蘭局遞送人來護送郵便物,並依
「乘車中鐵道郵便取扱規程」執行郵便夫之職務。
二、宜蘭以南各局經由宜蘭廳下差遞往本島西部地方〈頂雙溪、瑞芳及金瓜石
除外〉之小包郵便物在不依循水路便的情況,則紮束走「臺北坪林尾間順
送便」。
三、上四號便在「東沿岸線」往航船便蘇澳入港遲延,致使同船卸貨郵便物未
能接遞上三號便紮束之情況為限,進行遞送郵便物之事宜。但於此之情況
下,休止上三號便。蘇澳局就此旨意以「局報」通報沿道各局。
§大正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起 ,『叭哩沙羅東間鐵道四等郵便線路』如下改定:
‧本線路遞送種別:為輕便鐵道遞送;遞送便種:為往復便,每日有二號郵班。
‧備註:輕便鐵道臺車為一人押送。
§大正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起,開設「基隆頭圍間通常道路三等郵便線路」順送便和
「臺北坪林尾間通常道路三等郵便線路」順送便。並以同月二十四日為限廢止「
基隆宜蘭間」通常道路二等郵便線路及「臺北宜蘭間」通常道路二等郵便線路。
§大正九年十一月一日起,於臺北州蘇澳郡蘇澳庄新城設置停車場,並開始鐵道運
輸營業。其之停車場名和里程如下:
◎蘇澳→《2.7哩》新城→《2.6哩》冬山→《3.1哩》羅東
§大正九年十一月一日起,『頭圍蘇澳間鐵道三等郵便線路』上行便改為四號郵班
,下行便維持三號郵班。
§大正九年十二月十日起,頭圍大里﹝原稱大里簡﹞間鐵道運輸開始營業。其之停
車場名、里程和位置如下。
◎頭圍→《2.3哩》外澳→《2.3哩》龜山→《2.9哩》大溪→《3.1哩》大里
§大正九年十二月十日起,開設『雙溪蘇澳間鐵道三等郵便線路』,並以十二月九
日為限廢止『頭圍蘇澳間鐵道三等郵便線路』。
‧本線路郵件交接驛有大里﹝雙溪局﹞、頭圍、礁溪﹝坪林局﹞、宜蘭、羅東、
蘇澳等站,上、下行便各有三號郵班。
‧摘要:一、小包遞送方法為併送。遞送便種為封袋郵便。
二、郵便車之容積為三百五十立方尺。
‧特別規定:
一、上一及下二〈頭圍宜蘭間〉、下三〈宜蘭蘇澳間〉由蘇澳局遞送人;其
他由宜蘭局遞送人來護送郵便物。並依「乘車中鐵道郵便取扱規程」執
行郵便夫之職務。
二、宜蘭以南各局經由宜蘭差遞往本島西部地方〈頭圍、雙溪、瑞芳及金瓜
石除外〉之小包郵便物在不依循水路便的情況,則紮束走「臺北坪林間
順送便」。
§大正九年十二月十日起開設「基隆雙溪間通常道路三等郵便線路」,並以十二月
九日為限廢止「基隆頭圍間通常道路三等郵便線路」。
‧小包遞送方法:併送
‧遞送種別:基隆瑞芳間為輕便鐵道﹝臺車為一人押﹞,瑞芳雙溪間為人夫送。
‧遞送便種:順送便
§大正十年四月一日起『雙溪蘇澳間鐵道三等郵便線路』摘要欄如下改定:
‧摘要:一、小包遞送方法為併送。遞送便種為封袋郵便。
二、郵便車之容積為三百五十立方尺。
三、本線路由宜蘭郵便局郵便夫擔任隨乘勤務。
§大正十年五月十五日起『雙溪蘇澳間鐵道三等郵便線路』如下改定:
‧摘要:一、小包遞送方法:併送。遞送便種:封袋郵便。
二、郵便車之容積為二百五十立方尺。
三、下一〈限大里蘇澳間〉、下二、下三、上二、上三由宜蘭局郵便夫
擔任隨乘勤務護送,其他則以小荷物﹝小行李﹞方式託送郵件。
§大正十年九月二十五日起,『雙溪蘇澳間鐵道三等郵便線路』如下改定:
‧摘要:一、小包遞送方法:併送。遞送便種:封袋郵便。
二、郵便車之容積為三百五十立方尺。宜蘭局郵便夫隨乘勤務護送。
§大正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起,於臺北州宜蘭郡礁溪庄四結設置停車場,並開始鐵
道運輸營業。其停車場名和哩程如下:
◎大里→《3.1哩》大溪→《2.9哩》龜山→《2.3哩》外澳→《2.3哩》頭圍→
《3.9哩》礁溪→《2.9哩》四結→《2.3哩》宜蘭→《3.5哩》二結→《2.0哩》
羅東→《3.1哩》冬山→《2.6哩》新城→《2.7浬》蘇澳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