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0 00:11:29管仁健

台灣的「巧克力」軍隊──MP(管仁健/著)

    小時候台灣還有美軍駐紮時,常在街頭看到許多從越戰前線來台度假的軍人酒後鬧事,台灣的軍警此時往往束手無策,但只要有幾個帶著白色鋼盔,上面寫著「MP」兩字的美軍一出現,這些大兵馬上夾著尾巴滾蛋。所以台灣即使是不認識英文字母的小老百姓,也知道MP就是維持軍紀的憲兵。但是一九七○年代後期,美軍撤離台灣後,MP在台灣人口中就改變意義了。侯文詠的《大醫院小醫師》裡有一段這樣說的:

 

    我在外科實習已經一個禮拜了,不知道為什麼仍然常挨主治醫師罵。我為此感到非常困擾。決定好好地和我的住院醫師談一談。我抱怨:「我覺得自己很認真,可是仍然挨罵,我不知道那裡出了問題?」住院醫師說:「嗯,你是做得不錯。不過有樣事情你沒學好。」

 

    「有樣事情沒學好?」我可緊張了。他問:「你知道MP是什麼的縮寫?」我得意地大叫:「憲兵。Military Police。」

 

    「天哪,難怪你不會成功。」他用一種看笨蛋的表情看我,「提示你一下,MP是馬屁。那你說PMP是什麼意思?」

 

    我的反應很快:「拍馬屁,對不對?」他再追問:「嗯,很好,那MPMP是什麼意思?」我抓了抓頭,但這也不見得能難得倒我。「有了,猛拍馬屁,對不對?」這位前輩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態,不斷點頭,接著又問:「那PMPMP呢?」這回我真的被難倒了。他告訴我:「拚命拍馬屁。」

 

    台灣的國軍從大陸時期開始,就以高喊「蔣總統萬歲」為口號。改朝換代後,執政者雖然以「去中國化」來號召,但在MP文化上卻比老蔣更「中國」。因拍阿扁MP而「龍心大悅」得以高升者,首推因三一九槍擊案下台的前總統府副侍衛長沈再添,他在台南空軍連隊長任內,首創在阿扁視察台南機場時要飛行員「戴扁帽迎扁」,是三軍裡的MP始祖,日後果然進入總統府。但後來晉升海軍總司令的陳邦治則更勝一籌,在春節阿扁參觀左營營區,除了把阿扁的官田老家模型搬來,連官田名產的菱角田也記得置入,成為台灣第一個沒上過船卻能當海軍總司令的人。但三軍的MP大戰總冠軍,最後還是由名符其實的MP--憲兵奪得。

 

    二○○六年十月六日,阿扁視察林口憲兵學校時,所有憲兵整齊劃一地喊著:「總統、總統、大帥哥」「你是我的巧克力」拍大合照前,還比出拇指朝上的挺扁手勢,讓被倒扁運動搞到民意支持度「坐二望一」(接近一成)的阿扁笑得合不攏嘴。據《壹週刊》二九○期報導,憲兵學校校長陳良翰在「巧克力事件」後,即將榮升總統府侍衛長,結果卻是「見光死」。有些讀者大概很難理解「你是我的巧克力」與MP何關?其實「你是我的巧克力」出自一九九○年代台灣的一支巧克力飲料廣告,主角是香港四大天王之一的郭富城。畫面上的大帥哥小郭手裡拿著一朵玫瑰花,向心愛的女生表白這句經典台詞:「妳是我的巧克力!」大家沒看過這個廣告沒關係,但只要想像一下郭富城與阿扁的長相,就該發現憲兵口中的「大帥哥」與「巧克力」不只是MP了,而是百分之百的PMP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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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在戒嚴時代,憲兵不只是「軍事員警」而已,他們與警總、調查局等單位一樣,都是讓小老百姓聞之色變的「情治機關」。大家常戲稱警察是「合法的帶槍流氓」,那麼誰敢太歲爺頭上動土,打員警、殺員警、包圍警察局、砸毀甚至焚燒警車呢?不是匪諜,不是台獨,也不是黨外人士,而是憲兵。要談起憲兵殺員警的歷史,就要從老蔣在大陸時期的上海「金都戲院血案」開始說起。

 

    一九四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晚間九點,上海福煦路西段 (今延安中路) 的金都大戲院,放映國泰公司製作,馮吉吉和陳燕燕領銜主演的電影《龍鳳花燭》。新成分局值班員警盧雲衡與憲兵二三團八連排長李豫泰和上兵吳伯良因細故爭執,李吳兩人竟聯手將盧雲衡打得口吐鮮血,盧雲衡狼狽逃回新成分局,局中盧雲衡的警校七期同學,憤而聯合老閘與黃浦分局的其他同學,三個分局超過一百名員警徒手乘車前往金都大戲院,要找打人的憲兵討個公道,戲院門口立即眾人雲集,場面非常混亂。

 

    在戲院裡的李豫泰等憲兵,趕緊向康腦脫路 (今康定路) 的隊部告急,沒多久荷槍實彈的第八連與第九連一百多名憲兵,搭乘卡車及吉普趕到,在戲院樓上架起湯姆機槍向員警與群眾掃射,其他武裝憲兵也開槍射擊,立刻造成七名員警與四名市民死亡,憲兵則無人死亡。當時上海言論還算自由,所以各報次日均以頭條新聞報導。但憲兵團則發表聲明,強調員警搶奪憲兵槍支與射傷憲兵的情節。市長吳國楨急電淞滬警備司令部、上海市警察局和憲兵團組織調查委員會,同時令淞滬警備司令宣鐵吾電請南京國防部派遣大員來滬處理事件。

 

    員警在這次械鬥中死了七人,雖然群情激憤,但火力不及憲兵,無法發洩以致將矛頭轉向金都大戲院。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時、下午一時、四時半,數十名員警帶著警棍,連續三次搗毀大戲院。他們逢物就砸,見人便揍,這座豪華戲院立刻變成廢墟,許多員警也罷崗抗議。憲兵見事態擴大,怕激起民憤,也被奉命停勤,龜縮在營房裏。七月二十九日,上海各報繼續報導,連外國大報也跟進,老蔣聞訊後,急令國防部次長秦德純飛抵上海,擔任軍事法庭審判長。七月三十一日首次審訊案犯,八月十五日轉至南京審理。九月二十七日老蔣簽署的電文發往上海:

 

    查上海金都大戲院警憲衝突一案,迭經電飭國防部依法訊辦後,茲據先後呈復到府。經核定如次:() 憲兵司令張鎮對部屬統權無方,訓導不力,致生巨大禍亂,應記大過一次。兼上海警察局長宣鐵吾對本案處理欠當,應記大過一次。() 憲兵二十三團團長及該營營長平素教練無方,應各降一級。() 憲兵罪刑部分,准照國防部九月二十七日簽呈所擬原判辦理。憲兵羅國新因首先開槍射擊被處死刑,以及判李豫泰、吳伯良等二年有期徒刑不等。()關於警員犯罪部分,俟憲兵部分執行後准予移送首都地方法院依法訊辦。()上海新成員警分局局長卓清實准予撤職,連同肇事警員移送法院並案究辦。

 

    老蔣對這次衝突的處理,表面上是憲警雙方「各打五大板」輕輕放過,但他也明白憲兵武裝聚眾,在上海鬧區以機槍射擊民眾,連老外也驚動了。因為槍戰除了十一位警民死亡以外,還造成一輛路過的美軍吉普車撞倒電線桿、衝入民宅的車禍,幸好美軍只有受傷,沒有死亡,否則更加難以善後。老蔣除了將憲兵二三團調離上海後解散,並頒佈「憲警職權調整辦法」,明確規定一般性的治安問題由員警處理,只有軍人違反治安的案子才由憲兵處理。軍民之間有糾紛,軍人交憲兵,老百姓交員警處理,憲兵駐在哪裡便和哪裡的員警爭權奪利的問題才暫時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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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四九年國府遷台後,憲警之間依舊常有爭執,尤其本省籍警員與外省籍憲兵的鬥毆更是常見。台北市北區憲兵隊因細故武裝聚眾,以機槍與步槍包圍中山分局示威;或是機場警察攔檢便衣騎機車憲兵,以致憲兵聚眾焚毀警車的種種傳聞,在民間流傳已久。但因為這些事件都不像上海金都戲院血案那樣有人死亡,所以在戒嚴時代也沒有見諸媒體。直到一九八○年代初期,憲警衝突的新聞才在報上開始出現。

 

    一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二點,台北市中山北路與長春路口,又發生了憲兵中山分隊的一等兵吳成耀與大同分局刑警黃成祥、李太良的槍戰事件,雙方總共開了六槍,前後歷時三分鐘。三十三歲的台灣籍刑警黃成祥腹部中彈後送醫不治,二十二歲的福建籍憲兵吳成耀大腿中彈送醫後無礙。

 

    大同分局刑事組長劉遠孝說,當天下午一時三十分該組接到寧夏路全成文具書局負責人李兩成的報案電話,說有一名男子打電話給他,要他準備三萬元,並穿黃夾克及黑長褲,到中山北路夢咖啡門口贖回他日前失竊的裕隆轎車。在刑事組服勤的刑警黃成祥,便奉令穿上竊盜指定的衣褲,與另一刑警李太良陪同前往,結果在夢咖啡門口時,遇到蓄留長髮的吳成耀在附近徘徊,黃成祥認為可疑,於是上前盤問。吳成耀當場拒絕回答,黃成祥見狀更認為可疑,伸手向吳成耀的腰部摸了一把,發現吳成耀竟身懷手槍。而吳成耀則以為黃成祥要搶槍,立刻快步跑開。

 

    黃成祥認為吳成耀心虛,就大喝:「不許動!」此時雙方都情急而拔槍互擊,黃和吳腿部各中了一槍。當時現場行人很多,負責指揮交通的警員立刻大聲吆喝,並揮動手勢要行人趕緊臥倒。黃和吳二人開槍後,各自找了一輛汽車作為掩護。李太良與黃成祥相距約十公尺,一面躲閃一面快步接近支援,黃成祥也趁隙快步上前準備抓住吳成耀。這時吳成耀認為被圍攻,又開一槍擊中黃成祥腹部,黃成祥立刻倒地。同時李太良也跪地射擊,打中吳成耀大腿,李太良在吳成耀倒地後,一面用槍抵住吳成耀,一面喊彰化銀行駐衛警察幫忙,把吳成耀制服,銬上手銬後都送往馬偕醫院急救,黃成祥因傷及內臟不治;吳成耀雖流血很多,但無大礙。

 

    憲警「烏龍」槍戰後,雖然雙方又像當年上海金都戲院那樣各說各話,但次日《聯合報》三版發布了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的報告:「當時有北市大同分局之便衣刑警黃成祥及李太良二人,『奉命預伏』上址逮捕竊車嫌犯,適逢執行另一勤務之便衣憲兵吳成耀『路經該處』,而誤認其為竊嫌,即行逮捕,而憲兵吳成耀更誤解便衣刑警為欲搶奪武器之歹徒,因而在爭奪之間發生了互相槍擊事件。」

 

    從警總的報告可看出真相非常清楚,雙方一是「奉命預伏」,一是「路經該處」。但在戒嚴時代,媒體對這件事都不敢多加評論。幸而陸軍官校八期畢業,曾任老蔣警衛旅團長,深諳特勤業務的聯合報創辦人王惕吾,還是委婉的對執政當局提出諍言,也間接反駁了憲兵單位的說法。二月二十四日第三版的小社論「黑白集」裡這樣說的:

 

    「刑警便衣執勤,確有必要。而憲兵便衣執勤,有無必要,卻不無商榷餘地。即使有其必要,但作為國家軍人,不著制服,身懷武器,畢竟未盡合適。『軍械』與『警械』在使用上,應該妥予區分,不得混淆。」

 

    憲警「烏龍」槍戰裡殉職的警員黃成祥,家中還有三名未成年的子女。警員在槍戰時只往對方非要害的腿部射擊,而憲兵射擊則都往要害處瞄準。事後該名憲兵不但未受到處分,上級長官探視時,竟在各報記者面前,勉勵誤殺警員且大腿受傷的吳成耀,要趕快去華西街學習「做人」,證明自己仍具「雄風」。

 

    從憲兵高層這種輕浮的言語,也可以想見憲兵嫖妓的歪風之盛,難怪一九八○年代初期我當兵時,軍中盛傳台北最有名的脫衣陪酒「六六六」酒店,因交易糾紛而遭持械憲兵聚眾威脅的鬧劇。憲兵對「軍妓」的興趣大於「軍紀」,也是戒嚴時代的「正常」現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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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七年七月解嚴後,言論自由尺度越來越大,憲兵所自豪的「模範軍種」神話,也逐漸不再見諸媒體。例如「緝捕逃兵」是憲兵的本職之一,尤其是緝捕持有槍彈的逃兵。但如果憲兵自己持械逃亡時,又會出現什麼鬧劇?

 

    一九八八年九月八日晚間九點,林口憲兵營區的二兵江志宗 (二十歲,彰化人),攜帶一枝六五式步槍、六十發子彈(分三個彈匣)及一把刺刀逃亡。十點時他在桃園縣龜山鄉公西村攔下一輛標緻轎車,持槍脅迫駕駛人下車後把車搶走,開往台北縣新店市,沿北宜公路往宜蘭行駛。次日清晨五點,江志宗搶來的標緻轎車,被北宜公路宜蘭端的路檢人員發現,憲兵巡邏車於是在後追趕,結果巡邏車卻在清晨六時,於礁溪加油站前,撞上了騎機車經過的鄭國銓 (四十五歲),造成他左腿骨折、頭部及身體多處擦傷。車禍發生時江志宗乘隙兔脫。

 

    六時十五分江志宗開車到礁溪火車站前,趁游姓鄉民下車購物時,搶走他的龐蒂克跑車,把原先搶來的標緻轎車棄置在火車站前。七時二十分,被搶的龐蒂克轎車又在北部濱海公路頭城鎮被發現,引擎尚未熄火,但江志宗已不見蹤影,車上沒有遺留物。游姓車主前往查看,發現放在車內的八萬元不翼而飛。緝捕人員立即在附近展開地毯式搜索,但沒有收穫。有關單位研判江志宗可能攔車往基隆方向離去,除了在北濱公路沿線攔截外,並派出大批人員荷槍實彈至番薯寮附近山區搜山。

 

    江志宗在山區躲藏二天後,到十一日下午二時,因耐不住飢餓,跑到番薯寮山區向村民吳水木、景秀珠夫婦乞討食物。吳家夫婦給他餅乾和飲料,但見對方一副狼狽狀,還帶著一枝步槍。直覺判斷對方就是軍方這幾天急欲緝捕的江志宗,於是規勸他投案。江志宗接受後,透過後備軍人小組長鄭貴仁出面聯繫,下午四時十五分,江志宗由吳氏夫婦陪同下山投案,並繳出逃亡時所攜帶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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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兵江志宗的「烏龍逃兵記」看似已喜劇收場,其實不然。就在他投案的當天早上,在宜蘭服役的楊忠見 (二十二歲,基隆人) 與同袍陳俊賢 (二十二歲) 相約不假離營,在宜蘭縣礁溪鄉搭乘宜蘭市宜美車行黃燦龍駕駛的計程車,表示要到台北市西門町。計程車於上午十一時五十分沿北宜公路抵達石碇鄉格頭村,當地憲兵正在攔檢憲兵江志宗攜械逃亡,示意計程車靠邊,司機黃燦龍依指示下車受檢。

 

    此時,坐在後座的楊忠見和陳俊賢誤以為是在攔捕他們,陳俊賢立即爬到駕駛座開動車子往前衝。在前方荷槍警戒的憲兵聽到「那輛車有問題」,立即朝計程車的左後車輪部位連開三槍,結果左後輪當場爆胎,車子失控,向前衝過對向車道並撞上山壁。計程車出事後,陳俊賢奪門而逃,躍入山谷樹林中逃逸。大批憲兵趕來圍捕卻仍讓他逃逸,而楊忠見則是腹部中彈,當場死在後座上。

 

    憲兵對車輪開槍,結果車沒停下,車上的一個人死了,另一個人又逃了。江志宗烏龍逃兵記最後雖是自己投案,但抓人的憲兵是又出車禍撞傷別人、又誤殺一人、又逃走一人。真是「黑狗偷吃、白狗倒楣」。憲兵的槍法如何很難論斷,但駕駛技術與抓人技術,顯然還有不少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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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江志宗烏龍逃兵記後,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三日,憲兵部隊又發生了真正的「晚點名」慘案。駐守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台北縣新店市直潭淨水廠的憲兵連下士洪炎進,剛下部隊就接業務,白天為了裝備檢查已忙得不可開交,凌晨輪值安全士官時,接班的中士黃得益醉醺醺的晚來一小時多,以致他被拖班到連續站了四小時,兩人因而起了口角,洪炎進一時失去理智,當場舉起六五式自動步槍射殺黃得益。

 

    槍聲驚動連上官兵,有人企圖靠近他,洪炎進卻揮槍阻止,並衝進軍械室,拿了一袋子彈及三顆手榴彈,繼續向附近的機動班掃射,造成一死四傷,還衝進二樓寢室內引爆兩顆手榴彈再造成一死一傷。總計造成死亡三人,受傷五人。死者黃得益、張育城、鄒本逸;傷者許民山、連世震、林慶熙、曾再彬和劉文瑞,五人都送台北市三軍總醫院救治。

 

    洪炎進肇事後在眾目睽睽下,攜帶六五式步槍、一顆手榴彈及大批子彈逃出營區,由淨水廠大門出去,走思源橋沿新店市新潭路方向逃亡。憲兵連先將傷患送醫急救,不料「軍九一九六○三一號」巡邏車在行經新店市北新路市公所前時又撞到路樹。案發後,憲兵司令部動員附近憲兵部隊在營區周圍搜捕,洪炎進次日被捕後送軍法經判決死刑定讞。

    當過兵的人都明白,洪炎進的「晚點名」殺人事件,起因是軍中常見的「老鳥吃菜鳥」,這個現象其實絕非憲兵所獨有。但憲兵單位卻對外公佈兇手在憲訓中心時所寫的日記:「今天被罰伏地挺身和雙腿蹲跳。這都是因為昨晚我夢到『芳』的關係。我入伍受訓時不是曾經叫她不要送我嗎?為何又夢到她,唉?要想開點才是!」企圖以「與女友失和」誤導真相,所以民進黨監察委員林純子五月二十七日提案,要求軍方檢討此事件暴露的軍中陋規及遮掩心態。

 

    但憲兵單位是否有檢討衛哨勤務中的缺失,從血案的繼續發生就能證明。一九九一年九月二日凌晨,駐防台北縣五股鄉民義路的憲兵隊二兵陳世雄(二十歲,彰化縣人),執勤時持M十六步槍射殺中士朱盛戊,再槍傷一兵林大利、周志華,奪走一把手槍,逃逸時為奪車代步,又開槍擊斃在路邊排班的計程車司機阮仁偉,擊傷路人林志庭、戴雅宏及葉姓少年,而後搶得張明杰駕駛的計程車,逃至桃園縣龜山鄉嶺頂村山腰飲彈自殺。受害者不只是憲兵,連營區外民眾也受波及。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憲兵訓練中心的中尉政戰官蔡維城(二十六歲),與護士女友廖柏雅發生情變後,竟藉口感冒到台中市前女友廖柏雅任職的診所看診,持預藏的水果刀對廖柏雅胸部猛刺兩刀。廖柏雅因出血過多死亡,附近的協和警察派出所據報後將蔡維城逮捕。憲訓中心指蔡維城患有憂鬱症,但部隊為何還安排他「輔導」別人?憲兵的血案已由營區蔓延到市區,事態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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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兵在解嚴後所造成最爭議的事件,就是台北市西區憲兵隊的「抓死人逃兵」。這事件緣起於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二日下午,馬偕醫院台東分院急診室接到一名由國軍八○五醫院台東分院轉來,雖插有氧氣管但已無呼吸,手上還帶著手銬的病人。主治大夫發現外傷雖不明顯,但全身瘀血,沒有骨折;電腦斷層掃描顯示頭骨雖沒破裂,但腦內卻大量出血,都是被外軟內硬的東西重擊所致。醫院雖認為已無法救治,但他的家人則不斷請求,主治大夫隨即做腦部手術,卻仍無法止住出血,延至十六日下午五時廿五分不治。

 

    死者經調查是原屬宜蘭某部隊的陳世偉 (二十九歲,住台北市)七月四日因逾假不歸,八日被他父親陳煥章帶回部隊報到,十日被部隊送到國軍綠島勵德訓練班管訓。十二日上午被送到勵德班的醫務室,因昏迷不醒,瞳孔放大,幾無呼吸,中午軍方包機急送國軍八○五醫院台東分院,但因傷勢嚴重,情況危急,再轉送馬偕醫院台東分院急救。這是國軍勵德訓練班在去年七月,由憲兵自警總接管後的首件隊員被凌虐致死案件。

 

    陳煥章在兒子死後以書面向監察院等單位陳情表示,家屬於陳世偉死亡後未接到軍方任何說明,與部隊查詢只獲得五種不同版本說詞:一、陳世偉突然發燒昏迷,原因不詳。二、陳世偉操課時中暑發燒昏迷。三、在週一操課時不服命令,被孔姓班長踢了一腳致昏迷。四、陳世偉在週日下午曾被陳姓班長體罰。五、七月十二日早餐時,陳世偉不想吃飯、頭痛想吐,離開餐廳後衝入醫務所向醫官求救,被隊長及兩位班長拖出上手銬繼續處罰。經媒體揭錄與監察院開始調查後,憲兵司令部才寄來軍事檢察官的起訴書。載明陳世偉是受到孔×懷上士、陳×雄中士及古×豐中士的凌虐:

    「十日,在寢室內匍匐前進四十五公尺,伏地挺身及交互蹲跳十餘分鐘,被以塑膠水管打胸、背五、六下,以致瘀傷。」

 

    「十一日,陳世偉發燒,被罰以蹲姿抄寫準則廿餘分鐘,挨水管打數次,被以大湯瓢打胸、腹及四肢,繞周長約五十公尺的集合場跑步十餘圈,被以鋁製球棒打臀部、大腿、手臂及背部,使他多處挫瘀傷,以拳腳毆擊、腳踢胸部,在長約廿公尺的粗糙水泥地上做前滾翻來回兩趟,共翻了卅餘次,以致頭部表皮剝脫。」

 

    「十二日,背負重約二十四公斤的沙包繞行隊集合場約十五圈,以致雙肩被沙包肩帶磨破。被腳踢胸、腹、頭部及後腦後昏迷。於上午九時被送醫急救,延至同月十六日傍晚不治。」

 

    雖然陳世偉已被綠島的憲兵凌虐致死,但在台北的憲兵可也沒閒著。台北市西區憲兵隊兩度派員到陳家要抓陳世偉,但陳世偉早已不在人世,憲兵當然抓不到,結果竟將他的叔父陳正富抓去,這種乖謬的行為,讓新黨立委趙少康和郁慕明看不下去,對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國防部長孫震在國會與媒體的雙重壓力下,只得立即率憲兵司令曹文生,親赴陳家當面向陳煥章及陳正富致歉與慰問。說來也真要感謝台北市西區憲兵隊的「抓死人逃兵」,沒有這個大烏龍,陳世偉案大概就像其他憲兵虐囚致死案,很難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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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了這麼多憲兵的黑幕與烏龍事件,也應在文章最後提上一筆,其實憲兵就與其他野戰部隊一樣,裡面有好事,當然也有壞事。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宜蘭縣長劉守成與議長張建榮、憲兵二○五指揮部司令官高耀斌等人,在宜蘭市北館市場前共同主持憲兵士官彭福共殉職五十週年紀念日,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朱儒文,也代表北館市場的業者捐贈嶄新的紀念碑。

 

    彭福共原籍江西萍鄉,一九四九年隨國軍來台,在宜蘭火車站憲兵班服役。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宜蘭市北館市場前,發生一起軍民糾紛,一名憲兵情緒失控,要引爆手榴彈,彭福共奉命前往排解。當時市場前人潮洶湧,為避免爆彈傷及無辜,當這名憲兵拉開手榴彈的插梢時,彭福共立即撲向手榴彈,結果自己被炸得粉身碎骨。

 

    由於彭福共隻身在台,沒有親人可收屍,地方人士於是將他葬在員山鄉同樂村,並立了一具「義勇足式碑」紀念。但當時正值白色恐怖時期,軍中瀰漫著一股「恐共」氣氛。彭福共這名字是強調軍人要「禍福與共」,在大陸時期就像張得標、李得勝一樣,原本是國軍拉伕入營後常見的名字。但來台後文字獄大盛,憲兵當局或許是擔心彭福共會讓人誤解成是要「造福共匪」,於是竟將彭福共的名字改成了「彭福芝」。

 

    多年後宜蘭憲兵隊一直有意為他申請入祀忠烈祠,但因為名字不同,始終找不到「彭福芝」的兵籍資料,於是耽擱了半個世紀。直到二○○五年,經憲兵隊長陳文聰不斷追查,才發現原來是名字錯誤,「彭福芝」終獲正名為「彭福共」。在他犧牲五十週年忌日,軍方舉辦了追思會,還在當年九三軍人節入祀忠烈祠。如今憲兵學校裡的學員,除了在總統巡視時,高喊「總統、總統、大帥哥」「你是我的巧克力」這些MP口號以外,還有幾個人記得當年壯烈犧牲的憲兵彭福共?憲兵若要自詡為「模範軍種」,想得到台灣軍民的尊重,靠的不是「大帥哥」與「巧克力」的MP口號,而是彭福共這樣的真正MP。

五年八班 2013-03-12 14:14:01

1990年我在桃園圓樹林受為期2個月的經理士官訓時,就有一同受訓的憲兵偷竊別人的泡麵來吃..........模範兵種? 我呸! 凸

蔡爸 2012-06-25 15:32:19

站長好, 買了您的書後還沒等到就在網上幾乎看完了. 不過這篇我倒是先看書才看文章, 看樣子有錯字沒校到
拍馬屁PMP, 不是BMP, 侯先生的小說我也看過所以才敢肯定是錯字

版主回應
感謝,PMP是比BMP有道理,已更正。 2012-06-25 15:44:34
還真是榮譽的軍種.. 2012-05-31 14:13:41

現在水落石出了..榮譽軍種怎沒人現身了..把恥辱當榮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