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6 01:47:04令狐衝

第802篇 : 郝明義訪談詹宏志5 - 1:書包…

◎訪問—郝明義 ●詹宏志談 整理—莊琬華 2006-12-30 12:22:57

【Made by books. Ruined by books】:我沒有其它知識來源,也很少跟活人接觸,是書裏頭講的故事,讓人向往的行動、概念跟某些生活的情節,都不知不覺的會引誘你,有天如果在實踐的過程當中借用了或重複了所看到的東西,有些可能不適合,有些就很契合,一點一滴就變成自己的life style。

◎你經常背一個大書包,以前對你一個舊舊的皮書包尤其印象很深。你對書包一定有一套自己的看法與用法,我們就從書包談起吧,談談你怎麽看待自己的書包,如何選擇又如何使用。
●我有十幾個書包,大部分都是隨意得來的。像我今天用的這個書包就是五月底去參加國際雜志年會(World Magazine Conference)時候拿的。

之前我也用過幾個特別喜愛的書包。八○年代初我在紐約的格林威治村買了一個皮制的包包,一直到九○年代初,我都帶它,直到帶子斷了兩次,不能再縫,就放棄了。

後來又用了一個有品牌的(Dolce and Gabana),是朋友送的,可能東西裝太多,重量太重,用一陣子就不行了。這讓我有個感觸,如果有個很喜歡的包包,用久之後必須退休的時候,不免感傷。要避免這樣的感傷,就是避免跟書包建立感情,所以後來就隨便用。

我有一個朋友,絕不養寵物,因爲人的壽命往往比貓、狗長,所以越愛它,生離死別的痛苦就越大。我第一次有這個經驗,是在年輕時候。

那個年代收書買書不是很容易,當時我很喜歡收集書的特殊版本,大概收了將近一萬多本書。有天,報社老板突然派我去美國,一個禮拜之內,我把父母親送去南部,把妻子送回娘家,屋子裏面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就剩一堆書,所以我把這些書分成四個部分,寄放到四個朋友那去。

回來之後,有一部分,朋友很好心地送回來給我,有些也就沒去拿了。

那種感受就刻骨銘心,人生無常,收藏多少東西,有一天說沒有就沒有了。不是不想留,是真的留不住它。之後,我買書,隨著所得愈增高就愈敗家,但慢慢不再想收藏特別的書,而是買要用的書。如果朋友要借書,我也就讓他拿去。如此包括我自己寫的書,有的絕版之後連我自己一本也沒有了。

我有幾個類型的收藏,因爲和工作有關,所以量有點大。我有幾千本推理小說、幾千種旅行文學的書,那都是收了十幾、二十年了,上窮碧落下黃泉,全世界到處跑,到處留話,留資料給舊書店的老板,希望如果看到書,可以通知我。

我計劃這些收藏也許未來就捐出去,我兒子當然覺得悶悶不樂,爲什麽不留給他。只是我看過太多事,像胡適,這些人死後,家人各有各的發展,沒有人能對付這些書,所以最好在死之前趕快寫下,以後我死了,我的書都變成公共財,這樣至少還會有人讀。如果書屬于誰,那個人就一定是殺手,要不他太珍惜、不利流傳,要不他不珍惜,不知道這是什麽東西。書如果跟人沒有關系,意義就不大。

書包也是如此。我幾個最愛的書包都不堪負荷,先引退了,所以我現在用書包就很隨意,也很沒有紀律,今天想帶什麽就帶什麽。所以書房中十幾個書包,每個都裝有某幾篇東西、幾本書,有時候都忘了有哪些書在裏面。
◎訪問—郝明義 ●詹宏志談

◎爲什麽總要把書包裝得那麽重呢?都裝些什麽?
●就是貪心。我看書很快,總怕手邊沒有書可看,所以每天早上出門前就會慌張地想,書包裏應該多放幾本什麽書。

我可能會有一大堆相關的資料、正在處理的文件要帶,可是只放一本書又很不甘心,怕有時候可能會突然想看某些書,所以忍不住就想多塞一點。好在做出版最不怕搬書,不怕書包重,所以書包中總是有很多本書。通常,都是些氣氛完全悖反的書,可能想跟一個題目搏鬥,所以放了一本曆史的書,又怕有些零碎的時間比較想看娛樂性的書,因此又偷偷放了兩本小說。

◎網絡上有一篇文章,寫詹宏志躲在會議室裏讀偵探小說──一個人對著書本的專注場景,顯然是個極其動人的畫面。
●我也看過那篇文章。那大概是指開會的時候。因爲我一定准時或者提早進辦公室,可是其它人可能容易被事情絆住比較晚來,我就會先看書,等其它人到,就趕快把書藏起來,大概是那時候被偷看到了。

工作之後,讀書時間越來越支離破碎,我在辦公室出了名,因爲我上樓梯會一面走路一面讀,在街上走路、過馬路等紅燈、搭公交車,我也拿著書。時間零零碎碎,不湊起來就一點都不值錢。

有一天我從凱悅飯店開完一個會出來等車子,坐在路邊就把書拿出來看,被一家周刊拍下來,還寫了一點半嘲諷的報導,類似「這樣子公司還會有人在經營嗎?」等等。我的時間的實情就是如此。如果不用這些時間,就達不到年輕時候那麽自在就可以讀的量。現在是兵馬倥偬,所以我學曾國藩讀書的方法。

我自己會在出版業裏做那麽久,也不完全是對出版那麽熱愛的緣故,因爲其實對出版灰心喪志的時候也很多,但只要到其它行業,都做不久,因爲會覺得怪,覺得少了一個東西,覺得上班看書罪惡感特別重。以前我在唱片公司,某天沒事就把書拿出來看,突然有人敲門,我嚇得趕快把書藏起來。

後來想想,我是總經理,沒有人會開除我,來的都是同事,也不會怎麽樣,但我就是覺得這時間是別人的,看書是personal enjoyment,好像是用別人付薪水的時間做自己的事情,會很不好意思。在出版社上班,則可以理直氣壯的看書,因爲在那個時間看書,還可以幫老板把錢賺回來。

看書對我來說像是酗酒一樣,無可救藥的陷溺,東看一點西看一點,心理上就感到開心。